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64934994 上传时间:2022-07-22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0.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火电厂 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 煤炭 质量验收管理的职责、内 容、检 查与考核等。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煤炭 质量验收管理工作。2 职责及分工2.1 燃料管理部职责2.1.1 负责对进厂和入炉煤炭质量验收工作的检查、 监督与考 核。2.1.2 应经常到检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 问题,并 提出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2.1.3 负责对进厂煤检测报告单进行审核确认,负责 煤质异常 处理工作。2.1.4 负责组织公司煤质复议工作。2.1.5 负责每月抽取 10 份存查样进行内部核查,并对 样品重 新编码,指定专人进行化验操作。2.1.6 负责不定期组织人员赴供方

2、矿、站台对燃煤进 行抽检, 加强源头质量管理。2.2 生产技术部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负责机械采制样装置的技术监督及设备管理。2.3 质检中心职责2.3.1 负责进厂煤化验、入炉煤制样和化验工作。2.3.2 负责煤检室的归口管理,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 工作。2.3.3 参与进厂煤质量复议工作。2.3.4 负责完成煤质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工作。2.3 监察审计部职责2.3.1 负责煤炭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3.3.2 负责存查煤样外送检测工作,每季度抽取 5-10 份 3mm 分析样品,重新编码后送省级鉴定机构检测,并于下 季度 5 日之前形 成检测分析报告,并交燃料管理部备案。2.3.3 应经常

3、到检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 问题,并 提出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2.3.4 当进厂燃料质量验收出现异常时,介入核查。2.3.5 参与进厂煤质量复议及公司内部存查样抽检。2.4 燃料储运部职责2.4.1 负责进厂煤采制样工作。2.4.2 进厂煤采制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并 实行编码 制度, 做到车车采样, 批批制样,检质率达到 100。2.4.3 负责进厂煤采样抽查工作,发现煤质异常或煤 炭被偷盗,及时报告燃料管理部,并做好相应取证工作2.4.3 配合燃料管理部做好煤炭共采共制工作。2.4.4 参与进厂煤质量复议工作。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质量验收管理总则3.1.1 燃煤采、 制

4、、化工作应严格按照现行国标及相应 的作 业指导书执行。所有采、制、化工作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严禁临时工 进行燃煤采、制、化操作。3.1.2 燃料储运部与质检中心编写采制化作业指导 书,经 生技部、燃料管理部审核,公司贯标领导小组批准 后执行。3.1.3 燃料储运部编写入厂煤机械采样装置运行规 程,由 生产技术部审核后执行。3.1.4 采样应以机械采样为主, 当机械采样装置故障或 其它原 因不能正常运行超过 30 分钟时,燃料储运部应及时 报告燃料管理部, 经现场核实后方可进行人工采样,燃料管 理部负责全程监督,并录像存 档。火车煤人工采样时,禁止 卸煤。3.1.5 进厂煤必须严格按照 “车车取

5、样、 批批制样、 批 批化 验以及谁采谁制谁交”的原则执行。3.1.6 进厂煤采、制、化各现场应装有录像监控系统, 重要环 节应做到无缝监控。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对录像监控 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负责。录像室由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负责 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录像 室。监察审计部负责监控采制 化过程是否正常,并每月向工作小组提交 监控报告,以反映 各环节是否存在问题。3.1.7 自采样开始时算起,采制化及审核时间必须控 制在 48 小 时之内,并将煤质检测报告录入燃料管理系统。3.1.8 由监察审计部负责录像监控权限的管理。3.2 进厂煤质量验收3.2.1 采制样流程3.2.1.1 当火车煤进厂过衡时,

6、 首先经过燃料储运部轨 道衡车 号识别系统,自动将车号、毛重等信息录入燃料管理 系统。燃料储运部 值班员人工将供煤单位、矿别、发站、发 煤时间等信息录入燃料管理系 统,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在燃 料管理系统中编写一次编码,系统自动生 成二次编码。当燃 料管理系统故障时,由值班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人工一 次编码,并核对无误后传真给燃料储运部采制样班,采制样 人 员依据一次编码进行采样,并人工编写二次编码。一次编 码传真单只附 带车号与车数等信息,禁止附带供煤单位及矿 别。3.2.1.2 燃料储运部进行现场采样后, 应对来煤情况认 真作好 记录,并照相取证 ( 照相顺序:车号来煤车厢的顶 部取样点

7、来煤 车厢的顶部全景来煤车厢边门 ) ,相片不 少于四张。当发现煤质异 常时,相片应不少于六张。3.2.1.3 燃料储运部发现来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燃料 管理部, 并填写煤质异常报告单,做好照相、摄像等相 关取证工作,经燃料 管理部确认后,进入处理流程。3.2.1.4 人工采样要求: 火车煤人工采样时, 顶部与底 部样 品应分开装袋并做好称重记录,制样时再进行混合制 样。汽车煤人工采 样时应在煤场采样,采样在煤车卸至 15 车以上时进行。人工采样时, 由燃料储运部煤管员执行全程 录像监控,并存档(存期为 3 个月)。3.2.1.5 采样完毕后,采样人员将采样标签放入煤样 袋,采样 标签应含一次

8、编码、车数/袋、采样员、日期等信 息,并对煤样袋称重, 做好记录。3.2.1.6 机械采样时, 每批次完成后应将煤样袋及时放 入现场存样间,交接班时,应由两人以上的当班人员将煤样 取出,运回 制样室制样,运送过程应有全程固定摄像监控。3.2.1.7 采样人员将煤样运回制样室后应立即进行制样,并及时分析全水分。3mm煤样制好后,制样人员应将煤样和制样 标签装入存样袋封存,制样标签应包含二次编码、 制样日期、制样时间 以及两名制样人员的签名。每批次 3mm 煤样制样两份,制样完成后, 应立即将一份放入分析柜、一 份放入存查柜(存查柜前应配有近角摄像 头,在煤样放入存 查柜前,放入人员应将煤样袋的二

9、次编码在该摄像头 前显示 清楚后方可丢入柜内)。制样完毕后,采样标签由采制样班 负 责保存备查。如有共同采制样等情况需加样的,按相应标 准制样、分样。 采制样时间应控制在 20 小时之内(如遇雨 天煤湿时 44 小时)。3.2.1.8 燃料储运部制样间存查柜应有指纹锁和保险 锁,其钥 匙分别由燃料管理部、 监察审计部相关人员等保管, 存查柜中煤样为 进厂煤抽检及备查用。3.2.1.9 采制样人员应在本班所有批次的煤样制备完成后 1 小时之内,将 3mm 分析煤样集中送至质检中心煤检室,同 时在现场办理煤样交接登记手续,质检中心与燃料储运部在 摄像监控下 (存查柜前应配有近角摄像头,在煤样放入存

10、查 柜前,放入人员应将煤 样袋的二次编码在该摄像头前显示清 楚后方可丢入柜内)对送来煤样进 行缩分、封存。3.2.2 化验管理3.2.2.1 质检中心从接到样品后, 18 小时内完成分析 化验和 一级审核,并录入燃料管理系统,同时以短信或电话 方式通知燃料管理 部二级审核人员,二级审核应在 10 小时内 完成。化验室负责 3mm 分析煤样制粉、化验及样品保存。3.2.2.2 同一分析煤样的工业分析和发热量分析, 必须 由不同的化验员进行;原始记录应化验员本人签字,修改错 误数据时, 应保留原数字清晰的字迹,并有修改人的签字或 盖章。3.2.2.3 质检中心在煤质数据录入系统前, 应逐个核对 各

11、项原 始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录入。有疑问的数据应及时 分析并查明原因。3.2.2.4 所有进厂煤化验数据管理归口燃料管理部, 化 验室不 得对外报送。3.2.3 煤样保存及销毁管理3.2.3.1 燃料储运部存查样保存三个月, 已结算的存查 煤样三 个月进行销毁。未结算或有疑问的存查样按燃料管理 部通知保存。煤样 销毁时由燃料管理部、监察审计部共同到 现场监督,燃料储运部负责销 毁。3.2.3.2 质检中心分析煤样保存三个月, 与燃料储运部 存查样 同步销毁,未结算或有疑问的分析煤样继续保存。分 析煤样销毁时由燃 料管理部、监察审计部共同到现场监督, 质检中心负责销毁。3.2.4 设备维护、标定

12、、检定管理 进厂煤与入炉煤采、制样设备 由燃料储运部负责维护。煤质分析仪器设备分工到人,专人维护保管,设备统一分类 编号立账建 卡, 须建立设备检修台账。 除班组按周期标定外, 还需定期进行设备 校验和送有资质的单位检定,并建立标定检定台账,存档备查,不合格设备不准使用。3.2.4.1 标定:量热仪用苯甲酸或标煤进行标定,正常情况标定周期 3 个月,定在 元月十五日,四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和十月十 五日,更换配件应随时 标定,标定时通知生产技术部专责进 行监督,标定报告生产技术部专责 应签字,当仪器标定不正 常应有原因分析记录,并继续标定至合格。对 于多次标定不 合格的量热仪不准使用,须及时汇

13、报生产技术部分管负责 人,按公司外送检修程序联系厂家进行维修,维修不合格申 请报废处理。3.2.4.2 检定: 以下设备须按周期由有资质单位检定,燃料专 责和班组a. 采样机检定,周期2 年,检定定在5 月中旬b. 制样机检定,周期2 年,检定定在5 月中旬c. 量热仪检定,周期2 年,检定定在5 月中旬d. 马弗炉检定,周期年,检定定在5 月中旬保存检定记录e. 分析天平检定,周期 1 年,检定定在 5 月中旬f. 测硫仪检定,周期 1 年,检定定在 5 月中旬;g. 电热箱检定,周期 1 年,检定定在 5 月中旬;h. 弹筒检定,周期 1 年,检定定在 6 月初。3.2.5 水运煤部分3.

14、2.5.1 燃料管理部根据预采结果,及时通知燃料储运部进行 接卸、采样。3.2.5.2 水运煤采样原则上必须机采,机械采样故障 (故障时 间 30分钟内)或来煤水分过大不能机采时,经燃料管理部核实,立即 执行人工采样。3.2.5.3 进厂水运煤采制样必须保证“谁采谁制谁交” 的原则。 水运煤计量单应在其卸毕后一日内上传燃料管理系统,同时向化验室传 送一、二次编码对照表。3.3 入炉煤部分3.3.1 入炉煤机械采样每天分四次进行,编码分别为 A B、C、D样。采样工作由燃料储运部负责,并及时向质检 中心办理交样手续。3.3.2 入炉煤制样、化验标准按照进厂煤执行。3.4 报表台账及审核管理3.4

15、.1 质量验收原始记录需按规定格式、技术术语和计量单位、 项目代表符号填写,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3.4.2 采制样原始记录应包括煤样编码、车数、煤样袋数、样 品重量。3.4.3 填写原始记录必须采用钢笔或水性笔, 做到字体 规范、 字迹清晰数据正确,纸面洁净,不允许随意删改,如因填写错误可用杠 改,再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签字(或 印章)。3.4.4 煤质报告单需经化验员签名,班长核对无误后上传燃料 管理系统至一级审核,燃料管理部二级审核无误后上传公司燃料管理系统入库。煤质数据一经入库,任何人都不 得随意更改煤质分析数据。3.4.5 所有台账必须至少保留 3 年备查。3.5 进厂煤共同采制样管理3.5.1 供方提出共同采制样申请,由燃料管理部填写 共同采制样工作通知单(见附录A),至燃料储运部燃料专责与采制样班负责人,供方在燃料管理部相关人员陪同 下进入现场 进行共同采制样。3.5.2 共同采制样方式: 由燃料管理部相关人员陪同供 方参观 采样、制样过程。如果供方需要带走煤样化验,制样 人员缩分一份煤样 交供方,所带煤样检测结果仅供参考,不 作任何取证。3.5.3 共同采制样期间,燃料管理工作流程不变。3.5.4 制样室内供方人员不得超过一人, 应遵守制样室 出入登 记规定。3.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