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64930785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4篇).doc(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根据_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章程第二章之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一章律师与客户的关系第一条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律师从客户取得任何报酬都必须作为本所的业务收入。客户可以自行指定律师,(但如被指定律师不熟悉该法律事务,则被指定律师应推荐本所对该业务熟练的律师),律师也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某一客户的委托。第二条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第三条律师不能接受或应终止可能导致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也不能接受不能承办的委托。第四条律师不得接受与已代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第五条律师不得同时

2、为一个案件、一宗生意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第六条律师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为其个人谋利。第七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应通过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接受委托,事后应书面确认。第八条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期间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客户正当要求,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行职责。第九条律师应为客户保守_。第十条律师不得无故终止委托代理关系。律师因故终止代理关系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第十一条律师终止代理关系时,应归还属于委托人的一切财产或资料等。第二章律师工作规则第一条律师接受诉讼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1.必须在开庭前认真阅卷,作阅卷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2.与客户讨论

3、开庭方案应作笔录,并由客户签字认可;3.开庭前应草拟详细的调查提纲和辩论要点;4.必须由律师在庭上陈述事实的,应由客户对拟陈述的事实作书面认可;5.必要时律师应认真进行外出调查,并作详细笔录,但不得采取使用非法手段取证;6.律师代理客户进行和解,应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7.律师代表客户收、递法律文件、应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及人员;8.律师代表客户接收法院判书的,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先知其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日期及其上诉的法定期限;9.律师应作开庭笔录。第二条律师接受涉_仲裁案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1.律师代表客户指定仲裁员应事先取得客户的特别书面授权;2.律师代表客户调解应根据经客户认可的调解方案进行;

4、3.必须由律师代表客户在庭上陈述的事实,应在开庭前由客户对拟要陈述的事实作出书面认可;4.律师应作开庭笔录;5.胜诉之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如拟继续委托律师在境外执行仲裁裁决,应另行以书面委托。如须转委托执行地法院所在国律师,应由中方客户特别委托。第三条律师接受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守如下工作规则:1.律师代表客户参加谈判,应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进行;2.律师为客户起草的合同应注明“草本”;3.律师应为客户保守商业_。第四条本所以向客户提供全所整体服务为基本准则,客户的法律服务由熟悉该法律事务的律师主办,其他律师可协办。第五条本所每两周召开一次业务会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实行_讨论。第三章律师收费规则第一

5、条本所律师根据本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第二条本所律师采用三种收费办法:1.以工作时间计算收费(以小时为基本单位);2.以标的值计算收费;3.以上述1、2两种办法相结合并行收费。收费标准另行制订;第三条律师向客户收费应填发帐单,帐单应注明服务事由及服务时间。第四条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产生和其它有关费用由律师与客户另行结算。律师凭单据向客户结算上述费用。第四章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则第一条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应开立案卷,登记案号。第二条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对与客户间的一切业务往来均应作书面记录,如电话记录、会议记录、备忘录等,这些记录均应归档。第三条本所任何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

6、他法律文件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打印并登记存档。第五章附则第一条客户投诉本所律师,须向本所合伙人会议或管委会呈交投诉状,由全体合伙人或管委会讨论投诉是否成立及确定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制度自本所合伙人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二)(一)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_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一、经费管理办法: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支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管理、监督、检查的财务管理制度。2.本所聘用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市司法局统一规定设置帐簿。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报表。3.律师承办各项

7、法律事务按国家统一规定收费。4.本所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并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缴纳管理费、会费。5.本所收入在缴纳税款及管理费、会费后其他各项支出比例如下:(1)_用于本所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费用;(2)_为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基本建设费用;(3)_为_福利基金,含住房基金、风险基金等;(4)_为医疗基金;(5)_为业务培训基金;(6)_为储备基金;(7)_为主任基金;二、财务管理权限1.本所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本所合伙人会议有权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本所授权主任批准一般的财务开支。会议有权拒绝所主任和合伙人违_法律、法规的不合理的财

8、务开支决定。2.主任批准的财务开支的权限为:(1)办公费、交际费、差旅费等日常性开支;(2)工资、提成、奖金;(3)二千元以下(含本数)非经常性开支。3.合伙人会议审批财务开支的权限:(1)购置固定资产的开支;(2)二千元以上非经常性开支。三、本所律师承办各项律师业务、收取费用必须经本所统一办理,不准自行收费和开具收据。四、本所收取的外汇收入(含外汇人民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存于银行,使用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五、差旅费收支:(1)要本着从业清廉,减轻委托人负担的原则。(2)律师承办各类业务,差旅费由委托人承担,结算时凭单据与委托人结算。如果需要向本所财务预借差旅费,完毕后凭单据报销

9、。六、本所主任主管财务工作。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律师会议决定。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样本(三)为规范事务所的财务运作和管理,有效地利用财务资源,明确收益分配和费用承担,结合事务所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依据_会计法、事务所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目标。通过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保护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明确案源分配、收益分配、费用分摊的规则和方法,为事务所的持久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第二条本所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律师业务收入无论支票、汇票或现金均须缴纳到事务所,由事务所财务人员统一开具税务票据。第三条本所在银行统一开设账户,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私自以事务

10、所名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事务所留存银行的财务印鉴由两人分别保管。第四条合伙人和聘用律师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或聘用律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务所在先行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过错的律师追偿。第五条合伙人有权监督事务所的财务收支情况。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对事务所当月的收入和支出及时做好明细账,以便合伙人核查。同时,财务人员应每月制作公共开支明细表呈报给事务所主任和分管合伙人。合伙人如有疑问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到事务所财务部门进行核查。第七条事务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合伙人和聘用律师违反财务制度的不合理要求。事务所财务人员有权向执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反映本

11、所合伙人或专职律师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第八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年度是指每年的_月_日至_月_日。第二章税务第九条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因不开_导致的个人和事务所税收罚款以及协调关系产生的费用由不开_者承担。第十条考虑到事务所增值税、运营成本的需要,事务所统一按照开票金额留成_%,所得税由律师另行自理。同时,按照税务机关的稽查要求,如有不足,全体律师按照开票金额比例补足。第十一条事务所不限制领函,但须进行登记,原则上要求开具_。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金额不低于_元。特殊情况不开_的,按照司法局要求,事前须办理批办单,由陈召强律师审批。借用_的,应当在借用簿上签字,并缴纳开票金额_%的税款留成;特殊情况下

12、,不缴纳税款留成的,须经合伙人王德顺、陈召强律师共同书面签字。1第三章费用承担第十二条事务所实行交费管理、费用自担、结余归己的分配原则。管理费用于事务所员工旅游、聚会、培训等公共活动,不得挪作他用。管理费用标准为_元/人/年,每年年检前一次性向事务所缴纳。实习律师和第一年执业的律师免缴。第十三条事务所实行个人费用个人承担、公共费用合伙人分担的费用承担原则。个人费用包括各自办公区域的租金、物业费等办公费用,以及律协会费、执业保险费等与个人直接关联的其他费用。公共费用包括公共区域的装修、家具、租金、物业费、电费、饮用水、前台电话,事务所年检,网站、_公共号建设及维护费用,内勤工资,招待费用,以及为

13、事务所运转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第十四条事务所公共费用报销,应按照规定粘贴单据并由报销人签名,经出纳核对后,再由执行主任王德顺签署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超过_元的,还应当经陈召强签署同意。第十五条律师个人用于抵扣的各项_,应按照规定粘贴单据并由律师个人签名,由分管合伙人李义旭签字后入账,_的具体要求由分管合伙人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确定。第十六条合伙人或聘用律师若欠费,自收到财务欠费通知之日起,合伙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聘用律师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缴清欠费,逾期者,事务所按日计收欠缴额_%的滞纳金,用于公共支出。第十七条合伙人欠费超过_个月,由财务人员发催告通知;欠费超过_个月,由管理委员会向全所通报。第十八

14、条专职律师欠费超过_个月,由财务人员签发催告通知,欠费超过_个月,事务所终止聘用合同,并有权追偿其欠缴的费用。第十九条合伙人或聘用律师在本所欠交的费用,财务人员有权用其个人业务收入优先冲抵。第四章收入分配第二十条事务所案件按业务来源分为个人案源和公共案源,案源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个人案源直接律师个人,收益归律师个人享有。公共案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事务所通过网络、移动互联网、电话或其他推广获得,主要是一些传统业务,一般以前台接待登记簿记载的来源为依据进行区分;以事务所名义统一竞标产生的案源;律师自愿将业务资源交到案管中心产生的案源;其他非由律师个人获取的案源。第二十一条律师承办公共案源的,

15、在交纳业务收入、领取函件时,应当登记案件来源。第二十二条基本分配原则:事务所向案源要效益,不从律师身上赚钱,实行交费管理、费用自担、结余归己的原则。律师有义务承办公共案源,有权利获得相应报酬。2第二十三条个人案源由收案律师优先选择是否代理,如不代理,可交由案管中心统筹分配。第二十四条每个律师都是案源开拓者,每个律师也都要承办案件。事务所鼓励案件开拓能力较强的律师将主要精力用于开据案源,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将主要精力用于承办案件。鼓励按照专业方向承接案件,鼓励将非本人专长的业务提交案管中心转交专业律师代理。第二十五条授薪律师由事务所或委聘律师发放工资,并承担注册费、执业责任保险费、房租水电费用,授薪律师应当按照事务所或委聘律师的要求完成工作。事务所聘请的授薪律师,事务所按照承办案件的工作时间和难易程度给予每件案件_元办案奖金。授薪律师提供或者承办公共案源,并经事务所或委聘律师同意的,收益分成比例比其他律师降低_个百分点,该降低部分归事务所或委聘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