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站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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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站管理制度为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意识,规范管理细节,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责任感,特制定如下制度:1、服务站所有人员必须统一认识。努力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2、服务站所有人员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并积极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业务能力。3、在工作中不得怠慢拖延,要全身贯注,谦虚耐心,对工作精益求精,注重工作效率,不得涉及与工作无关的事项。4、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外出应向负责人请示方可离开。离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完所有移交手续。移交清单交服务站存档。5、工作人员每天应注意服务

2、代办站的环境卫生和物品摆放的整齐,做到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垃圾筒的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服务站无异味,保持办公周围无生活垃圾。6、对待客户要以礼相待、耐心倾听、文明用语、服务周到,对客户服务时,说话要有称呼声,迎客要有问候声,送客要有致谢声,工作出现差错要有致歉声,严禁任何“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的相关用语敷衍搪塞客户。对客户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开拓维护客户做到善始善终,让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去。7、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穿戴干净整洁,端庄大方,坐立行走必须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等不雅行为。8、工作人员值班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带微笑服务客户,不可无

3、精打采、不得嬉笑、打骂、吹口哨等行为。9、每天下班前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计,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培训。10、工作人员对服务站分配使用的相关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应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并加强管理。11、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服务站的有关机密或客户信息资料,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及个人公开或透露,不得利用职位之便贪污舞弊和接受任何形式的招待,或以服务站名义在外招摇诈骗。12、服务站指定固定人员负责管理,妥善维护保管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及时做好重要数据的电子文档的备份工作,防止意外情况造成的数据丢失。三农网贷服务代办站服务站管理制度(二)药械购进和验收管理制度第一

4、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向持有合法证明的企业进货,或委托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购进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第二条建立供货企业档案,索取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_复印件、合法票据,并应与企业签定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书”。第三条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定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台帐,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剂型、规格、数量、购进价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注册证)、外观性状、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字等。第四条购进进口药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

5、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第五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期_年,但不得少于_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药械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条药房(库)应与诊疗业务、生活等其他活动场所分开,药房面积应不少于_平方米,不得以方便为名,对外临街设置药柜。第二条药房内应配备与用药(械)规模相适应的,便于药品、医疗器械陈列和贮存的药柜、药架、垫物架、冷藏柜、湿度计等设备;应配有防潮、防霉、防尘、防鼠及避光、通风等相应设施。第三条药品存放时应按不同属性,做到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危险药品单独存放;

6、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存放。做到药品陈列有序、分类明显、美观整齐。第四条医疗器械要实行专库贮存、专区摆放,不得与药品等其他物品混放。第五条药品保管养护时要坚持做到“五勤”(即勤检查、勤整理、勤翻晒、勤开门窗、勤清扫卫生),掌握各种药品的质量变化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科学养护。第六条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严防霉变,防走油、防虫蛀、防鼠咬、防气味挥散等;冷藏药品杜绝超温保存。第七条对近效期_年的药品要建立药品效期表,定期填写,加强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应做到治疗有登记,配药凭处方,不得无处方销售药品;不得采用柜台式销售药品,不得以何种名义从事药品

7、购进或变相销售活动。第二条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不得使用_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应加锁存放,每次处方不得超过_天,处方保存_年。第三条药品如需拆零,必须集中存放于专柜,并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直至该种药品配完。若移入药瓶中使用,药瓶应及时注明该批批号,直至用完,不得混放。配药包装袋应注明品名、用法、用量及有效期等内容。第四条使用药品时,首先必须严格审方,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用法用量、禁忌、医生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配方。配方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好称量和分剂准确。处方调配好后,应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后耐心向患者说明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第五条不得使用未经

8、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第六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严禁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立即进行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和销毁,并做好回收和销毁记录。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根本宗旨,对所采购和使用的药品负法律责任。第二条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第三条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第四条在药品验收、检查、养护等环节发

9、现有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待销毁处理,不得擅自作退货处理。第五条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帐。第六条有使用假劣药品行为或发生重大药害责任事故的,自觉接受_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裁决。第七条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在_小时内报县药监部门。其它质量事故也应及时向县药监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二天。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药房负责人应注意收集、整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故信息。第二条如有不良反应或不良事故情况

10、出现时,核实后应立即进行分析,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上报。第三条调配药品时,应向患者询问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立即向医生咨询。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从药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从药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药监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讲文明,讲礼貌,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第二条上岗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首饰。第三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健康检查,且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

11、精神病、皮肤病等影响药品质量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第四条从药人员必须自觉做好药品质量问题讯息反馈工作,发现有关药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服务站管理制度(三)药械购进和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向持有合法证明的企业进货,或委托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购进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第二条建立供货企业档案,索取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合法票据,并应与企业签定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书”。第三条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定填

12、写质量验收记录台帐,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剂型、规格、数量、购进价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注册证)、外观性状、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字等。第四条购进进口药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第五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期_年,但不得少于_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药械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条药房(库)应与诊疗业务、生活等其他活动场所分开,药房面积应不少于_平方米,不得以方便为名,对外临街设置药柜。第二条药房内应配备与用药(械)规模相适应的,便于药品、医疗器械陈列和贮存的药

13、柜、药架、垫物架、冷藏柜、湿度计等设备;应配有防潮、防霉、防尘、防鼠及避光、通风等相应设施。第三条药品存放时应按不同属性,做到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危险药品单独存放;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存放。做到药品陈列有序、分类明显、美观整齐。第四条医疗器械要实行专库贮存、专区摆放,不得与药品等其他物品混放。第五条药品保管养护时要坚持做到“五勤”(即勤检查、勤整理、勤翻晒、勤开门窗、勤清扫卫生),掌握各种药品的质量变化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科学养护。第六条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严防霉变,防走油、防虫蛀、防鼠咬、防气味挥散等;冷藏药品杜绝超温保存。第七条对近效期_年的药品

14、要建立药品效期表,定期填写,加强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应做到治疗有登记,配药凭处方,不得无处方销售药品;不得采用柜台式销售药品,不得以何种名义从事药品购进或变相销售活动。第二条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不得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应加锁存放,每次处方不得超过_天,处方保存_年。第三条药品如需拆零,必须集中存放于专柜,并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直至该种药品配完。若移入药瓶中使用,药瓶应及时注明该批批号,直至用完,不得混放。配药包装袋应注明品名、用法、用量及有效期等内容。第四条使用药品时,首先必须严格审方,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

15、名称、剂型、用法用量、禁忌、医生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配方。配方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好称量和分剂准确。处方调配好后,应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后耐心向患者说明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第五条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第六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严禁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立即进行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和销毁,并做好回收和销毁记录。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根本宗旨,对所采购和使用的药品负法律责任。第二条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第三条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第四条在药品验收、检查、养护等环节发现有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待销毁处理,不得擅自作退货处理。第五条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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