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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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贷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一: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实用版)】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一)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速资 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内部 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和资金管理工作。第三条存款管理公司除在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 须在财务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财务部的结 算量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80,10 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 支付必须在财务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 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笫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第四条贷

2、款品种:定限期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 贷款;按类型分为工贸易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个体农户 贷款、其他贷款。第五条贷款体式格局分为誉贷款、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第四章贷款投向与投量第六条贷款的投向和投量应充分体现为 “三农”服务目标,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践合理确定。第七条严格履行农村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存贷款比例 中长期贷款比例等规定,合理有效营运资金。第八条科学合理编制贷计划,对农户贷款实行指导性讨划 对企业(工商、农经、其他)贷款实行指令性计划。第九条严格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搀扶”的原则,建立有效 贷进入和退出机制,勉力优化贷结构。第十条发放贷款要坚持“

3、小额、分散”的原则,勉力扩大客 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农户和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贷款 服务。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太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 额的5%,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 100万元。第五章贷款的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条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经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但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 4 倍,下限不得 低于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 0.9 倍。具体利率的浮动幅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 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协商确定 第六章贷款的步伐第十二条贷款的操作应按照贷户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 查、会办审批、签订合同、立据发放、贷后检查、到期催收、 按期收回、资

4、料归档的程序办理。公司并按贷前台和业务前台 分开操作相关程序、要求办理。第十三条贷前的查询拜访。业务拓展部专管员和贷职员必 须真实到户、到企查询拜访,主如果对借款人的资等级以及借 款的合法性、平安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查询拜访,核实抵押 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第十四条贷时审查。公司贷管理部 门、主管贷员对提交贷小组权限之内会办审批贷款,均必须严 格考核其贷款合法性,平安性、盈利性、贷合同文本规范性, 严格审查查询拜访职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严格柜面把关审 查。柜面经办职员要严格审查借款人,按照贷管理规定所必须 提供各种借款资料,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性,手续的规范 性,贷款使用的准确性。第十五

5、条贷后检查。每月检查三分之一以上企业,10以 上个体农户,业务拓展部、基层社均要实行明确贷专管员、分 工包片职员贷交叉、包片交叉的检查监督义务。检查贷款的使 用有效性,偿债本领变化情况,合法、合规的贷运作情况。第十六条上报公司审批贷款实行审贷分离程序内业务拓展 部和贷管理部按照部门职能具体实施。业务拓展部具体负责受 理贷款中请、调查、按公司授权办理审批贷款及日常贷款管理 贷后风险检查、贷营销、当年到期贷款本息的收回工作。贷管 理部负责贷款的贷时风险审查、合同文本合规、合法性审查, 服务于前台的贷工作。第十七条坚持贷款回复制度。农户和企 业短期贷款中请,在本公司权限内审批的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6、 业务拓展部不超 3个工作日,贷管理部不超过 2个工作日,资 产管理委员会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申请,在 30 个 工作日内回复。业务拓展部负责按期回复公司。第十八条贷款 审批。营业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授权授的管理规定,分级审批 及时登记会办记录簿,公司贷款审批实行会办审批意向通知制 经会办批准的贷款由业务拓展部发出贷款审批意向通知书,南 营业部办理合法手续上报业务拓展部初审,转交贷管理部审核 合格后,业务拓展部出具相应贷款批准文件。授企业贷款参照 上述执行。第十九条经公司审批发放贷款,次月业务拓展部必须到户 到企检查其贷款发放和使用情况,分专业以书面形式按月向总 经理室报告检查情况。

7、保证担保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 人应当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质押担保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 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 办理止付的,应依规进行止付登记。抵押、质押物应当符合 担保法中抵押物、质押物条件,抵押、质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出质人、抵押财富共有人均须参加签 约。严格履行先办理借款合同,后注销的操作步伐。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 登记,土地按实际出让价(指交国土局部分)的 90以内确 认,划拔土地按现行市场出让价格的 40以内确认。土地使 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应同时抵押

8、并登记。房产抵押须经市房产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注销,其 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房产按实践造价折旧 后净值的 50之内确认。设备原则上仅限通用设备按购进价折旧后净值的 40之 内确认,其他设备一律不得抵押。存单、银票质押按票面面值的 90之内确认,封仓、仓 单质押代价不得少于贷款余额的 2倍以上确认。对于抵押不足部分应追加落实有经济实力单位担保或联保 所有借款不论是保证、抵押都必须追加股东在最高额范围内联 保。第二十一条贷款归还。在贷款到期前十日,必须对借款人、 出质人、担保人发出贷款还本付息催收通知书,并取得相应回 执,对于出现的高风险贷款,要及时向公司报告,上下联动保 护债

9、权。第二十二条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必须及时到市公证处 第七章贷款的授权分级管理第二十三条贷款授权实行差别授权、分级管理的方式。授 权均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各基层部门也要在公司授权范围内 以书面形式明确到分管主任、分工包片贷人员的各自审批权限 超权限需经会办小组会办审批。第二十四条严格加强内部授权授管理。公司设立资产管理 委员会,负责审批授内贷款,凡被原资产管理委员会两次否决 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会办,对基层授权授实行不同等 级差别授权授方式。第二十五条 a 级(含)以上企业存量贷款实行最高额授制, 并实行事后备案。当年新发生的授私民营企业贷款,在授额度 内实行事由订备案审批,其它等级企

10、业贷款的发放均需逐笔上 报公司。第二十六条公司业务拓展部、贷管理部、公司贷管理 小组、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各自的权限内按规定操作程序,对贷 款进行会办审批,严禁越权、超权办理贷业务。第二十七条公司审批贷款由业务拓展部根据会办审批意见 对逐笔进行授权发放,到期后必须及时发出临时计划调收通知 单,调收不到位者必须在次月按责任贷款进行查处。第八章不良贷资产及应收息清收管理第二十八条不良贷资产及应收息包括逾期、呆滞、呆账、 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息包括表内外(含登 记簿)应收未收利息。不良贷款应按标准和程序进行认定,并 按清收管理标准、措施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当月发生表内息按责任贷款损失赔偿

11、规定对审 批人、责任人实施处罚。第三十条公司相应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息清收管理监 测体系,设立相应报表和登记簿、监测台帐,反映形成原凶、 清收方案、措施及清收到位等相关变动情况。对当年新划转呆 滞贷款,从划转呆滞当月开始由贷管理部逐笔实行责任追究、个人单证制度。第三十一条公司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利息清收考核体系, 强化清收管理力度,规范清收管理行为,明确清收管理激励标 准。第九章贷款的保全和清偿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谨防借款人借企业改制躲避债务,悬 空贷资产或借承包、租赁、分立、剥离等途径躲避监督或不履 行了偿贷款本息义务。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应主动参与借款人企业改制、贷债务重 组,并要求借款人落实贷

12、款债务,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公 司。第三十四条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应在承包租赁 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第三十五条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原借款债务由改 造后的股份公司全部承担,从头签订借款合同;对实行部分股 份制改造的借款人,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或 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抵押资产优先承担债务第三十六条对联营、兼并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原 贷款债务应由新的企业法人承担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第三十七条对分立、剥离的借款人,应在分立、剥离前清 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分立、剥离所占资本或 资产比例承担贷款债务。第三十八条对产权有偿转让或

13、申请解散的企业,应在产权 转让或解散前落实和清偿贷款债务。第三十九条对破产的借款人,应依法参与企业财富的清算及债务的处理,对已设定财富抵押、质押的债权,公司行优先受偿权,无财富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步伐追究担保单位连带 义务,并按比例受偿。第十章贷风险的预警管理第四十条坚持贷风险监测制度。准确测算每笔贷款的风险 度,每月测算贷款存量风险度,实行企业现金流量的动态监测 和建立健全贷企动态监测台帐,反映贷企业资产、负债变动等 情况。第四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参照商业银行贷款 5 级分类(商 业银行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 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

14、怀疑贷款本息 不能按时足额了偿。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本领了偿贷款本 息,但存在一些大概对了偿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借款人的还款本领出现明明题目,完全依靠 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了偿贷款本息,即使履行担保,也大概会造成肯定丧失。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了偿贷款本息,即使履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丧失。【篇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及业务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贷款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 准则。第三条:贷款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 统一的原则,坚持收益有效覆盖风险的原则。第四条:本制度贷职员:是指本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风险 管理部门包括:贷款业务受理、查询拜访、审

15、查、审议、审批 业务实施、贷后经营管理、不良资产管理。贷款收回等各个环 节的经办职员和管理职员。第二章贷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本公司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 作为业务决策的小我议事机构,评价和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 贷款事项风险,对有权审批人进行智力支持和权力制约。第六条:本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原则,设立业务管理部、风 险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承担贷款营销、业务受理、贷前查询拜 访(评估)和贷后管理职责。风险管理部承担贷政策制度制定 贷业务审查、审批、风险监控、不良资产管理等职责。两个部 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第三章贷工具和根本条件第七条:在本公司办理贷业务的客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 构核准登记

16、的企(事)业法人、非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八条: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贷业务应当具备 下列基本条件:(一)从事以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 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二)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颁布的合法有效 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有权机构颁布的合法有效的 事业单位注销证;对润宇装饰城、通达建材城等实行联保的企 业法人,还应持有与市场管委会的承保或租赁合同(协议); 其他组织应持有有权机关的核准注销文件;按规定持有税务部 门核发的税务注销证;特殊行业还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布的营业 答应证;还应获得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答应证明。(三)持有群众银行核发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按规定不 需要持有贷款卡的企事业,客户和其他组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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