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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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3.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耿马县人民医院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由计算机完成信息的储存、处理、传输和输出,在院内形成信息共享和医院间数据共享。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但这些最终都是由人来操作和掌握的,医院信息系统只是得以完成这些任务的工具和手段。而一个好的管理手段必须要依靠健全的制度来保证落实,切不可以以为上了医院信息系统就万事大吉,存在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了。要使医院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达到科学管理的目的,一定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来管理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据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实际状况,逐步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医

2、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操作,以制度促进医院信息系统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我院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涉及工作规程、建设规划、领导小干种规定。一、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总则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总则是一个公共性的制度,分为八章五十八条。从总则、技术管理、工作站管理、安全管理、使用维护、计算机信息中心工作职责、机房的管理、信息储存及保管、互连网站、数据备份、等共性管理的角度规范了医院医院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提出了要求,对所有接入医院信息系统的工作站点做了统一要求。二、耿马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耿马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共有五条二十七款。从医院现状剖析到数字化医院要求的差距。结合我实际

3、制定了三年内信息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资金安排。三、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电子病历管理制度共有十七条,具体针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四、计算机使用操作规程计算机使用操作规程十三条,讲述了网络布置,计算机维护、故障、操作流程,_管理等注意事项。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章立制并不只是写在纸落实也就成为医院信息系统成功运行的关键因素。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才能保证整个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达到建设和应用医院信息系统的目的。规章制度在颁布后,印文下发到各个部门,要求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新上岗人员更是广泛宣传

4、,_学习,并将其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使之人人知晓,从而强化这些制度的执行意识。加强监督促进制度的执行,有了规章制度还必须要有一定的监督机制来督促这些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形成以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局面。通过这种方法,促进了制度的执行,使制度的执行成为全院各类人员的自觉行为。建立记录,细化制度的管理,可操作性是建立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制度得以落实的前提。为此,我们根据制度内容,建立了各种相应的记录本,如网络系统维护记录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维护更新记录表等各拾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而是要根据医院管理的要求和整个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做相应的调整,原有的规章制度必

5、然要随着新的要求的提出而补充和修改。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二)1.目的: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3.职责:3.1计算机中心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_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3.2规划发展部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4.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

6、、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5.信息化建设规划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中心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中心,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中心配合执行。6.安全管理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

7、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_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6.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er_,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_。如需更改,需报计算机中心批准并备案。应及时通知计算机中心,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7.3设备维修及报废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计算机中心主任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8.1软

8、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计算机中心_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计算机中心备案,方可使用。9.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_、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9.1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

9、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9.2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9.3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9.4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9.5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

10、,需经主管部门批准。9.6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9.7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9.8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

11、享制度(三)1.目的: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3.职责:3.1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_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3.2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4.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5.信息化建

12、设规划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负责人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负责人,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合执行。6.安全管理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

13、源、信息均为_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6.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er_,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_。如需更改,需报计算机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部门,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7.3设备维修及报废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院长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计算机中心_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

14、它版本的操作系统。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计算机中心备案,方可使用。9.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_、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9.1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9.2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

15、责解释和实施。9.3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9.4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9.5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9.6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9.7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9.8未经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阆中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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