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64904438 上传时间:2023-05-31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8.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夫用水户协会。 其次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 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 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 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一心一意供应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 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政府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 水管站的详细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 业务工作。第五条本协会的居处

2、:碧流河乡政府其次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浇灌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 供水调度。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 方量。3、为用水户供应与水利及浇灌有关的技术、询问服务。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 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 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需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 和管理费。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需具备下列条件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用水户提出申请;2、协会执行委员

3、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用水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3、向协会反映看法与要求的权利。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3、节约用水。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峻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探讨予 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 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

4、水组。用水组浇灌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 域为基础。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浇灌区域内全部会员参与的用水组会议 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依据用水量、浇灌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 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席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 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当)、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 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 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1、参与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安排,负责本用水组的浇灌调度,平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

5、的水事纠纷。3、依据协会的工程修理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 内部浇灌工程的修理和管理工作。4、负责或帮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5、刚好反映用水户的看法和建议。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安排。3、根据一事一议的方法,审查和确定本用水组工程修理和集资 兴建浇灌设施的方案。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假如用水组内有 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殊会议,特殊会议的职 权与例会相同。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 首席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

6、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 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需接着履行其职责。假如用水者代表缺员, 应刚好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其次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采纳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 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8名,主 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其次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代表大会。其权利是: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2、确定执委会成员的酬劳;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安排、用水安排和各项管理制度;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5、审议通

7、过或修订协会章程;6、划分协会用水组;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其次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 12 次,执行委员会有 权确定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 会提出召开代表大会时也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必需有2/3以上的正 式代表出席,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 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其次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别状况需提前或延期换 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 过1年。其次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次十五条执行

8、委员的职责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 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5、制定年度用水安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安排及其他工作安 排,提交委员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浇灌管理工作,并担当资产的保 值责任。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8、负责调解和处理浇灌中的水事纠纷。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席代表;10、确定其他重大事项。其次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1、政治素养好,坚持党的路途、方针、政策。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肯定的社会阅历及组织领导实力,具

9、 备肯定的农业浇灌专业学问和业务实力。3、酷爱浇灌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 高,一心一意为用水者服务。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实力。其次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 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 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在批准前应接着履行其 职责。假如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刚好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其次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 协会在乡政府农夫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详细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 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

10、关 系,调整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 协会领取酬劳和报销费用。第五章资产管理运用原则其次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1、会员交纳的水费。2、政府资助。3、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方法收取水费。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运 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 以管护。v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精确、完整。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需接受业务主 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

11、挪用。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看法,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 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看法或由于分立、 合并等缘由须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 务部门审查同意。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 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 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

12、和档案 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 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第八章监督和奖惩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赐予精神 和物质嘉奖。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 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赐予惩罚。惩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 复原或改正,赔偿损失,削减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代表大会表 决通过。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

13、会负责说明。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浇灌管理制度、浇灌管理主要是依据全年和阶段性供水安排、适时供水、平 安输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平衡供求关系、科学调配水量、充分发挥 浇灌效益。二、浇灌管理实行执委会调度管理责任制,实行按安排供水、合 理调配的原则。三、每年浇灌前由用水组汇总统计各类作物种植面积。四、每轮期浇灌前由协会依据水管站下达的配水安排,向各用水 组下达各组轮期配水安排,各用水组织依据农作物种植面积或农户人 口数,制定本轮期农户用水安排。五、实行先交款后供水,先开票后放水原则,由供水单位实施。六、严禁人情水、关系水,严禁隐瞒或转移水方,严禁以权谋私, 私减水方。

14、七、科学调度,合理配水。坚持局部听从全局的原则,杜绝大水 漫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八、仔细做好渠道防汛平安工作。浇灌期各用水组必需派人巡提 守水,分段把关,抢险堵口,实行行政区划负责制。九、仔细做好水费计收工作。水量结算做到协会、用水组、用水 户三方相符。严格执行水价,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水费实行专款专 用,不挪用、不截留。十、遵守浇灌纪律,维护浇灌秩序,听从统一调度。不准偷水抢 水,不准破坏建筑物放水,不准私自截留放水,不准在渠道管理范围 内种植作物或采沙取土。十一、严格依法管水。对违章用水者应由协会依据情节按协会章 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峻的报政府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交 司法部门处理

15、。奖惩制度、本协会辖区内的浇灌工程遭到人为破坏,均应视其情节轻重 由执委会作出限期修复、赔偿损失、罚款、削减供水、停止供水等处 理。二、放水闸、节制闸等水工建筑物遭到人为损坏肇事者应在3日内修复,拒绝修复者处以500-XX元罚款,由协会收取并组织修复。三、偷水或抢水者罚款500-1000元。另,按已浇灌面积每平方 米收取 0.3 元水费。四、凡在渠道上随意扒口、拦水者按偷水行为论处,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按已浇灌面积每平方米收取0.3元水费。五、参加和帮助偷水(抢水)事务者一律罚款500-1000元。六、对因配水不公而造成严峻损坏会员利益的代表(管水员), 罚款 500XX 元。七、凡发生争、抢水事务,在用水组范围内的由用水组委员会处 理,在用水组之间的由协会处理;发生打骂事务,报乡(镇)政府、 村处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八、协会会员不得拖欠水费,拖欠者必需按月交纳5%的滞纳金, 并限期交清。在交清水费前协会对其停止供水。九、协会通过的兴办或修理浇灌工程的集资分摊费用,每一个受 益会员者必需足额交纳,对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