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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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学校学期工

2、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 9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 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

3、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 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02X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

4、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务会议或行政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

5、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校务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

6、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七)校务公开。对校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全校公开。 第二篇:“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保靖县畜牧水产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科“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体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7、(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本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上级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单位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全局党政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5、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 6、财务年度预算调整,站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项内务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的更改、补充和完善; 7、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1 8、全局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局性的奖惩事项; 9、工资、待遇、医保等涉及

8、全体工作人员的事项; 10、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全局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 、县管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三)重要项目安排 、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县及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参照保靖县畜牧水产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实行局长负责制,对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党组会的正式成员为局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党组扩大

9、会为局党组成员和局班子成员,局长办公会的正式成员 为局级行政班子成员及相关中层干部。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股站室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可行性论证或制定出具体方案,提交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在决策之前,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

10、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组扩大会作出决定,采取表决制。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11、(六)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局长办公会如遇有时限要求的有争议事项,主持会议的局长有权做最后决定。 (七)凡前次党组会议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

12、知、议 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局长办公会做出的决定,由局长办公会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二)监督检查 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局长、书记汇报,局办公室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休、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

13、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第三篇:“三重一大”制度怀远师范学校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 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教育局党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完

14、善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提高领导班子科学管理水平,经学校行政会、校务会集体讨论拟稿,提交教代会审议、修改并通过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等等; 2、学校评选各类先进、教师奖惩等等; 3、急、难、特、突发事件的处理; 4、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5、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6、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7、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中层及中层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3、推荐申报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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