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64880916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9篇)(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供用气合同(样式一)合同编号:订立合同双方:签约时间:供气人:用气人: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_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供、用气地点:供、用气设备:第二条年用气量:或月(日)用气量:第三条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四条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第五

2、条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_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第六条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第七条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

3、结算。第八条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_。在调解或_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第九条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_号关于转发_国发_7_号文件_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

4、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_办法,由石油部制定。第十条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第十一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

5、化费和管输费结算:(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近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第十二条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平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

6、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第十四条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_、_的规定处理。供气人:_(公章) 用气人:_(公章)地址:_ 地址:_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_ 联系人:_电话:_ 电话:_银行账号:_ 银行账号:_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范本(二)合同编号:_ 供气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用气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

7、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二)用气种类为_。(三)用气性质为_。(四)用气数量1.用气量:_立方米/年(吨/年);_立方米/月(吨/月);_立方米/日(吨/日)。2.用气调峰的约定:_。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

8、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时起至_时止;或者_。(二)供气质量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3.供气方保证在_前气压大于等于_千(兆)帕。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政府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

9、定执行。(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燃气计量表;_IC卡燃气计量;_衡;或者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为依据结算。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

10、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一)供气方权利义务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

11、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7.按照国家和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

12、气费的3_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二)用气方权利义务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

13、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