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64842309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为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X)第10条“瓦斯检查工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瓦斯检查工每班要向通风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瓦斯、二氧化碳及温度等主要检查参数,低瓦斯矿井至少报二次,高瓦斯及以上等级矿井至少三次。(三)瓦斯检查工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的,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报告,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煤矿总回风巷或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75%时。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5时。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时。4.局部瓦斯聚积、煤与瓦斯突出预兆、自然发火征兆时。5风量不足、通风设施被破坏、风流短路、风流反向等现象时。6.煤矿发生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时。(四)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有权责令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五)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励。(六)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后,既不请示也不报告,导致煤矿发生事故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