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育法规 重点小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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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教育法规导论宏观解读:本章内容作为教育法规的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教育法规学科的基本知识与范畴。对于任何一门学科而言,基本知识、范畴都是学科之基。因此,本章内容是重要的。本章中所涉及的教育法规的特点与作用、教育法规的渊源与体系、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要件与类型、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与类型等都是本章的重点。要点提示:知识点(一) 教育法规的含义: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考试解析:一般不在考试的范围,但作为这门学科最核心的概念,我们仍需记住它。

2、知识点(二) 教育法规的特点: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考试解析:教育法规的特点属于教育法规学科的基本概念,需要掌握。从考试的角度来说,以简答的形式考查为宜。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三) 教育法规的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保障作用。考试解析:教育法规的作用是本学科的关键性的知识点,也是教师学习教育法规的原因之所在。考试的题型一般为多项选择、简答。重要程度:很重要。知识点(四) 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措施:1、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两种倾向;2、做好原有教育法规的整理

3、工作;3、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4、群策群力搞好教育立法工作;5、加强教育立法成果的宣传工作。考试解析:考试题型大多为简答。(关于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与法律的关系部分需要理解。考查是否理解的方式主要有判断的形式)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五) 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教育行政规章(部门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规章)5、地方性教育法规。考试解析:考试的题型大多为多项选择、简答、判断等形式。需要往细微处关注的是要注意各教育法规形式渊源的制定机关与称谓的差别。重要程度:较重要。知识点(六) 我国现有的几部重要的教育法律:

4、1、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2、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当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自年月日起施行。4、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于次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考试解析:不管考试与否,我国几部重要的教育法律制定的机关与制定颁布的时间是考生必须掌握的。考试的方式:选

5、择、判断。重要程度:很重要。知识点(七)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考试解析:从立法技术的角度看,教育法律规范三个要素是否健全是判定教育法律科学性的一个基本依据,也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与强制性的立法保障。考试的方式:多选;重要程度:很重要。知识点(八) 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3、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单选或者多选;判断。重要程度:较重要。知

6、识点(九) 教育法律关系要素: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精神);3、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考试解析:考试方式:选择、判断等。重要程度:较重要。知识点(十) 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 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单选或者多选;判断。重要程度:较重要。第二章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宏观解读:本章共有三节内容:教育政策概述;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由于教育政策不是本书关注的核心,本章的宏旨应该在于

7、解决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之间的关系。因此本章的考试重中之重在第三节。但鉴于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之间的高相关性,仍然需要了解掌握基本教育政策的相关知识。要点提示:知识点(一) 教育政策的特点:1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2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 3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4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二) 教育政策的功能:1导向功能;2协调功能;3控制功能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多选;重要程度:较重要。知识点(三) 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1、认定政策问题;2、确定政策目标;3、拟订政策方案;4、选择政策方案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多选、简答;重要程度:较

8、重要。知识点(四) 教育政策的制定机关:1党的机关;2国家权力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多选;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五) 教育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2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3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 4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 5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六)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2)教育政策是制定

9、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 (3)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4)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2、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区别:(1)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不同;(2)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不同;(3)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不同;(4)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调整和适用的范围不同;(5)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较重要。第三章 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宏观解读:本章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律运行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教育立法、教育执法、 教育守法、教育

10、法实施的监督、教育行政法治化。每个环节都是教育法律运行不可缺少的部分。但鉴于当前依法治教的瓶颈问题集中在立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因此,我们认为,相关内容应为关注的重点。要点提示:知识点(一)我国在教育立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教育法规很不健全、很不完备,远未形成一个体系;2、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属行政系统制定的单项法规,而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律却很少;3、已制定和颁布的教育法规多系对教育事业内部的要求,缺乏同经济、社会联系的内容,难以起到协调教育外部关系的作用。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二) 立法的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

11、律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公布。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多选。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三) 提出法律议案是一种法定权力,与法律草案的起草不同。起草法律草案的单位或个人不一定是有提案权的单位或个人,如有些法律草案是由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的,但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时,则必须以国务院的名义。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判断。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四) 教育立法的原则:1、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2、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3、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4、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5、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较重要。知识点(五) 教

12、育法规的效力:1、时间效力(从公布之日生效;预定未来某一时间生效,即先公布后生效;先公布试行,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正式公布实施)2、地域效力;3、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折衷主义原则)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多选、判断。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六) 教育执法的原则:1、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2、总的教育法规优先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3、后定教育法规优先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4、特别教育法规优先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较重要。知识点(七) 教育执法的措施:1、掌握教育法规的精神实质;2、广泛宣传教育法规;3、模范遵守教育法规;4

13、、检查指导教育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八) 教育违法有两种表现形式:(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做了教育法规所禁止做的事情,即有教育法规所禁止的行为;2、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不做教育法规所明确要求做的事情,即没有做教育法规规定的行为)考试解析:这里牵涉到对教育违法的理解,通常的理解是对第二种形式的教育违法关注不够。考试方式:判断、选择。重要程度:较重要。知识点(九) 教育守法的条件: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2、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效性;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

14、答;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十) 教育法实施的监督: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4、社会力量的监督考试解析:考试方式:简答、多选。重要程度:较重要。 知识点(十一) 教育行政行为法治化,就是指教育行政立法法治化、教育行政措施法治化、教育行政处罚法治化、教育行政强制执行法治化,这是教育行政法治化的关键环节。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判断、多选。重要程度:一般。第四章 学 校宏观解读:本章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管理体制。从教育法规研究的本质上来说,学校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问题应该是本章的根本问题。但是学校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解决是

15、建立在明晰的学校法律地位的基础之上的,所以第一部分也不能轻视。而学校的管理体制也是当前关注得较多的一个问题。要点提示:知识点(一) 学校成为法人所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或者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考试解析:考试方式:多选、简答。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二) 明确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1、学校作为法人或法人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有利于在根本上改变国家举办的学校处于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充分发挥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自主地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其主要的任务应放在监督学校依法办学方面,而不是放在直接办学方面。2、确立学校的法人地位就等于承认学校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经营学校的资源并获得更多的资源,使学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3、学校成为法人可以使学校以法人的身份承担因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考试解读:考试方式:简答。重要程度:一般。知识点(三) 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办学自主性;2、财产独立性;3、机构公益性考点解析:考试方式:多选、简答。重要程度:很重要。知识点(四) 学校的设置制度 我国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管理,根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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