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汇总六篇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4834527 上传时间:2022-08-07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19.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借款合同汇总六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借款合同汇总六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借款合同汇总六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借款合同汇总六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借款合同汇总六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借款合同汇总六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借款合同汇总六篇(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实用借款合同汇总六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整理的借款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合同 篇1 甲方负责人:_乙方:_法定代表人:_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XX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_日内,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存入单笔不低于人民币_万元的约期存款;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_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四、双

2、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_,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

3、用章。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购买生产设备用。二、借款金额:_万元,(美金贰拾伍万美元整)三、借款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四、偿还方式:从_年_月_日起分3次还清,可以提前还款。五、汇款方式:甲方在_年_月_日前将_万元分_次汇入乙方在_银行_支行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六、提款方式:

4、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凭单据或用款计划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提款。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甲方有权按乙方开户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还清为止。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潍坊中心支局批准后生效,至还清借款时失效。九、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方:_(简称甲方)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根据_号文件批准的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

5、共同遵守。第一条 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万美元。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第三条 借款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第四条 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按_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第五条 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

6、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从_年_月_日开始还款,共分_次还清。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的违约金。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

7、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第九条 其它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2.甲方在还清款

8、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_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贷款方:(公章)_签字人:(签章)_借款方:(公章)_签字人:(签章)_年_

9、月_日签订于(地点)_ 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抵押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贷款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第一条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第二条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第三条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四

10、条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出房屋他项权证)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五条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元;第一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依照借款借据,借款借据未注明的依照本条规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

11、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付利息。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xx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

12、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银行_分行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

13、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