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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养分改善安排经费管理方法(暂行规定)为落实国家养分发送安排专项资金,发辉资金运用效益,降低资金运营成本及风险,提高学生养分水平和身体素养,依据关于家村义务教化学生养分改善安排工程专项资金财力报销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学校必需依据财务管理规设立独立的养分改善安排专账,专人负责养分改善安排工程资金账目核算工作做好会计账,并协作出纳,做好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备审查。2、学校资金管理运用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负责资金及支付。3、选购时必需两人以上才能选购(炊事员不得兼管理员,管理员不得兼采买人),资金支付时应索取正规票据(如的确无法索取正规票据的,以选购项目清单为准)。选购人员必需在发票及清单上签字。验收人员在发票及清单上签字并出据验收报告并签字,全部票据在经分管领导及校长签字后方可报账。财务人员刚好将已签字后的票据加以审核,刚好做账。4、学校设立养分改善安排公示栏,将每日菜谱、养分改善安排品种及数量价格,资金运用状况进行全面公示。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资金的收支状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心校将不定期对专项资金运用状况进行抽查,对违返夫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肃穆处理。5、学校报账状况每月中旬到中心校审核上半月资金运用状况(半月审核一次)。报账附物品选购索票或清单,每日食谱、养分改善安排品种及数量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