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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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慢性病的管理制度慢性病管理制度慢性病管理制度1、 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 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3、 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4、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2、5、 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6、 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7、 村医医生及卫生院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巨野县人民医院门诊部慢性病监测制度1、 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2、 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 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

3、登记后,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4、 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5、 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巨野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1、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 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3、 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 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5、 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 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等资料。巨

4、野县人民医院门诊部2.1.1.1B项支撑材料1、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2、 普通门诊出诊医师管理制度3、 预约服务须知4、 预约服务流程5、 预约诊疗卡6、 出院患者复诊预约挂号须知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

5、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病人诊治的连续性。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戴胸牌。五、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巨野县人民医院门诊部 门诊预

6、约诊疗服务须知1、 为保证就诊患者安全,预约诊疗服务只针对非急症择期诊治病人,我院24小时急诊服务,患者应根据病儿情况选择就医方式2、服务台预约挂号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4:3017:00,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一卡通等)进行预约。或在服务台填写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预约专业、预约时间。预约成功后领取预约号。3、电话预约24小时服务,白天请拨打预约服务电话0530-8210400,夜间: 。必须告知患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预约专业、预约时间。预约成功后,请携带预约凭证,在预约时间当天准时到预约服务台核对,领取预约凭证。4、预约挂号可预约次日、第三

7、日、第四日三天内(最长一周)医院参加预约的所有号源,如:周一可预约周二、周三、周四的号,依此类推。5、如遇专家出门诊时间有变更或所选专家号额已满,医院将推荐同等资历可诊治相同疾病的其他医生为您看病服务或推迟预约时间。6、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8)194号和济南市物价局济价费字(2009)12号文规定标准收取挂号费,不增加其它收费项目。 7、取消预约挂号,请在预约就诊时间前一天的下午17:00点前通过医院预约挂号电话予以取消:电话:0530-8210400 ;投诉电话:0530-8212460 巨野县人民医院门诊部预约服务流程图出院患者复诊预约挂号须知2.1.1.1C项支撑材料1、 医

8、院预约诊疗服务方式2、 预约诊疗分时段服务3、 出院复诊制度4、 出院病人复诊中长期预约流程5、 预约诊疗服务指南 预约诊疗服务指南一、预约诊疗方式 预约电话: (周一至周日 早8:00晚5:00 ) 现场预约: 门诊一楼服务台预约网站: (24小时)诊间预约:直接与医生预约出院病人复诊预约:出院时直接与主管医师预约复诊日期或到门诊服务台预约二、预约诊疗服务类型门诊患者预约: 电话、现场、网络 门诊患者诊间预约: 诊间直接与医师预约复诊日期 出院患者复诊预约: 出院时直接与主管医师预约复诊日期或到门诊服务台预约 三、免费服务: 我院开展的本项预约服务为免费服务,不加收任何附加服务费用。预约患者

9、的正常挂号费、诊疗费与非预约患者的费用相同。四、预约患者优先就诊: 预约成功后,患者到具体科室护士站信息核对后即可将候诊名次提至预约时间,即享有“就诊优先”(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如遇急危重症患者请您主动让号我们表示感谢)。五、 预约号源 可供预约的专家号源数量为每日每位专家40个号源(上午8:0011:30 20个号源;下午1:305:00 20个号源); 预约专家为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与普通医生。六、实名制 预约采用“实名制”,无论患者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预约,必须提供患者本人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就诊卡号(初诊患者无须提供)、联系方式。用户预约时提供的患者信息必须与就诊当

10、日取号时出示的患者信息一致。否则医院不予办理预约服务。七、改号、消号、号源已满、医生停诊、患者爽约等情况处理办法 改号、消号: 患者如需更改预约号或是取消预约号,则要在所预约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一天) 电话通知 号源已满 、 医生停诊: 患者如遇号源满或预约专家停诊情况我们将视您的病情为您推荐同专业其他专家供您选择预约或是根据此专家的坐诊时间为您安排下次预约。 患者爽约 : 由于专家号源相对紧张,请预约的患者不要无故爽约。如不能按时来院就诊,请提早通知我院为您消号,我们表示感谢。八、预约时限预约用户至少提前12小时进行预约;预约时限最长为90天。 巨野县人民医院预约诊疗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

11、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111号文件要求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巨野县人民医院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 加强预约诊疗管理,规范专家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医院所有预约诊疗专家。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开通预约诊疗的“专家”,系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定,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技术水平的医师。第四条 为保证预约诊疗的良好运行,医院成立预约诊疗的管理委员会,其管理体系为:分管院长、门诊部主任、个

12、科室主任和预约管理员等组成。第五条 医院制定了预约诊疗在本院的具体流程,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确保预约诊疗在挂号、候诊、交费、取药等多个环节的优先性,努力让患者满意。第六条 医院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和公示,在门诊和病房等醒目位置公示预约诊疗流程、服务方式、坐诊专家等信息,方便患者就诊。第七条 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的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确保工作时间能够及时解答相关问题,预约管理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收发相关信息。第八条 医院严格专家预约诊疗准入、退出制度,确保专家门诊的出诊效率和质量,未经市卫生局和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预约诊疗专家。已经公示的专家坐诊时间要相对固定,不得擅自随意更改。

13、第九条 专家坐诊应做到准时到位、准时开诊,衣冠整洁,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对每位就诊病人应仔细检查、合理用药,病历、检查单、处方书写应字体工整,字迹清楚。第十条 严格执行预约诊疗专家的请(销)假制度,非因公不得请假。因公参加会议、培训而不能坐诊时,必须于坐诊前三天提供会议通知,由门诊部审核,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第十一条 经院长审批,专家请假不能坐诊时,预约管理员要立即利用预约诊疗平台,在平台上取消该专家的预约安排。对已经预约的病人要立即进行电话告知。第十二条 医院不定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预约诊专家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预约诊疗的坐诊情况作为对预约诊疗专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专家职称晋升、工资效益挂钩。对在预约诊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迟到或随意停诊等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预约诊疗专家资格。第十三条 预约专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该专家的医师执业注册、定期考核、专家门诊审批和特需门诊资格审批的重要依据。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将推迟或取消相关资格。第十四条 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 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罚款50元。2、 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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