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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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介绍时间:2011-05-24 10:01来源:未知作者:Alice点击:次一、公平信用报告法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为美国国会于1970 年制订, 1971 年4月开始实施。该法的全称为公平信用报告法-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标题 vi,自然属于消费者保护法系列。这项法律规范的对象是消费者信用调查/ 扌报告机构(consumerrepor ti ngagenc一、公平信用报告法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为美国国会于1970年制订, 1971 年4月开始实 施。该法的全称为公平信用报告法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标题vi,自然属于 消费者保护法系列。这项法律规范的对象是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co

2、nsumerrepor ti ngagency )和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的使用者。这项法律是在 市场上大量出现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而且相当比例的授信机构以个人信 用局对消费者信用评分作为授信依据的历史条件下出台的。它首先定义了什么是 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而且明确了三个政府部门负责解释法律和执法。主 要规定了消费者个人对信用调查报告的权利,规范了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 对于报告的制作、传播、对违约记录的处理等事项,实际明确了消费者信用调查 机构的经营方式。鉴于公平交易和公正地对待消费者,这项法律要求金融机构和其它授信机构 尽量避免成为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法律规定,作为一个消费者

3、信用调查/ 报告机构,它必须同时具备下列 5 个基本特征:1消费者信用调查和生产调查报告是日常业务;2专事收集消费者信用记录或评价消费者信用价值; 3从事有偿服务,以赢利为目标;4服务的目的是向第三方提供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5向全国市场提供公开的服务,不仅仅向关系企业提供报告服务。 当 初,美国国会在讨论公平信用报告法的草案时,曾对立法的宗旨做出下列4 点说明:1业银行对消费者的授信决策完全根据公平和正确的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 报告。不正确的消费者个人信用报告将妨碍商业银行的工作效率,同时,不公平 的消费者个人信用报告方式,将影响商业银行在公众之中的信誉。2国会将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以调查和

4、评估消费者个人信用的指标, 包括:可靠性、信用等级、偿付能力、人品、一般信誉。3消费者信用报告机构在收集和评估消费者信用以及其它资料上,扮演重 要角色。4消费者信用报告机构应该采取公平、公正和对消费者隐私权尊重的态度, 担负条款 3 赋予的重要责任。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充分了解任何一家信用局对 自己的信用状况的评分及依据,即:消费者可以向信用局索取对自己信用状况进 行调查的报告,并取得信用局对负面信息来源的解释。消费者有对不实负面信息 的申诉权利。对于消费者信用调查机构,最重要的规范是限制了参阅消费者信用 调查报告的对象,即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使用和传播的范围。法律规定,当事人 有权取得自身的信

5、用调查报告和复本,其它合法使用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的机构 或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即使取得当事人的同意,也属违法行为:1信用交易的交易对方 2以了解岗位应聘者为目的的雇主3.承做保险的保险公司4负责颁发的各类执照或发放社会福利的政府部门5. 奉法院的命令或联邦大陪审团的传票6依法催收债务的联邦政府有关部门7. 出于反间谍目的需要的联邦调查局(fbi)8. 经当事人本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私人代表和机构 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法律只授予前五种情况所定义的合法用户取得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的使用权利。直到 1996 年 6 月,在国会修改了公平信用报 告法,并通过了公平信用报告法革新法。此后,法

6、律才允许属于( 6)、 (7)和(8)范围的用户可以合法从信用局订阅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对于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中的负面信息,在法律规定保存的年限以后,消费 者信用调查机构的必须在调查报告上删除负面信用信息。例如:破产记录保存年 限为10年,偷漏税和刑事诉讼记录保存7年。法律还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 他人的个人资信调查报告的,将被处以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5000美元的罚 款。该项法律条款的细节内容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做出解释,该机构负有主要的执 法责任。关于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应该如何处理争议,保持消费者信用记 录的正确性,法律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另外,法律还对普通版本的消费者信用 调查报告

7、(consumerrepor t)和调查性的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inves tiga tiveconsumerrepor t)做出明确的界定。调查性的消费者信用调 查报告内容包括消费者人品和消费者信用评分性的资料,而普通消费者报告仅涉 及有事实根据的账户资料,属于事实记录性质。(责任编辑:Alice)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介绍(2)时间:2011-05-24 10:01来源:未知作者:Alice点击:次1 234567下一页 法律指定联邦交易委员会为主要执法和法律的 权威解释单位,辅助执法单位有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的货币监理局(occ)。四、诚实借贷法 在 1960 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一

8、项名为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法律指定联邦交易委员会为主要执法和法律的权威解释单位,辅助执法单位 有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的货币监理局(occ)。四、诚实借贷法在I960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一项名为消费信用标志法案(consumercreditlabelingbill)的法案,用它来指导消费信贷发放过程中的 信息披露,旨在消除授信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使消费者能够根 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授信机构,以维护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这项法律要求授 信机构以货币单位描述发放信用的额度,并以信息公开的形式予以披露。在 1961 年,这个法案又被更名为诚实借贷法案 (trut hin

9、lendingb ill)。1967 年 1月,它被国会通过,成为正式的法律,并于1969年 7月5日起开始生效。 因此,在次序上,诚实借贷法是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中最早建立的法律。这项法律共被分为4个章节,具体实施条款是z条款,各章节的内容分别是: 消费者保护;不合理信用交易(ex tort iona tecredi tt ransac tion);被扣发工 资的解决方法;成立消费信贷国家委员会一(na tionalcommi tt eeoncred it finance)。该法的核心内容是要求各类授信机构 和赊销商公开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比较不同授信机构发放的同类消费信贷的条 款,从中找出适合

10、消费者需要的信贷,防止消费者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使用消 费信贷。所谓不合理信用交易指的是收费/价格过高的信用交易。这项法律 的第三章提供了被扣发工资情况出现时,首先被法案解释成为借贷关系,然后提 供同雇主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当然,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该法律的第 104 条款列出了7 种例外情况。法律要求一切信用交易的条款必须向消费者公开,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各信用 条款的内容和效果,并且可以同其它信用条款进行比较,避免消费者在知识不够 的情况下使用信用条款。法律对授信机构向消费者披露信息的范围、表述方式、 内容、表格等做了具体规定。在信用销售情况下,卖方或贷方必须向买方或借方 清楚地以确切收费额或

11、者利率表明使用消费者信用或信贷的成本,但不限制卖方 收取利息的最高利率限额例9-1。例3-1某消费者购买一辆现代excel,一次性现金付清的价格为7500 美元。该消费者打算以分期付款形式购买这辆车,首期付款(downpaymen t)为 1500 美元,关于余下的6000 美元,从汽车销售商处取得消费信贷。汽车销售商 通常向消费者提供若干种支持它的银行的信用条款。对于该消费者,他(她)有 如下三种选择: 方案年利率还款期月付额度(美元)总利息额(美元)应付总额(美元) 银行 a14%3 年 205.071,382.527,382.52银行 b14%4 年 163.691,870.087,87

12、0.08 银行 c15%4 年 166.982,015.048,015.04对于该消费者,从a银行取得的贷款成本最低。从b银行取得的贷款的还款 期较长,总的成本绝对值增加488美元。从c银行取得的贷款还款期同b银行的 贷款的,但它比b银行的贷款价格高145美元,因为它收取的年利率为15%。 诚实信贷法要求该汽车销售商必须向该消费者解释清楚三家银行提供消费信 贷的条款。根据该法,消费者有机会改变使用房屋信贷的主意,拥有单方面撤消信贷合 同的权利,即:反悔权(rightofrescission)。消费者行使这项权利的条件主 要有两条,必须是购买其最经常居住的房子,单方面取消贷款合同的期限是签署 合

13、同后的 72 小时以内,并用书面形式统治贷方。在一般情况下,银行或其它房 屋信贷发放者在借方签署合同后的可反悔期间内,并不实际发放贷款。根据该法,定义信用销售是需要分 4期以上付款的分期付款式销售。在这种 销售的广告中,必须清楚地注明消费者为此商品或服务付款的全部绝对款额。法 案还规定,使用被盗或者假信用卡取得现金或购物超过1000 美元者,既构成联 邦犯罪。 (责任编辑: Alice)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介绍(3)时间:2011-05-24 10:01来源:未知作者:Alice点击:次法律没有规定信贷的年利率上限,只是强调所收取的费用和年利率两项信贷指标 要对消费者公开。后来,国会对法律的

14、这个部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对授信机构 或赊销商在信息披露上所犯过失如何处理,也作了一些规定。 诚法律没有规定信贷的年利率上限,只是强调所收取的费用和年利率两项信贷 指标要对消费者公开。后来,国会对法律的这个部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对授信 机构或赊销商在信息披露上所犯过失如何处理,也作了一些规定。诚实借贷法的第 108 条款指定联邦交易委员会作为主要的政府执法部门。 其中的一些条款涉及金融和保险的内容,辅助执法政府部门还包括联邦储备委员 会、财政部的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理事会(fdic)。五、平等信用机会法平等信用机会法(equalcreditopportunityact)于1975年10

15、月28日开 始生效,它成为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案的标题iiv。这项法律适用于一切向消费者 授信或安排消费者申请信用销售的政府机关、商家和个人。法律的可执行条款是 规则b它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负责制订和执行,适用于任何开办消费信贷的金融 机构。这项法律并不要求授信机构不顾事实地放贷,而是在对信用申请人的进行 调查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授信,但不得因申请人的性别、婚姻状态、 种族、宗教信仰、年龄等因素而做出歧视性的授信决定。总之,该法要求所有的 申请人都仅仅被考虑与实际申请资格有关的因素,而不会因为某些个人的特征而 被拒绝授信。1976年3月,联邦储备委员会对规则b进行了大幅调整。1976年 12月29日,联邦储备委员会对规则b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使规则b趋于完善。 规则b的主要内容如下:1信用申请人不得因其性别、婚姻状态、种族、宗教信仰、年龄而受到授 信人的歧视,尽管消费者必须达到合法的年龄才能签署合同。2在信用申请人处于领救济状态或处于根据消费者信用保护条例申诉 自己的权利期间,授信人也不得歧视信用申请人。3授信人不得对处于上述条件的潜申请人暗示,阻止他们的信用或贷款申 请。4授信人不得基于上述情况而拒绝考虑申请人的申请,而将信用或贷款给 条件更好的、但排队在后面的申请人。5在申请人申请不保密的独立账户时,授信人不得询问申请人的婚姻状态, 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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