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运输线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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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第一节 轨道运输线路管理制度第一条 辅助运输线路管理责任区划分一、辅助运输线路的管理与该巷道的管理同步,即谁管理巷道,谁就同时负责该巷 道辅助运输线路的管理与维护。二、地面工业广场、副斜井、轨道上山、西辅运及井底车场辅助运输线路的管理与 维护由机运队负责。三、地面运矸线路的管理与维护由选煤队负责。四、主斜井辅助运输线路的管理与维护由机电队负责。第二条 辅助运输线路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一、对该巷道(或主、副斜井)的辅助运输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完好负责,并确 保其正常投入使用,对本单位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运输管理科反映。二、负责巷道(或主、副斜井)的各种辅助运输标志、标识的

2、齐全、完好。三、按运输质量标准化要求,负责巷道(或主、副斜井)辅助运输线路的维护,确 保质量达标。四、辅助运输线路管理单位有权制止未经同意就在所属巷道堆放材料的行为,并及 时向运输管理科汇报。第三条 辅助运输线路的完好标准一、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 体进行不少于 2 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二、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斜巷绞车道、 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应达到优良。注:主要项目单项(合格率)90%及以上,一般项目平均(合格率)80%及以上为“优 良”。三、其他轨道线路质量达到合

3、格,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 在轨道线路变坡点、拐弯处必须使用合格的曲线钢轨。注:主要项目单项(合格率)70%及以上,一般项目平均(合格率)60%及以上为“合 页脚.格”。四、窄轨铁道线路质量完好标准1、轨道中心线: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双轨中心线的 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 20,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 大于 50。2、坡度与标高: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偏差为50,坡度误差 50 米不超过 1/1000,即50米高度差不超过50 (包括倾斜巷道的绞车道)。3、接头平整度:轨面及侧错差不大于2,不应有硬弯。4、方向:主要运输

4、线路直线目视直顺,用10 米弦量不超过 10;曲线目视圆顺, 用2 米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 米以下时不超过 3;一般运输线路直线目视直顺, 用10 米弦量不超过 12:曲线目视圆顺,用2 米弦量正矢差不超过 3。5、轨面前后高低:主要运输线路目视平顺,用10 米弦量不超过 10;倾斜绞车 道不超过15 (设计变坡点不在此限);一般运输线路一一用10米弦量不超过15。6、轨距:主要运输线路一一规矩符合设计,允许偏差:直线段+5, -2;曲线段 加宽后+5,-2;一般运输线路直线+6,-2;曲线段加宽后+6,-2。7、钢轨: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采区运送重量超过151 (包括平

5、 板车重量)及以上设备时线路轨型不低于30kg/m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 同一线路无杂拌道。钢轨磨损不应超过9。8、水平:主要运输线路一一直线段两股钢轨应水平,误差不大于5;曲线加超高 后误差不大于 5。一般运输线路直线两股钢轨应水平,误差不大于 8;曲线加超高 后不大于 8 。9、轨缝:井下:不大于5,焊缝无裂纹。地面:夏季不大于7,冬季不大于10,无 三处以上连续瞎缝。10、轨枕质量:主要运输线路长 1200,宽 160,厚140, 无失效现象;一般运输 线路接头处无失效,其它无三根以上连续失效。11、接头方式:接头应采用悬接: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曲线段和使

6、 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大于 2 米。12、扣件: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数量齐全、密 贴、紧固有效。13、道钉:轨格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 2:混凝土轨枕螺栓、压板紧 固齐全,浮离不大于 2 。14、轨枕间距:轨枕间距符合设计,误差50。15、捣固:道碴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轨底与轨枕间隙大于 2 者为吊板)。16、路基:无严重塌坡、地鼓、沉降现象。17、道床:道碴材质和粒度符合标准:道碴厚度:井下不小于 100(个别底板突出 处不小于 50),地面不小于 150。道床整洁,道碴不埋没轨枕面(使用插爪式人车的斜 井绞车道木枕必须露出

7、13),无积水、淤泥,地面无杂草。18、水沟:排水畅通,水面应低于路基,井底车场及行人巷道水沟盖板应齐全、牢 固。19、托绳轮:数量齐全、转动灵活,纲丝绳不磨轨枕及扣件。注:有号者为主要检查项目。五、窄轨铁道道岔质量完好标准1、轨距:按标准加宽后土3;辙岔前后,轨距偏差+ 3,0。2、水平:偏差不大于5。3 、方向:直线目视直顺,用10米弦量不超过 10;曲线目视圆顺,用1 米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2;用2米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不大于3。4、轨面前后高低:目视平顺,用10米弦量不超过10。5、接头平整度:轨面及侧错差不大于2。6、尖轨: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

8、过100,在尖轨顶面宽20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 。7、开程:尖轨开程为80 110。8、轨缝:尖轨根部不大于 8,其它同线路部分的要求相同。9、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600毫米轨距为572,偏差+2,0。10、护轨:零件齐全,安装牢固,无松动、失效现象,心轨尖端与护轨工作边中心 相对(垂直)偏差50。11、撤岔:心轨、冀轨垂直磨损不超过 7,铆钉无松动,焊缝无裂纹。12、滑床板:应与尖轨低面贴合其间隙不超过 2。13、基本轨与连接轨:垂直磨损不大于 7。14、轨撑:应与基本轨密贴,其间隙不大于 1,数量齐全,无松动现象。15、扣件: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9、16、道钉:规格符合标准,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 2。17、轨枕质量:规格符合标准,无失效现象。18、轨枕间距:按设计要求布置,偏差为50。19、捣固: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20、转辙器: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活可靠。21、道床:道床整洁,道碴不埋没轨枕面,地面无杂草。第四条 辅助运输线路管理一、新建1、总工办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辅助运输线路的完好标准及巷道服务等级等 参数,对辅助运输线路进行设计。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确定辅助运输线路的施工单位。3、掘进等巷道一般运输线路每延长100m,由运输管理科、安标办等相关科室进行 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4、主要运输线路,路面硬化前必

10、须由运输管理科、安标办等相关科室进行线路铺 设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路面硬化。混凝土凝固期的质量管理仍由硬化单位负责。 凝固期结束后,由运输管理科、安标办等相关科室进行总体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交 付机运队管理与维护。二、大巷、采(盘)区斜巷、顺槽:1、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在倾斜井巷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2) 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3) 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4) 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5) 在变坡点下方略大

11、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 跑车的挡车栏。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 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2、倾斜井巷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轨道的铺设质量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并采取轨道防滑措施。(2) 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运灵活。(3) 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 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4) 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 室

12、,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3、各平巷、斜巷、车场固定摘挂钩处必须安装阻车器。4、斜长小于50米(含50米)的斜巷,上、下车场各设置一挡阻车器。5、斜长大于50米的斜巷按下列规定设置阻车器:(1) 上部车场:距变坡点前2米处设置阻车器。(2) 上部变坡点下每100150米处:设置抱轴式捞车器(钩挡)6、各联络巷口处必须安装阻车器。7、掘进巷道的轨道末端处应装设阻车器。第五条 巷道行车、行人规定一、巷道行车规定为了预防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运行,对信号工及提车、行人等情况做出如下 规定:1、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 人不行车”的规定;2、各基层队在兑

13、运前要严格检查矿车、三环链、插销、钢丝绳、保险绳等设施完 好状况,不完好的立即停止使用,待处理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3、信号设施、安全设施要齐全、灵敏可靠。信号要声光兼备,不准用灯、喊话、 敲管子等代替信号;安全设施,阻车器,挡车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关闭,运行时方可打开。4、如需运送超长、超大物件,制定专项措施后方可执行。5、运输过程中,绞车司机、信号工要统一信号。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提”、“三 放 ,不得任意改变。6、每次开车前,信号工必须认真检查牵引车数是否超过规定,车与车连接是否完 好,钢丝绳磨损情况,绳皮、绳卡是否紧固;保险绳是否悬挂正确。特别强调不是信号工发信号都一律按“三违”处罚,

14、信号工不在现场者不准行车。7、提放车辆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的长度必须与绞车管理牌板上规定串车 数量一致。8、信号工严格把关,在打信号行车时,信号工必须在信号处观察情况,确定巷道 无人时方可发信号行车,如有异常的情况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查找原因,处理后方可 行车。二、巷道行人规定1、井下主要运输及行人大巷人行道侧应设有沿轨道方向的行人警戒线,行人必须 走人行道,并密切注意前后方向来往车辆,严禁行人在行人警戒线外行走。2、非工作人员严禁在主要运输巷道逗留、追逐打闹或坐在轨道上休息。3、下井参观和实习人员,必须在有关人员带领下,方可在巷道行走。4、行走时必须遵守各种警示规定,严禁进入有警示不准

15、进入的巷道、硐室。5、严禁不带矿灯、不戴安全帽行走;严禁矿灯不亮时独自行走。6、在行走过程中确需从车辆联结处通过时,必须确认车辆处于静止状态时方可通 过;双轨道邻线有车辆通过时,严禁从车辆联结处通过。7、在运输巷道行走时,不得触摸运行中的列车,随身携带的物体不得碰触运行中 的列车。8、人工运送较大物体时,遇来往车辆应停止行进,待车辆或列车通过后,方可继 续行走。9、当巷道有作业点时,行人必须经施工警戒人员允许后方能通过。遇有紧急情况 时,行人应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矿灯信号连续无规则晃动)。第六条 材料、设备兑运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各单位当班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当班的调度班前会上提出申请,调度员 根据总兑运量及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安排兑运顺序,并出具材料、设备兑运通知单。2、机运队根据材料、设备兑运通知单积极组织车辆、人员,安全、正点完成 当班兑运任务。3、无材料、设备兑运通知单,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私自兑运材料、设备。特殊 情况,由调度员通知机运队值班临时调整兑运任务。4、机运队对当班兑运材料、设备的名称,数量,使用单位,使用车辆编号等情况 记录清楚。5、材料、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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