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审批及需报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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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审批及需报批材料 规划意见书 (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规划意见书(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 4、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情况的说明份;建设项目拟加层的,需附设计部门出具的建筑结构基础证明文件; 5、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6、

2、具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的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 7、在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即:1:02或1:500)图纸上,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图4份; 8、依法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1、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含收件日,特殊情况最多延长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 规划意见书 (自有(

3、占)用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规划意见书(自有(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 4、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情况的说明份;建设项目拟加层的,需附设计部门出具的建筑结构基础证明文件; 、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具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的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含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份; 7、在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即:1:22X或1:50)图纸上,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图份; 8、依法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10、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含收件日,特殊情况最多延长1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

5、划许可证(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3、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以及规划意见书注明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交的有关文件、图纸及模型; 4、新征(占)集体用地的建设项目,需有市政府批准文件1份;新征(占)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需有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用地的,须持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书或相应主管部门确认文件; 5、主管部门

6、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发改委项目立项复印件) 、用地钉桩成果报告复印件份; 7、由北京市测绘院按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地形图4份; 、将项目名称作为地名范畴的,须提交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名命名文件。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0、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工

7、程规划许可证(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3、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各1份(复印件)以及规划许可文件中注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供的文件; 4、平面规划图1张(蓝图); 、市计划主管部门建设项目开(施)工计划,中央和部队在京建设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 6、国土部门核发的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

8、土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提交下列之一的土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如已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应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文件。对依法不需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划意见(规划意见复函、规划意见书(选址)、规划意见书(条件)等)文件的要求,提交涉及相关部门(如涉及人防、文物等)出具的文字性意见材料; 8、按a规格(竖向)装订成册的建设工程施工图纸1套(施工图包括:图纸目录、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另附相同总平面图5张。(

9、总平面图标注坐标,目录及总平面加盖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师章、年度报审章。(住宅另加盖节能章); 、工程档案登记证明; 10、人防主管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11、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北京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复印件,需要招标投标的,须提交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12、将项目名称作为地名范畴的或需要使用建筑名称的,须提交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名命名文件或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 13、电子版总平面图; 1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15、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

10、收费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有(占)用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各份(复印件);以及规划意见书注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交的相关文件、协议、图纸及模型; 、市计划主管部门建设项目

11、开(施)工计划,中央和部队在京建设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 5、土地证复印件份; 6、平面规划图张(蓝图); 7、按规格(竖向)装订成册的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套(施工图包括:图纸目录、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另附相同总平面图5张(总平面图标注坐标,目录及总平面图加盖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师章、年度报审章、住宅另加盖节能章) 8、工程档案登记证明; 9、人防主管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1、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北京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复印件,对明确需要招

12、投标的,须提交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11、将项目名称作为地名范畴的或需要使用建筑名称的,须提交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名命名文件或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 1、电子版总平面图;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14、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线项目类别:审批 项目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办理对象及范围:

13、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服务大厅) 3、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综合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a4纸复印); 5、平面规划图; 6、建设工程锭桩放线规划审核表;(管理科) 注: 1、建设工程锭桩放线测量成果报告原件(测绘队) 2、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时须提供建设工程正负零测量成果报告原件(测绘队) 3、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收费办理时

14、限:3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项目类别:审批 项目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服务大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综合科)、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测绘队)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a4纸复印); 6、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一套(设计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效果图、成果相片); 7、本申报件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规划监督部门对报请工程组织规划验线事宜。注:、建设工程竣工图纸需加盖建筑设计单位公章,资质章,竣工章; 2、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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