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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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事业单位招考环境工程 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日期:2021-6-2418:31:00来源:黔南人力资源网阅读2021次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全州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21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2124号)文件精神,2021年实行全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

2、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21年度全州县(市)事业单位共计划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33名。招聘职位分a、b、c三类。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专业技术职位(除教师外);c类为教师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区设置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和考务工作的原则,设都匀、福泉、瓮安、贵定、龙里、惠水、长顺、独山、三都、荔波、平塘、

3、罗甸12个考区。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本州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乡级事业单位和县级的部分紧缺专业职位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2、州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

4、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县(市)事业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以来(含2021年)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被州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2021年1月1日以来招

5、聘的,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21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组织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6、各考区均设现场报名点。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21年7月4日至7月8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报考人员到所报考单位所在考区所设的报名点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黔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 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7、件(或户口簿原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定向到县(市)的毕业生,提供所定向的县(市)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本级招聘办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8、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 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市)招聘办商拟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各县(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

9、(黔党发2021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现场报名时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 2021年以前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党政和政法机关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加5分; 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西部

10、计划志愿者”、至2021年6月30日在贵州服务期满、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加5分;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至2021年6月30日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5分,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人员每增加一年乡镇、村(社区)服务期再累加1分; 部分职位中对报考人员获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加5分(职位一览表中已注明);曾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予以适当加分。其中:国家级加8分;省或部级加5分;市(州、地)或厅级加3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分别由各县(市)招聘办在报名现场审核的同时进行

11、。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符合2项加分条件的填写在一张申请表上),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进行加分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

1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提供服务县(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提供贵州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县(市)组织部门或县(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 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等情况; 获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报考人员提

13、供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获得表彰人员需提供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报名时不能提供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的,过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申请表经各县(市)招聘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 考试按a类、b类、c类三个类别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职位人员笔试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报考b类职位人员笔试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50分)、专业基础知识(150分); 报考c类职位人员笔试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4、(150分)、教育基础知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笔试采取全州统一制作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分考区组织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职位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不低于1: 3、不高于1。6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在面试前进行。专业测试总分100分。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

15、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 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b类岗位的,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30%计算,按两科成绩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不低于1: 3、不高于1。6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选。试教总分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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