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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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医院考勤制度(草案) 第一篇:医院考勤制度(草案)医院考勤制度(草案); 一、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 1、医院具体上班时间院党支部、院办制定,日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医院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规定不能休假的,该时间段不享受假期。医院组织职工加班,由医院党支部、院办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或存假,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算薪、算假。 2、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

2、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在三楼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3日前交医院统计室。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3、科主任、护士长请假1天内由业务副院长审批,1天以上由院长或书记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科室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5、所有病、事假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所有假条一式两份随当月考勤报医

3、院统计室及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7、个人晋升、学习、考试、继续在教育者,轮换班科室内调剂,安排好工作,由科主任审批院办备案,方可离岗,每月不超过3次,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8、住院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护士按科室排班表执行,值班医师值班可以提前1.5小时回家吃饭。 9、凡请假离开本市时,事前必须在院办公室登记,回院后及时销假,否则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办理。 三、关于各类假的规定:病假: 病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4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4、; 病假连续超过1月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若借请病假为名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回乡探亲或未按规定在家休息养病,从事其他活动等,查实后按旷工对待。 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本院职工在外院治疗的,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书,本院病休证明书5天以上科主任审批,7天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半月以上由院长审批,否则证明无效。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此制度执行者,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事假: 事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6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连续事假在一周以上或累

5、计15天以上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连续事假超过1个月或累计2个月以上的,停发一切费用和基本工资。 事假必须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上班并按本制度请假获得批准的方能生效。凡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婚丧假: 职工结婚,婚假三天,为鼓励晚婚,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初婚(少数民族男年满23周岁,女年满21周岁初婚)夫妻为晚婚,可享受晚婚假20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职工直系亲属(子女、配偶、本人父母)死亡,丧假3天。职工结婚,但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的直系亲属异地死亡需要前去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

6、远近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职务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扣除。 6、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产假30天,剖宫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女职工接受节育手术,可享受以下列休假期: a、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b、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一天。c、人工流产:休息二十天。d、人工流产同时放置节育器:休息十六天。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工作的,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职工产

7、假期间,职工的职务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扣除。 四、对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的处理 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上班。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脱岗指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医院党支部、院办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查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内由科室处理,报院办备案。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以上,扣除当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 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月累计2次以上、年累计5次以上,除扣除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在病人或家属中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责令在全

8、院大会上作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造成医疗事故的,除按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旷工的处理: 旷工1天,扣除当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旷工在1天以上累计3天以上,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旷工在15天以上,按自动除名(离岗)处理。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按时到岗上班者

9、,均以旷工论处。 六、医院或科室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早会必须按时参加,并且遵守会议纪律。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或迟到、早退3次以下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3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七、无故不参加医院各项劳动的,3次以下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5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八、全院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10、,为实现医院新的管理体制作出贡献。 九、医院统计室、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如实、认真的记录; 十、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十 一、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医院制定医院制定的其他制度,如果和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篇:考勤管理制度草案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工作之一,本公司员工既有遵守考勤制度的义务,又有监督考勤制度执行的权利。为了维护公司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加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周 六、周日为休息日。 2、员工必须自

11、觉地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车间(部门)需变更作息时间的须经公司批准同意。 3、上下班时间: 上班时间:800,下班时间:1700中午就餐休息时间:11301230 二、考勤 1、员工上下班、中途离开公司必须亲自在门卫室拷卡,严禁代人拷卡;办公大楼人员以指纹考勤机考勤;若没拷卡、没指纹记录,又没按请假规定手续办理者,做旷工处理; 2、每月13日由班组长根据拷卡记录编制上月本班组员工考勤表,经车间主任审核批准;业务科室由指纹考勤机考勤管理员汇总编制考勤表,考勤表附各种经规定程序审批的请假单于每月6日前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 3、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前将汇总的员工考勤情况张贴公告

12、,公告时间为2天。期间,对考勤情况有疑义的员工可至人力资源部查询确认。 4、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4日前将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汇总表交至财务部,由财务部按出勤结算工资。 5、考勤员必须及时准确进行考勤记录,不能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严肃处理;对于有缺勤的员工考勤表,考勤员必须让员工签字确认。 6、员工卡遗失、损坏或忘记带卡,须至门卫室使用纸卡考勤机拷卡。 7、员工不拷卡或忘记拷卡,每月不能超出2次;若超出2次,又无法出具由直接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证明的,则按旷工处理。 8、员工代人拷卡,持卡人和代拷卡人都将被书面警告,并记过一次,并且两倍赔偿当日出勤工资;若累计出现两次代人拷卡的,属于严重劳动违纪,将被

13、解除劳动合同。 三、各种假期及手续办理 1、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的权利。法定休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员工无论请何种假期均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且征得部门领导或上级部门领导的批准,方可请假; 3、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假,确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填具请假单,按审批程序获批准后,方可请假。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正常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一小时内用电话通知班组长或部门负责人,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请假逾期又未办妥手续不回生产(工作)岗位者,均按 1旷工处理,给以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14、5、员工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各类假期的,属于严重劳动违纪,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6、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上班,三天以下应凭镇卫生院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诊疗卡及病情证明单,三天以上应凭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疗卡及病情证明单,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作病假处理。 (2)员工上班因病就诊,看病时间(包括途中)当月累计超过四小时的按事假处理,并以病历卡记录作考勤依据。 (3)病假期间遇公休日、法定假日均按病假处理。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得超过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按员工在本厂工作年限设置:在本厂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7、工伤期

15、员工因工负伤经认定为属工伤的,必须有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单,经公司安全员认可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享受工伤待遇。 8、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提前一天报主管人员批准,获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12天,须经班组长批准;请假3天,须经车间主任批准; 请假315天,须经主管副总批准;请假15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中层干部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9、丧假 员工亲属死亡,由本人向所属车间(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后,可按下列规定给予丧假: (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假三天;(2)员工公婆、岳父母死亡时,给假一天; (3)在规定的丧假期间遇公休日、法定假日不另补假; (4)丧假需提供家属死亡证明,丧假自死亡证明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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