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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各科室: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 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 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河北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结 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 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 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 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 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2、。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 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 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 适的抗菌药物治疗。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 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 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 可以联合用药。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 免疫功能状态等。(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 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
3、)、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 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 反应等。(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 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 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 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 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六、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 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 疗程执行。七、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 产生。若全身
4、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 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八、对病情复杂的难治性感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诊, 制定给药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九、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 应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妥善处理。十、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 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线药物(限制性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 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 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使用的
5、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三线药物(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 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 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 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 贵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1)一般感染患者应首选一线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 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 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二线或二线以上药物治疗。(2)根据病情需用二线药物治疗时,应有药敏结果作依据。 若无药敏依据,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在相关医疗文 书记录中签名,无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
6、科室主任 签名,或有感染等相关专业科室医师、临床药师的会诊记录。(3)根据病情需用三线药物治疗时,应有致病菌只对三 线抗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若无药敏报告,应由具有高级 职称的医师或科室主任在相关医疗文书记录中签名或有感 染专科医师、临床药师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 见。(4)根据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况,有计划地对同类 或同代药物轮换使用。(5)感染科或检验科、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 致病菌及其药敏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 信息的职责。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咼于权限的抗菌药物, 但仅限于1天用量。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原则一、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
7、,原则上只能选择一 线药。如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 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原则上禁止在 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应经具有高级职称 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二、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 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 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除外)。三、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 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 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 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 选择有效
8、抗菌药物治疗。四、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 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 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 观察室使用。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一、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原则:(1)预防用药指征:患者具有发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 果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2)应在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效果及不 良反应等基础上规范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3)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 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4)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 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
9、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A、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 多数病原菌。B、杀菌剂剂量要足够。C、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D、宜静脉给药,一般用存内酰胺类抗生素。E、清洁手术(分甲、乙两类):甲类:如疝、乳房、甲状腺、精索静脉、大隐静脉曲张等 一般中小清洁手术,原则上可不用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可 术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使用一个剂量。介入治疗术 可参照处理。乙类:如心脏、胸部、头颅、骨、关节及有人工植入的大 型清洁手术,以第一线抗菌药物为主。在糖尿病或免疫功能 低下等情况下的介入治疗可参照此类用药。F、清洁但
10、易受污染的手术:如胃、肠、肺、耳鼻咽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 术及开放性创伤,原则上手术当日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可 延长至术后48小时。如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可用至术后23 天。G、污染的手术: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骨髓炎、肠穿孔、腹膜 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药。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注意事项:(1)单纯性病毒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2)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应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 给药方便、价格便宜。(3)预防用药应有目的,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的感染菌 选择药物,不能盲目采用广谱抗菌药或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 细菌感染。(4)抗菌药物的预防应
11、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 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5)清洁肠道用药:施行结肠、直肠手术,于术前2-3天 开始口服肠道制菌药物,以减少术后并发感染的机会。临床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管理原则一、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 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二、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 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三、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1)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2)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3)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4)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5)需长期用药,有
12、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如抗结 核治疗。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一、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1)选择药物和设计给药方案时,必须考虑:药物的肾 毒性、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及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如正在 进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时,应估测对药物清除率的影响。(2)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应调整药物给药剂量及给药时 间。二、肝功能不全应用抗菌药物注意: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药物对肝脏毒性反应及肝功能 减退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避免使用肝毒性明显的药物。三、新生儿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一般应选用青霉素类、头抱菌素类等0内酰胺类抗生素。 避免使用或慎用氯霉素、磺胺药等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氨基 糖苷
13、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必 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禁止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 新生儿不宜肌肉注射。四、小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注意: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 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8岁以下儿童不用四环素类药物,18岁以下未成年人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五、妊娠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必须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及妊娠期妇女药代动力学的 改变,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在必须用药时,应选择风险效果 之比最小的药物,并告知患者药物对继续妊娠可能引起的风 险。六、哺乳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必须使用抗菌药物时,应
14、尽可能选择在乳汁中浓度低、安 全性高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抱菌素类。并按药代动力学 原理调整给药与哺乳时间,如哺乳结束后立即用药,或在婴 儿较长睡眠前用药,使婴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物降至最低。七、老年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老年人因组织器官生理功能减退,药代动力学过程有明显 变化,特别是由于肾功能减退而致药物血浓度增加,不良反 应也增加,应尽量使用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并依据肾功能调 整剂量和用药方案,以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督管理、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河北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遵循抗菌药 物分线使用分级管理原则。使用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相关性 记
15、载,并纳入病历质量考核。二、检验科加强开展微生物培养、鉴定、药敏试验工作。 协同院感办定期公布致病菌,细菌药物试验及耐药情况,并 向全院发布相关信息。临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尽量做到以微 生物培养、鉴定、药敏试验为依据。三、药剂科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深入临床、监督临床 用药,提出合理化建议,调配处方时发现抗菌药物滥用应拒 绝调配。协同有关部门收集、整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技术信 息,定期向全院发布。四、实行抗菌药物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每季度 对用量较大、用药总金额畸形和异常增长的品种,组织临床 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全面分析,经认定为不合格的品种, 医院对其进行调控邙限量或淘汰)。对确定为临床需要的品 种,将采取临床科主任负责制,所属科室医师开具该品种, 都需科主任签名同意。五、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对临床医师和各科室合 理用药情况进行评价。每季度抽查10%以上医师用药情况, 定期对门诊处方及归档病历进行审查、定性和质量分析,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定期公示、通报。六、加强评价、监督后的奖惩落实工作,对执行合理用药较 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情况 的,进行警示谈话、经济处罚或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