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_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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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_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手术安全核查制度_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为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发生错误,保障每一 位手术患者的安全,应制定规范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下面店铺为大 家整理了有关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篇1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 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 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

2、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 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 (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 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 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 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 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 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 (姓名、性别、年 龄

3、)、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 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 容。(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 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 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 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 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十、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

4、安全核查制度实 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篇2一、定义:手术安全核查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 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 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 行的核查工作,输血的病人还包括对血型、用血量的核查。手术安全 核查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记录、确认并签字。二、目的: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发生错误, 保障每一位手术患者的安全,避免因手术后的并发症及死亡,最终实 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 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5、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 参照执行。四、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并负责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 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病案号)、手 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 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 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 等其他内容,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核查三方共同核查 确认签字。2、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负责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 内容依次核对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

6、 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 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核查结果由手术医师、麻醉医 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签字。3、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负责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 料等物品进行及时清点核查,手术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共同核查 签字并完成手术清点记录。手术清点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手术室 留档,一份归入病历。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 (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 点核对、签名等。4、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室护士主持并负责核查患者身份 (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

7、标本, 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核查 结果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签字。5、手术完成后由手术医师负责对手术切口清洁程度的评估、麻醉 医师对麻醉分级的评估和手术室护士对手术持续时间的评估,手术医 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共同完成手术风险评估表。五、手术安全核查管理:1、病房主管护士负责手术患者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 识(病人信息腕带)以便核查。2、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 风险评估表的核查评估工作,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分别 负责相应分工核查评估内容,核查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如无麻醉医师 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

8、持、负责手术安全核查内容并填写表格。3、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要 求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 表格。4、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 嘱,由巡回护士负责口头复述医师确认无误后执行,并留药品安培以备 核查。口头医嘱执行后巡回护士负责及时做好相应记录。5、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6、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手术病人流动交接记录 本,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7、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 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8、中心分管业务副

9、主任负责组织本细则的 培训、落实、执行、 监督、改进、考评等管理工作。9、中心医务科、护理部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在中心分管业务 副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工作的监督 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10、中心财务科、行政综合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手术安全 核查工作的考评落实。六、手术安全核查工作的考评:1、手术安全核查工作的考评纳入手术系统科室医疗护理质量考评 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医政简报上公示并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2、病案中无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纳入病案 质量管理,并按病案严重缺陷管理处理。3、未按要求开展“手术安全核查”工作,或开展“手术安全核

10、查” 工作效果不佳,或开展“手术安全核查”工作违规行为导致医疗缺陷, 中心监察考核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七、其他:1、本实施细则从2010年 3 月 1 日起生效执行。2、本实施细则由中心质量管理委会负责及时修改、督促、解释等 工作。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篇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 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四、手术

11、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一)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 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 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 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 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 方共同核查确认。(二)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 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 并确认风险预警等

12、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 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 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 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 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 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七、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 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 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九、医院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 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 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十、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十一、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 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_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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