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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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1 制定依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升人员的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做到奖惩分明,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从业人员。3 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具体工作由公司安技

2、科负责实施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财务科负责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4 安全生产考核具体方法和内容4。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4.2公司每年下达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指标,并与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应当按照责任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4.3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考核奖励。奖励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奖励资金也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配置必要安全设施用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列入公司安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4.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公司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进行。4。5本制度不影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责任追究规定的执行.5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原则5.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5.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5.3自查自评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5。4奖优罚劣的原则。6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6.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

4、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的落实。6。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情况。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重大责任行车事故,或发生一般责任行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7 奖惩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7.1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考核时间段为上年12月31日至当年12月30日。7.2考核对象:所有从业人员及安要管理人员7.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制。7.4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公布、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实

5、给予奖惩。8 考核标准及结果8.1考核采取90分以上为优,85分以上为良,6085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责任交通事故的一律作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内容为:(1)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20),组织建立(5),安全检查(20),教育培训(15),交通安全(10),隐患查处(12),事故处理(10),安全投入(8)(2) 驾驶员:安全会议(15)、安全检查(15)、 教育培训(10)、 交通安全(20)、事故处理(20)、预案演练(20)(3) 押运员: 安全会议(15)、安全检查(15)、 教育培训(10)、 交通安全(10)、事故处理(20)、预案演练(10)、安全监管(20)8.2考核合格

6、被评为先进科室的奖励5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8.3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400元,考核优秀的押运员奖励400元。 8。4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8。5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9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办法为了减少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干部除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按四项指标考核外,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实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未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实行奖励制。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按四项指标考核、奖惩。9.

7、1领导干部发生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实行责任追究9。1.1单位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除追究领导责任外,并处罚款500元.9。1。2分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除追究领导责任外,并处罚款300元。9.1.3未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实行奖励制度:单位经理奖500元,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奖200元。9.2安全管理人员奖惩办法9。2.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在90分以上的人员给予表扬并给予200元500元奖励。9。2。2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个人评先资格。(1)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责任人500元;(2)发生重伤事故,重

8、伤1人罚责任人300元;(3)轻伤事故罚责任人200元;(4)事故虽然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500元;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罚责任人300元;直接经济损失达0.51万元的罚责任人200元;(5)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比照前四项规定对责任人处2倍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9。3驾驶员奖惩办法 9.3。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在90分以上的人员,给予表扬并奖励200元500元;9。3。2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将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责任人5000元;(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责任人300

9、0元;(3)发生轻伤事故罚责任人2000元;(4)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3000元;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罚责任人1000元;直接经济损失达0.51万元的罚责任人500元;(5)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比照前四项规定对责任人处以2倍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9.4押运员奖惩办法 9.4.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在90分以上的人员,给予表扬并给予200元500元的奖励。9.4.2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将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个人评先资格.(1)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责任人500元;(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责任人30

10、0元;(3)轻伤事故罚责任人200元;(4)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罚责任人500元;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的罚责任人300元;直接经济损失达0.51万元的罚责任人200元;(5)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比照前四项规定对责任人处以2倍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9.5奖励和处罚细则 9.5。1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和安全例会,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和押运员,经考核评比优秀奖励400元,考核为良奖励200元。9。5。2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违者由安技科当面提出告诫

11、,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评比一票否决依据。9。5。3驾驶员和押运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每次罚款200元。9.5。4驾驶员和押运员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若不按时参加演练每次罚款500元.9。5。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私自改变路线的,罚款500元。9.5。6对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将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资格。9.6其他奖惩规定 9.6。1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00-300元次.9.6.

12、2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100元。9.6.3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100300元。9。6。4未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及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100元/次。9.6.5公司所规定的各类安全台帐记录未按时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每项处以50元罚款。9.6。6未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9。6.7对瞒报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9.6.8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处罚。10 附则本制度由灯塔市富鑫化工厂制定,解释权属于富鑫公司,本制度与2015年8月起实

13、施.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1 制定依据在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往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明确责任,规范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公司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及全体从业人员。3 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公司安技科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4、,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设备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4 安全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 4.1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4.1.1员工伤亡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备(施)不齐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领导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4.

15、1。2交通事故:是指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车辆损坏的事故.4.1.3火灾事故: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火灾,并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烧毁)的事故。4.1。4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管沟塌方、煤层气、LNG泄漏、设备损毁、装置或管道爆炸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事故的。4.2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2.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对象和基本内容5.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对象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押运员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安技科,在情况紧急时,应直接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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