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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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八篇】 第1篇: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近日,达州市达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泽心在2020年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以内外并举 分层治理积极探索达川法院诉源治理新实践为题作了交流发言。黎泽心指出,2019年以来,达川区法院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秉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坚持“整体推进、内外并举、分层治理”的工作思路,探索成了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取得了速裁案件占比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审判质效“三同升”,民商事案件受理数量、总体案件增速、平均审理天数“三同降”的良好效果。“点

2、线面”结合,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一)面上推动,激活共建共治“一盘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主动向区委作专题汇报,助推区委政法委出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四治”体系构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作书面交流。(二)线上延伸,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依托区委政法委下设的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成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内设9个专业调解站,外联23个行业部门,汇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会同人社局、民政局、农业局、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签订合作备忘录,形成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三)点上聚力,共绘诉非衔接“一幅图”。线下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

3、体,引进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等解纷力量进驻法院,根据各类纠纷特点做实诉前分流。线上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吸纳人民陪审员、行政机关调解员、网格员组建特邀调解员库,在线接受法院指派调解案件。“前中后”过滤,探索分层治理新路径(一)前端治根,把牢矛盾纠纷“萌发关”。加强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十余家,提供法律咨询上百次,引导树牢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墙、制作动漫诉讼需谨慎,多元解纠纷,引导民风向好,获省高院肯定。围绕金南大道拆迁、秦巴医贸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发出司法建议18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前防

4、控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二)中端治本,把牢矛盾纠纷“化解关”。主动对接城乡社区治理、“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区设立32个法官工作室、6个法律服务站、20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参与创建的杨柳“无讼无访社区”品牌在全市打响。建立法官挂包诉非对接机制,全院48名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到村包片定格,与基层组织、网格员深度合作,联合开展纠纷化解、矛盾隐患排查,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后端治症,把牢矛盾纠纷“成讼关”。发挥好诉前调解“分流器”作用,守住案件成讼防线。特邀翠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川区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入驻,接受法院诉前委托调解纠纷。创建人民

5、调解品牌“蔡柏调解室”,接待咨询1277人次,调解成功314件,得到省依法治省领导肯定。加强“民先调”系统与法院诉讼系统对接,组建专业法官团队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诉前分流成效明显。“速质效”齐抓,完善诉内治理新机制(一)繁简分流增强效率。建立案件分流机制,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明确分流程序及标准,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整合人力资源配备,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模式,设置11个速裁团队,专办简易速裁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去年以来,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3012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0.6%;结案2934件,结案率达97.4%;平

6、均审理天数34.11天,同比下降14.8%。(二)强化举措加快速度。建立诉讼辅导和风险告知机制,利用类案检索系统对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广诉前鉴定工作机制,促进案件诉前分流化解。以提高保全到位率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诉前、诉中保全,设立集中保全中心,出台财产保全工作规定,实现立执审有效联动,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生效裁判顺利执行。2019年以来,诉讼调解1408件,执行和解425件。(三)注重监管提升质量。深入推进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院庭长和审管办审判管理职责,及时梳理明确各项指标要求,准确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做到提前预警、

7、调度到位。加强重点案件监管,推动办案质量提升,减少诉内衍生案件。黎泽心表示,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发力、厚积薄发。下一步,达川区法院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和中院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对外牢筑纠纷预防化解基层基础,对内狠抓衍生案件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 第2篇: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 一、少捕慎诉(一)工作现状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20.2%,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

8、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18.4%,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存在问题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二、认罪认罚(一)工作现状20-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

9、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二)存在问题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

10、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三、刑事和解(一)工作现状20-年1-8月,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的有28人,占全部不起诉人数的9.1%。在法院审理阶段因刑事和解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有22人,占比为1.1%。(二)存在问题1.由于诉讼进程的客观规律,对于有意愿进行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刑事和解,剩余有条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难以达成赔偿协议,而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和解后与其密切

11、相关的具体刑期不确定,故相比于检察阶段,更愿意在量刑情况更为明确的法院审理阶段进行刑事和解。2.加害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对被害人的全部赔偿,当事双方可能因此而丧失和解机会。如果过分地追求和解,通过一方高额赔偿或一方降低受偿数额来达到和解,造成“拿钱买刑”“赔钱免刑”,一定程度影响司法公信力。如何达成双方自愿和解,需要检察官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四、司法救助(一)工作现状20-年1-8月,全市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共11.2万元。定海区院与区扶贫办、司法局、民政局、慈善总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三助融合绿色通道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二)存在问题

12、1.案件线索较少。本地刑事案件数量较少,案件以轻刑案件为主,很多案件被害人获得赔偿或达成谅解,可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少。2.尚未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机制。前期虽已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工作,但未与扶贫办等建立书面协作机制,工作主要围绕个案开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改进完善,建立常态化机制。五、信访矛盾化解及风险排查(一)工作现状18月份,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50件,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287条,成案18件,有效线索率2.7%。(二)存在问题1.线索质量不高。全市举报中心工作总体开展平稳有序,但接收线索来源渠道有限,接收线索质量不高,移送线索成案率低。2.各部门之

13、间信息不对称。实践中,由于各个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对于涉及多单位、多部门,以及信访人多头信访的动态、诉求等情况,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矛盾化解的时机和效果。3.有重复访和缠访现象,其中少数为涉检的老信访户,息诉罢访的难度很大。六、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一)工作现状1.建立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对接相关企业、社会组织,进一步落实专业化的帮教力量和帮教基地。全市现已设立普陀志愿者之家等社会帮教基地4个,今年以来开展不捕不诉观护帮教8人次。2.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教育局推进菜单式法治宣讲进校园、编纂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法治教

14、材,深化全市未检法治教育品牌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二)存在问题1.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推进缓慢,不捕不诉率偏低。2.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专业机构建立了心理帮助协作机制,但专业力量仍显不足,又因被害人家属不愿配合等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帮扶工作进展较慢。3.涉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就学、就业及回归社会难度大,易面临经济困境,引发再犯风险,案后救助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工作现状起草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暂定名),拟于下半年与市中院联合发布该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完成草拟,正征求市中院意见中。(二)存在问题对于涉及

15、生态环境、资源环保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相关部门基本上不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无机制推动该项工作。八、下步工作(一)总体思路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完善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实现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二)具体举措1.进一步细化“少捕慎诉”适用标准,认真分析研究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普通诈骗等多发易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诉具体标准,促进源头控案。2.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该项制度全面落地落实。3.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适用率,修复社会关系。4.加强对民营企业、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善治。5.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公信力。6.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坚持“在调解中监督、在监督中调解”,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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