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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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6篇】 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篇1 2020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一年,是全面战胜消除贫困战争的收官之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抓住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意见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领导下,牢牢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整合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农业监督管理,提高农

2、业综合执法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现总结各项工作的发展情况如下一、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工作情况。生产大队自1月24日起,深入各乡镇管辖区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农业(集)贸易市场、超市和特殊养殖基地进行宣传、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源预防管理措施,集中力量加强特殊养殖基地、农(集)贸易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鸟类、野生动物等交易、屠宰监督。二是促进特殊养殖基地在疫情解除前每天根据卫生条例和本次疫情预防管理要求严格清洗和消毒现场和动物,严禁对外扩散和运输销售。三是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全部关闭辖区内各农贸市场的活鸟交易和屠宰活动。四是加强市场经营大众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科普宣传。截至2月25日,执法人员累计

3、出动74人,执法车辆14人,全市管辖区内3家次竹鼠、豪猪特殊养殖基地、6家次畜禽规模养殖场、24家次农(集)贸易市场、74家次活鸟交易宰杀店、6家餐饮店、6家次超市进行调查、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感染预防管理期间给许多市民发了信、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门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资料230多份。通过微信、QQ等进行疫情对策宣传。二、农资市场监督情况。(一)非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业整备。为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产大队从2月27日开始在全市开展违法销售、除草剂

4、使用等农药专业整备工作,推进农药减量控制增效和农业面部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建奠定坚实基础。迄今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执法车辆58人,对全市8个乡镇25家农药经营店进行特别检查,签订了农药诚信经营承诺书25份。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店是否有禁止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伪劣农药、过期农药和陈列销售除草剂等行为,销售台帐目记录不完整,与其他物品混合销售,不按要求配置。对于存在上述行为,命令限期整改的同时,严格调查街日非法流动摊位经营农药行为,没收街日无证流动摊位销售除草剂等农药27件(500多公斤),老鼠药(溴敌隆)2公斤。通过两个阶段的集中专业整备,目前农药市场秩序全面管

5、理,全市25家农药店销售除草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二)春秋种子市场特别检查。生产大队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车辆15车(次),监督全市8个乡镇23家种子企业店铺,分别签订了种子经营质量承诺书。抽取种子样品94个,代表种子批量125.7吨。其中杂交玉米抽取72份样品,代表种子批114.3吨,杂交水稻抽取22份样品,代表种子批11.4吨,样品抽取率达到100%。1、经营主体的合法性。种子经营申请登记和种子经销商持证上岗检查情况:种子经营网上申请24家经营店419个品种,申请受理22家经营店404个品种。检查中发现两家种子经营店的一部分品种申请不及时上传资料不完整(原因:申请申请申请证明)的无证经

6、营现在不存在。2、种子经营文件和种子购买证明书的检查状况:在检查的种子经营店(店),销售的种子已经记录下来,没有超过范围的销售,没有再委托和包装销售等现象。种子经营文件(两证两帐)规范、基本规范有20家,占检查总数的87%的不规范有3家,主要存在不购买种子证明书的台帐记录不及时。3、种子标签显示检查情况: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方法的规定,检查27个种子标签中,符合要求的种子标签有27个,占检查总数的100%。二维码的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性实现。4.品种审定和许可情况。在品种审定和授权状况的检查中,销售的种子都是我市准入品种,没有未审查的种子,检查的27个品种满足要求,满足率为100%。通

7、过监督检查,虽然没有发现经营劣质种子的行为,但是一部分经营者在销售蔬菜种子中依然不规范的品种,执法者对这部分产品的经营者提出了期限修正和清除的要求,同时在现场宣传了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使用说明等相关法律法规。(三)农兽药整备百日行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发现禁止使用农兽药的违法销售、使用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生产大队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怒农发2019393号)文件要求,1月1日至3月10日,执法人员48人,执法车辆15次,对我市农兽药经营主体、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农药经营店28药经营店11家,规模养殖

8、场3家。没有发现非法销售假农兽药。(四)农资休假特别管理行动。为全面贯彻3月10日,全国、全省2020年春耕准备农资休假视频会议精神、xx省2020年春耕准备农资休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农资休假专业管理行动的通知(怒农发行(2020)61号)文件精神,有效抑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资休假专业管理行动通知(怒农发行202061号)文件要求,生产大队与市场联合。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50车次,检查种子经营店

9、23家次、肥料经营店21家次、农药经营店60家次、兽药经营店40家次、饲料经营店71家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情况,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无专柜销售、药品摆放不规范、与其他物品混杂销售等情况的经营户12户,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五)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2020号)、xx省农业农村厅 xx省交通运输局 xx省公安厅转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2027号)及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怒江

10、州交通运输局 怒江州公安局转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文件的通知(怒农发2020106号)要求,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炒猪”、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确保恢复生猪生产安全生产环境,我市公路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对进出我市及经过我市的生猪调运车辆加强查证验物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发生,截止9月11日两个防堵点共检查车辆609辆,检查生猪7096头。(六)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日常监管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46车次,在*市辖区内开展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执法检查,累计

11、检查兽药经销店31家次、化肥经销店29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销店69家次。对部分摆放不规范、制度未上墙、销售台账记录不全的经营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148号)文件要求,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农资市场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工作,通过全面的检查,我市25家农药经营、20家兽药经营店、23家种子经营店、26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店、16家水产养殖户均有证照。全年各项

12、监督检查过程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责令涉嫌违法经营户限期按整改要求改正其违法行为。三、渔业渔政执法情况(一)2020年禁渔期工作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自然水域生态平衡,切实加强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市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州关于做好2020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1、印发了*市2020年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市“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市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对禁渔期重点水域专项执法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13、专项执法行动、违规渔具渔法专项清理整治、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等渔业执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印制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140余份,发放粘贴到各乡(镇);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录制成汉语和傈僳语双语版,及时传送到各乡(镇),要求在各村、组进行语音播放宣传,并利用电视平台进行播报,做到家喻户晓。3、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执法车辆30车次,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巡逻检查,查获禁渔期非法下网捕捞5起,没收不符合规格的渔网10张,渔笼5个;放生鲤鱼约20斤左右,劝返非法垂钓人员35人次,并现场进行禁渔期通告相关内容和

14、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检查2个特种养殖场,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三)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为做好“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之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工作,持续加大对电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出动执

15、法人员32人次 执法车辆8车次,开展联动协同执法,深挖排查违法电鱼活动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电鱼活动、违法制造、销售电鱼相关器具的行为,加强对违法电鱼活动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多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四)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渔202086 号)和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抓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怒农办发2020148 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一是检查各乡(镇)店铺是否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的物品和工具;二是检查否销售不符合规格网具、电鱼器具等禁渔用具。共出动检查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20车次,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32次,召开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会议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 142 份,检查渔具销售门店3家,销售渔具摊位20个,收缴违规电鱼器具2套。(五)开展怒江中上游国家级特有鱼类保护区“绿盾 2020”遥感监测点核实工作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水利厅、xx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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