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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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及表格完整版)(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公司企业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 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 度。第 2 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 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 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负 责管理。第二章 车辆管理第 3 条 综合办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 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 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第 4 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

2、因对认定人员 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 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 用由公司稽核报销。第 5 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 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综合办,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 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第 6 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 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 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 1),经批 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车辆使用人 员应在归还车辆时对车辆进行检

3、查,提供保养建议,确保行 车安全。第 7 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 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 交由综合办保管;保险单由综合办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 费用档案。第 8 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 3),驾驶员 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 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第 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 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综合办保管。每车设置 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 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 油量不够需加油

4、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 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 查。第 10 条 综合办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 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 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 资格。第三章 车辆使用第 11 条 车辆使用范围(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第 12 条 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 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综合办调派;属部门使用 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5、,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综合办备案。公务车由综合 办统一调派。公务用车,使用人向综合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 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 综合办负责人审批调派。综合办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公司若聘请了司机,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 班用车 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 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 2 天前申请,以便 统一安排。由综合办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 2)交与,司机根据 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 补办手续。任何人均依上

6、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 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 200 元。(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 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 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 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第 13 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 通法规。第 14 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 (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 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 15 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

7、,或做私用,违 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第 16 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 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 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第 17 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 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第四章 维修保养第 18 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 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第 19 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 修保养申请单(附件 4)向综合办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综合办 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

8、后予以送指定 维修厂检修。(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 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 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 真实性负责。(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 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 2000 元时, 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 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 担。(7)综合办每月负责统一购

9、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 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 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 综合办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 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 5),以备报销时核对 7、综合办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 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 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 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第五章 车辆保险第 20 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第 21 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第 22 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0、不 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 23 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综合办应在第一时间 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 办理索赔手续。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第 24 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 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3)酒后驾车。第 25 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 和公司各自承担 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综合 办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第 26 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

11、发生, 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 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 司报告。第 27 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 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 28 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 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第 29 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 司机于每月 10 日、25 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 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 记录本交综合办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 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

12、销。第八章 第 30 条附则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附件 1: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 2:车辆调派单附件 3: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 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 5: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 6:车辆情况一览表附件 1 车辆使用申请单年月日申请人车牌号目的地市内申请部门随行人数外省市计划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用车事由备注部门主管综合办审批此联由申请人填写,交综合办留存附件 2:车辆调派单用车人车牌号目的地市内部门随行人数外省市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用车事由起始公里表数返回公里表数综合办审批请司机出车完成。(签字)此联综合办填写,用车人交司机留存车型:车牌号:负责人:日期往返地点出车里程表数收车里程表数行驶里程数高速费用停车费用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车 号里程数经办人保养/请修 项目预算金额修理厂损坏原因综合办 审核意见总经理 审批意见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年月日附件 5 车辆加油记录表车型车牌号码日期加油地点剩余油量(L)加油量(L)加油费油卡余额经办人备注说明:紧急情况下采用现金,需在备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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