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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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本公司担负着船舶污染事故中的现场抢险、污染围控、溢油回收 污染物处置等应急清污抢险任务。为适应船舶污染应急清污抢险的实 际需要,必须建立一支由船艇、设备和作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清污队伍 并停泊和休整在公司船舶停泊基地应急待命。一旦发生船舶污染事 故,即将快速、有效的反应,控制和清除水面污染。 一、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待命1、待命点的设置 本公司的船艇和人员始终处于应急待命状态,公司设立 24小时值班 电话:2、待命船艇布置和人员安排一旦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清污指令后, 所有船艇和操作人员将迅速做出快速响应,可即将奔赴事故现场开展 污染围控和清污作业。其他船艇和操

2、作人员可根据现场应急清污的实 际需要,火速进行增援和支持。3、应急响应目前,本公司应急清污力量具备一级清污能力,在XX附近水域 范围,为船舶溢油和其它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泄漏污染事故提供 应急清污的能力。可在海事主管机关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承担船舶 溢油和其它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泄漏污染事故的应急清污抢险 任务。4、待命船艇的响应时间(1) 在 xx 港水域发生的船舶溢油和其它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泄 漏污染事故,本公司及其附近应急待命船艇可在 23小时内抵达事 故现场(XX东、西部各配置一艘溢油应急处置船),迅速组织开展船 舶污染应急围控和清污抢险行动。(2) 在距待命码头 20 海里的

3、我国管辖海域发生的船舶溢油和其它散 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泄漏污染事故,本公司应急待命船艇可在4小 时内抵达事故现场,迅速组织开展船舶污染应急围控和清污抢险行 动。二、应急处置1、信息采集(1) 本公司作业船舶或者操作人员,在日常作业或者航行过程中, 发现 或者接获船舶污染险情后,向公司发出的船舶污染险情信息。(2) 与本公司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船公司,在接获船舶污染险 情报告后,向本公司转递的船舶污染险情信息;或者遇险船舶向本公 司直接请求溢油遇险救助。(3) 海事主管机关在接获船舶污染险情报告后,向本公司下达的船 舶污染应急清污预警指令。(4) 在港船舶、设施或者船厂、码头单位,发生溢油污

4、染险情后, 向 本公司提出协助开展污染控制和清除作业请求。2、事故预警(1) 接获船舶污染险情信息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向公司相关部门、待命船艇及应急操作人员发出事故预警指令。(2) 公司相关部门、船艇及应急操作人员应即将进入应急状态,做 好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3、事故报告(1) 值班人员接到船舶污染事故信息或者海事主管机关下达的应急清 污指令,应详实记录船舶或者设施名称、事发地点或者位置、溢 油品种和 数量、拟出动应急力量的具体要求等,并即将报告公司应急 指挥中心。 (2)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经评估迅速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成立应急指 挥部,在组织初始处置同时,及时汇总有关船舶污染事故 的相关

5、信息,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3) 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应及时将现场事故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清污 效果等汇总上报;对事故现场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应根据“即报情 况”的原则,及时报告海事主管机关。5、初始处置(1) 事故处置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初始处置由应 急工作小组负责指挥,以最快速度组织围控污染源,防止溢油扩散。(2) 在事故应急处置中,应急工作小组应与公司应急指挥部保持有 效的通讯联系,及时将事故现场清污抢险信息汇总上报。(3) 如果根据判断现场应急清污资源和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 应及时调配清污力量进行增援,或者报告海事主管机关联系其它清污 力量实施紧急支援。(4) 当公司应急指

6、挥部总指挥到达事故现场后,初始处置负责人应将指挥权移交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时汇总、整理现场处置记录,并将具体情况详细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汇报。6、敏感资源的保护一旦发生船舶污染事故,首要目标是人命和财产的安全、重要敏感 资源的保护和污染源的控制,防止和减轻污染影响和伤害程度,其次 才是污染物的清除。(1) 如果拥有的应急设备、器材和清污力量不足以对所有敏感区域 提供全面、有力的保护,则必须按优先顺序对最重要区域做出保护。 确定优先保护顺序时,应考虑以下各种因素: 该区域对污染物的敏感性、易受伤害的程度; 保护环境敏感资源的实际效果; 清除作业的能力和可能性; 季节性因素影响的程度。现场应急工作小

7、组必须综合以上有关因素,依据本公司应急设备、器材和清污力量情况,确定敏感资源的优先保护顺序。(2) 本应急预案对环境敏感资源优先保护的基本顺序为: 饮用水源保护区; 生态自然保护区; 渔业资源和水产养殖区; 工业用水取水口; 风景遨游区; 其它岸线。7、制定行动方案 发生溢油事故后,溢油在风、流、涌、浪等作用下,会迅速向外扩散 和漂移。为此,必须在最短期内制定合适的应急清污行动方案。(1)首先应控制泄漏源,采取包括堵漏、转驳等控制措施,防止或 者 阻挠溢油的进一步溢出,防止可能引起的安全事故。(2) 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 (风、浪、流、温度、敏感目标 )和溢 油特性(粘度、挥发性、溶解度、油膜

8、厚度、风化程度等),尽量采 取围堵和回收的方法清除水面溢油。(3) 应分析溢油可能漂移方向上的敏感资源,采取措施进行重点保 护,在溢油进入敏感区前将其清除,或者将其引到敏感度较低的区域(4) 当海况条件不允许采用围堵和回收溢油的情况下,而环境敏 感目标正受到飘荡溢油的紧急威胁,则可考虑采用喷洒溢油分散剂的 方法进行除油(使用溢油分散剂应事先获经海事主管机关批准)。8、实施应急行动(1)应急工作小组应根据所获取的现场信息 (溢油规模、影响范围 和可控性)下达有针对性的溢油围控和清污指令;并做好应急后援力 量的准备,一旦需要可即将下达增援命令。(2)现场应急清污抢险人员,应根据应急工作小组拟定的应

9、急清污 行动方案,采取围堵和回收的方法,竭力清除水面溢油,保护附近环 境敏感目标。(3) 进入清污现场人员应做好个体的安全防护工作,以确保清污抢 险人员的自身安全。在溢油清污中一旦发生人员受伤情况,应配合开 展现场施救和人员救护。(4) 在溢油应急清污抢险行动中,应始终保持信息的畅通,从现场 情况的了解、判断,到应急指令的正确下达、应急清污措施的执行情 况和效果等,都需有良好的信息反馈。(5) 在应急清污行动的全过程,应急工作小组要保持与海事主管机 关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报告清污作业动态,服从海事主管机关的 指挥和协调,取得对应急清污行动的指导和支持。(6) 决定是否使用溢油分散剂,应考虑下

10、列因素:有可能发生火灾、 爆炸等危及人命或者设施安全的情况;用物理、机械的方法难以清除 溢油,并可能由此威胁到环境敏感区安全。(7) 在应急清污抢险行动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记录 和整理,包括使用的人力、物力、时间、气象、水文、发展情况及所 遇到的问题,编制摄录影像资料,以便用于总结评估和善后处理等。(8) 在应急清污行动中,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溢油现场的事态发展和 需要,召集专家咨询组研究应急清污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 为现场应急清污工作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技术支持。9、终止应急行动(1)当确认现场溢油得以清除,污染隐患彻底消除,报经海事主管 机关批准或者根据海事主管机关终止行动指令

11、,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 终止应急行动命令。(2)应急行动终止后,公司相关船艇和应急操作人员应履行各自职责,妥善做好现场设备、物资清理等善后工作,有序撤离清污现场。(3) 对于外部支援单位和人员,由公司应急工作小组传达应急作业 结束命令,妥善安排撤离现场。10、污染物的采集与处置(1)污染物的采集 在应急清污行动中回收的废油和含油污水,应妥善存放于应急处置船 的污油水舱或者储油容器内,而后由公司集中统一交由有资质协议单 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在应急清污行动中捞起的沾有油污的各种 污染弃物,岸线清污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杂草、砂石,必须暂时储 存于双 层编织袋或者废油桶内,而后由公司集中统一交由有资质的

12、 协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2)污染物的处置对于清污现场采集起来的废油 (含油污水)、油泥和各种清污废弃物、 岸线清除后产生的含油污砂石,交由与本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 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污染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广州绿油公司 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上述废油(含油污水)和各种清污废弃物、化工危(wei )险品,交 由污染物 处置单位接收和处置后,其必须按规定要求出具相应污染 物的接收处置证明。三、总结评估船舶溢油事故应急清污行动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总结和 评估。总结应急清污行动的经验,评估现场清污效果。船舶污染事故 清除作业评估报告,应当在清污作业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报送事发 地海事主管机关。公司应急处置部会同财务部,对应急清污行动进行费用清算,根据投 入的人力、机具、船只、清污材料数量、单价、计算方法,清除效果 及其他有关情况等,提交索取清除污染费用的专项报告。四、 信息发布管理船舶污染应急清污过程中,涉及有关船舶污染事故情况、事态发展和 清污抢险进度等相关信息,由海事主管机关统一对外发布。其它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应急清污行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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