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保入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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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关于省、市、县工伤医疗保险的若干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工伤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确保医院的两个效益,根据2008年度工伤保险协议,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出入院的管理: 1、无论是挂帐还是全自费结算的工伤住院病人,经治医生须及时填写工伤病人住院审批表,到医保科审批登记。 2、省工伤保险病人办理入院审批手续时,需提供转诊通知单或工伤快报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挂帐的市县工伤保险病人办理入院审批手续时,需提供工伤保险诊疗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伤认定书复印件(或当地工伤保险中心开具的转院转诊单)交医保科审核保管,如有

2、特殊情况,须经市场部认可,方能按工伤病人办理。3、工伤保险住院,凡住院天数超过一个月的,须及时通知市场部,由市场部根据病人情况上报各工伤保险中心备案。4、各临床科室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对符合出院条件而拒绝出院的病人,及时通知市场部,由市场部上报各工伤保险中心备案,并下发出院通知单,其接到出院通知单之日起的医疗费用按自费病人处理。5、凡挂帐的市县工伤保险病人出院时,科室须将其出院诊断证明书交市场部一份,以便结算时使用。二、床位费管理: 市县工伤保险病人床位费一般不得超过15元/床.日;省工伤保险病人床位费为三人间15元/床.日,双人间20元/床.日,单人间30元/床.日(

3、烧伤病人床位费除外),凡工伤病人愿意住超标准病房的,必须经本人或其用人单位签字同意,超标费用部分由个人或用人单位承担。三、特殊检查及特殊材料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不能将一些特殊项目(如彩超、CT、MRI等)列为常规检查,必须使用特殊检查项目时,须在病情记录中说明理由。 注:市县工伤保险病人四肢外伤和眼外伤拒付检查项目 肺、肝、肾功能特殊检查; 内脏器官CT及彩超,肾造影及胃、肠镜检查; 免疫因子检查; 无需输血患者的凝血因子检查; 其它非工伤部位检查;2、工伤保险病人所使用的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材料及辅助器具原则上必须使用国产材料。 省工伤保险病人在使用上述材

4、料时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须上报市场部,由市场部报省工伤保险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使用; 市县工伤保险病人在使用上述材料时,参照湘医保函 2001 16号文件执行。人工髋关节每套4000元;人工膝关节每套4500元;人工股骨头每套3000元;人工晶体每只600元;安装其它人工器官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0元。四、用药管理; 1、各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使用药品,并注意限制性药品的使用范围,合理的使用药品,如因治疗需要必须使用目录外自费药品时,必须在病情记录中详细说明理由,并经参保单位领导、参保职工或家属签字认可,费用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负责,比例不得超过医疗费的5%。 2、市

5、县工伤保险病人用药范围,严格按照2005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操作手册执行。住院手术病例单个药品比例不得超过35%(烧伤面积 15% 除外),非手术病例单个药品比例不得超过45%,全年平均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40 %。 3、由于省工伤保险病人药品目录系统每年更新一次,故各临床科室医生开药时,可到市场部咨询。药品比例全年平均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43 %。 4、出院带药的数量和品种必须在出院记录和出院医嘱中详细记录,省工伤保险病人原则上急性病不得超过15天,慢性病不得超过30天,品种不得超过4个;市县工伤保险病人原则上急性病不得超过7天,慢性病不得超过15天

6、,品种不得超过4个。五、重症监护的管理: 工伤病人病情需要住监护病房及层流室抢救时,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意见和记录,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回普通病房,入住监护病房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须经市场部审核同意,同时报工伤保险中心备案。六、单病种的管理: 省工伤保险中心没有单病种的规定,市县工伤保险单病种的费用结算标准和规定见附表。七、费用结算的管理: 1、根据工伤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医院每月10日前到各工伤保险中心结算,各临床科室应及时完成出院工伤保险病人的病历和费用的入录工作,省工伤保险病人的清单交市场部倪颖,市县工伤保险病人按原规定实行,结算处务必在每月5日前将结算单交市场部,以便市场部汇总结算。2、结算处在结算工伤病人自付部分费用时,应严格掌握工伤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避免多结和少结现象的出现。另祁东、耒阳工伤病人出院时先暂不结算自付部分,等医院到中心结算后,再结算自付部分。 医疗市场部 二00八年六月 注:如有不完善或政策性变动,另行通知或可到市场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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