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借阅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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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图书馆借阅管理系统 图书馆借阅须知 一、爱护书刊资料,请勿圈点、涂改、折叠、剪裁、撕损。读者借阅时,如发现书刊已有破损污渍或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责任。 二、保持馆内外环境整洁,请勿在图书馆及其附近随地吐痰,抽烟,吃零食以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三、保持图书馆安静,谈话、走路要轻声,请勿在书库内谈笑和高声争论问题。任何人不得在图书馆内或附近大声喧哗。进入图书馆应将手机调至振动档。如果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工作人员可命其离开。 四、讲究文明礼貌,请勿穿着拖鞋、背心、短裤入馆。 五、爱护图书馆各类设施,请勿破馆内桌椅、书架等设施。 六、未经许可或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室的,

2、以窃书论处。 七、读者携带的雨具等非学习用品,请存放在指定地点。 八、读者请勿带私人书、包等物进入各书库及阅览室或存放在指定地点。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九、每名员工借书不得超过3本,借阅期限一个月,续借一次一个月。 十、离职时请归还所借图书。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图书馆制定的各违章制度处理。 书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逾期违章处理制度 图书馆所有的书刊资料都是公司的宝贵财富,读者应倍加爱护,妥善保管,在规定期限内借阅使用,违者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遗失赔偿制度凡遗失图书(包括报纸、期刊)应以相同版本图书(指图书sbn号、期刊issn号及期刊数一致)赔偿或按下列规定赔偿现金: 1.一般中文图书按原价

3、3倍赔偿。 2.使用价值较大的或不易购置到的,或馆藏复本在三本及三本以下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者按全套价格的2倍赔偿;如果各分册有定价,则以分册价格的3倍赔偿。 .工具书、辞典、毕业设计用书按原价5倍赔偿。 5国内出版的影印本外文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国外出版的原版外文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 二、不能损坏图书条形码;凡损坏书刊(包括撕页、批注、圈点、划线、油迹、水迹、墨迹、散页等),按不同程度处理: 1.污损、散页视程度轻重按图书原价的3%10%赔偿; .书刊撕页、“开天窗”,视程度轻重按原价2倍赔偿。 三、合订报纸遗失、损坏一份,按合订本计价赔偿;遗失、损坏累计一个

4、月者,按一年报价23倍赔偿。 四、合订期刊,遗失、损坏一期,按全年计价23倍赔偿。 五、集体借阅图书,应有专人负责,如有遗失或损坏,根据上述各条由负责人赔偿。 六、凡偷窃本馆书刊资料者,处以偷窃书刊原价的10倍罚款,除作书面检查外,并将其移 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七、借阅图书逾期不归还且为办理续借手续者,自逾期日起,每天每册罚款0.10元,并逐日累加。 九、涂写、刻划、污损阅览桌椅、书架或馆内其他设施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赔偿相应损失。 十、违反图书馆节约须知规定者,视不同情况,给予劝阻、教育、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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