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64572756 上传时间:2022-09-2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督促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汕头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汕头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汕府办20*52号)和汕头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按照“谁

2、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各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 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 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 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安全生产巡查、隐患月报、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档案制度工作, 6、安全生产政策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7、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事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

3、评内容分为: 1、责任目标, 2、责任体系, 3、预防体系, 4、保障体系, 5、事故查处, 6、亮点工作。(具体考评评分标准见附表) 对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拟与汕头市“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结合起来,考核结果既作为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同时又作为“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的结果。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考核内容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52号)和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被考核单位分为:i类和类。i类为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

4、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汕头海事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汕特保税区管委会。重点考核:事故控制、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打击“三非”和事故报告及处理等。类为未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点考核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职情况、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及对各单位设置的单独考核项目(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对各区(县)20*年度安全

5、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加考核的方式进行,按市“创建好班子”考评工作的统一安排,自评工作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对各区(县)班子以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报告;填写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专项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各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报送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在各区(县)自评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考评组,于3月36日对各区(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其中,区(县)班子的考核结果意见报市委创建办。 (二)汕头市各有关单位20*年度安全生产责

6、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评加审核的方式进行。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有关单位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自评报告;填写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组织审核,形成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被考核单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评组织工作,切实保证责任制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客观公正打分。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应当督促自评小组客观公正的打分,每一项给分或者扣分,都必须能说明理由,并有相关的材料和数字支撑。 (三)各区(县)政府应结合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评的情况,做好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准备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