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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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关于印发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等职业安全健康制度的通知公司属各单位: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结合公司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加以规范和明确,以落实责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秩序,确保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等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1、工伤管理规定2、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3、“三同时”管理制度4、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2、管理制度5、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8、临时线路审批制度9、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0、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12、安全防护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管理制度13、特种设备管理标准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16、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7、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8、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19、职业病及职业中毒管理制度20、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二OO九年一月六日工 伤 管 理 规 定1.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

3、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全体员工。3. 工伤事故报告3.1 发生工伤事故,受伤人员或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向本单位领导、监督保障部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3.2 各单位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监督保障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可先电话告之,随后书面报告),监督保障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公司在伤害事故24小时内电话或书面上报永川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发生死亡或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事故的24小时内,必须将工伤事故上报永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船舶工业公司等相关部门。3.3 任何单位、个人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后

4、果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对救护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4 在永川城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公司视情况派人前往出事地点进行调查处理。3.5 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位和物件等,对无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3.6 在公休节假日发生事故的,受伤人员或单位值班领导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值班领导和监督保障部报告,并组织进行及时抢救和现场保护。4. 工伤事故调查4.1 监督保障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要立即赶到现场勘察,协助抢救。并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作好记录。4.2 工伤事故,由监督保障部

5、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调查。4.3 事故调查过程中,相关单位领导应积极参加和支持调查工作,被调查的有关人员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4.4 事故调查要认真查明事故经过,确定事故性质,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书面报告公司领导,按规定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5. 工伤认定和待遇工伤认定和相关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及有关规定办理。6. 工伤事故的处理6.1 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进行处理。6.2

6、 对于工伤者治疗期间,提出与国家关于工伤医疗待遇的政策规定不相符的要求,公司有权不予采纳。6.3 对经医疗部门诊断身体已康复而无故不上班者,将按照公司内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进行处理。6.4 对于违章违纪、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等造成人伤或财产损失的,将按照公司安全、防火责任制、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 工伤相关手续办理的程序 7.1 按照工伤事故报告要求,由事故发生单位向监督保障部进行工伤事故报告,由监督保障部向永川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报告。7.2 员工在工伤治疗和康复阶段,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及公司的相关规

7、定和制度执行。7.3 工伤认定,可以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永川工伤保险管理中心(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7.4 经工伤认定后可以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本人或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组织鉴定。7.5 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依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根据有关标准和政策执行。7.6 工伤费用的报销7.6.1 工伤员工治疗时门诊及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按规定报销。审核后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由工伤员工自行负责。7.6.2 公司2004年1月1日认定的旧工伤的工伤费

8、用报销,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由综合管理部审核,监督保障部认定,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给予报销。审核后不符合规定报销的费用,由工伤员工自行负责。8.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修改权属公司,监督保障部负责解释。9. 引用支持性文件9.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04年月日起施行。)9.2 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9.3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渝府发200382号,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9.4 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

9、1日实施。9.5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考核实施细则重液机电200860号文。 二OO九年一月六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领导及员工的职业安全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同时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掌握控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本领,为此,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进厂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复工人员、聘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3. 教育分类3.1 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公司法人代表或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及监督保障部部长,

10、每年参加由重庆船舶工业公司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题会。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培训公司中层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讲解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对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本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3.2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

11、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公司特种作业为:起重机械作业、电工作业、焊接切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定期复训,必须持证上岗。监督保障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和人员。 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3

12、.3 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复工教育、经常性教育等形式。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对公司新进员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离岗一年以上或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单位,在上岗前对其进行单位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与“三级”教育相同,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由技术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现场巡查、广播、内网、会议、张贴等)强

13、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各车间利用车间大会或班组长会,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监督保障部利用典型案例和公司安全事故,开好事故现场分析会,达到教育的目的。4.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修改权属公司,监督保障部负责解释。5. 引用支持性文件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2 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 405号)5.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二OO九年一月六日“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四新”(新材料、

1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项目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的影响,避免新投资项目和使用“四新”技术形成新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遵循从源头控制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改造、应用和调试等项目。3. 相关术语3.1 “三同时”:凡新建、改建、扩建和实施技术改造时,都必须有相关的劳动安全生产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这些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3.2 投资项目:公司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3.3 “四新”技术项目:指公司技术部门、规划发展部、设备能源部

15、认可的项目(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4. 管理职责4.1 规划发展部、设备能源部 建立“三同时”项目台帐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三同时”项目内部和外部验收工作。4.2 监督保障部4.2.1 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内部和外部评估、审核和验收。4.3 综合管理部4.3.1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修缮等“三同时”管理工作。4.3.2 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内部和外部评估、审核和验收。5. “三同时”执行程序5.1 项目申请阶段 “三同时”项目立项单位是规划发展部,“三同时”主管单位是监督保障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四新”项目,由立项单位填写“三同时”申请表,向“三同时”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立项单位在投资预算中,需包含“三同时”治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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