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_零负团费_问题探析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64549009 上传时间:2023-06-0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10.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游业_零负团费_问题探析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旅游业_零负团费_问题探析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旅游业_零负团费_问题探析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旅游业_零负团费_问题探析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旅游业_零负团费_问题探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游业_零负团费_问题探析(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总第 486 期 第 01 期Economic ForumGen.486 No.01旅游业 “零负团费”问题探析文/王文杰 杨 莉【摘要】近年来, “零负团费”成为旅游部门年年喊打的市场顽疾,是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重点,这一方面跟 “零负团费”问题比较严重、治理难度大有关;另一方面原因是整治措施不得力,难以标本兼治。 “零负团费”盛行伤害的不仅仅是游客,也包括导游、旅行社甚至整个旅游行业未来的发展。通过对“零负团费”产生原因的分析,本文从政府监管、游客理性消费、旅游企业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关 键 词】零负团费;监管;治理措施【作者简介】王文杰,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

2、向:旅游政策法规;杨莉,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信息化。一、 “零负团费”的起源1988年,我国开放首批公民自费前往新马泰港 澳旅游;1995年前后,泰国游开始出现 “零负团 费”,并很快波及到了新马两国;2004年9月,欧洲 游向我国开放,首发团就有旅行社采取了 “零负团 费”的做法,例如导游 “自费”50% 个人往返欧 洲机票的费用作为 “买团”的人头费。我国内地开 始出现 “零负团费”大概是在2001年左右,当时在海南 “三天两夜环岛游” 仅收取200 元费用;到2004年底,云南游已发展到1700元可以 “北京昆明大理丽江六日双飞”的程度;2005年,华东五 市游

3、、九寨沟成都游也频繁出现了这一模式,随后, “零负团费”现象波及全国。二、 “零负团费”经营模式所谓 “零负团费”,并不是 “无团费”,它是旅行社为迎合国内和出境旅游者追求价格低廉的消费司更强调流动资产比率,寿险公司更强调所有者权益比率。根据其业务特点,产险公司保费资产规模 更小,也更注重保障资产的流动性,投资活动主要 集中在短期项目上,因此对于产险公司来说,承保 管理是最重要的。另外好的成本控制有利于资金的 利用效率,也占据重要位置。而对于寿险公司来 说,其业务特点使得保费规模庞大,可以进行长期 项目的投资,因此对偿付能力影响最大的是盈利能 力,既要提高净利润又要在投资上取得佳绩。从影响偿付

4、能力的外部因素来看,外部环境对 于产险、寿险公司的影响是一致的。对于产险公司 和寿险公司来说,外部因素与偿付能力关联度排序 均为社会整体经济情况 (GDP增长率)巨灾风险 实际利率水平行业竞争水平通货膨胀水平。由上可知,无论是产险还是寿险,其业务经营 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首先依赖于它存在的经济环境, 因此,保险公司要根据经济周期,把握好经济时 机,顺势发展。在经济衰退期,关注偿付能力,防 控各种风险。其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制于自 然灾害的冲击,由此可见巨灾风险并不能因为其偶然性而被保险公司所忽略。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极大地削弱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管理巨灾风险 (再保险

5、、巨灾证券化等)成为保险公司着力解决的一大难题。利率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的影响体现在其资产的价值变动、投 资产品的价格变动等方面,构成了偿付能力第三重 要的外部影响因素。我国利率市场化在不断深入, 利率风险管理成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核心和 进行资产配置的基础。我国保险公司数目自21世纪 以来显著增长,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保 险公司将陆续进入中国市场,激烈的行业竞争对保 险公司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由于近些年来并未出现 恶性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的因素影响力相对较小。参考文献1施式亮.灰色关联模型分辨系数区间的理论分析及在回采面安全性评价实例中的验证J.湘潭矿业学院学报,1999, (2).2

6、邓聚龙.灰色系统基础方法M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3高侯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 学报,2008, (4).4朱波,吴晓辉,张爱武.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 素的实证分析J.产险论坛,2008.(责任编辑:杨艳军)133心理,采取低于实际需要的水平报价,并以此价格接受游客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然后利用信息不对 称,即旅行社所掌握的有关旅游项目内容、服务水 平、价格的信息远远多于游客,与地接社、旅游商 店、景区、导游等联合起来,采取诱导、欺诈甚至 胁迫等手段,让游客参加质次价高的自费旅游项目 和购物活动,获取高额回扣,来弥补旅游费用差 额,并为旅行社、

7、导游等谋取收入。其中,组团旅 行社不向地接旅行社支付在目的地的游览、交通、 餐饮、住宿等费用或低于实际需要支付,搞零支付 或少支付,即所谓 “零团费”;甚至要地接社按照 游客人数向组团社反向支付费用,搞反向支付,即 所谓 “负团费”。在 “零团费”经营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 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在 “负团 费”经营模式下,目的地地接社不仅不向组团社收 取任何接待费用,反而向组团社 “买团”。地接社 的运营费用以导游人头费为主,购物和自费活动佣 金为辅;游客必须花费一定数额的指定消费项目费 用。三、 “零负团费”产生原因香港旅游发展局指出,目前只有15%的内地访港旅行团参加团费

8、较贵的优质 “诚信游”,其余85%都是低团费或超低团费的旅行团。业内人士则 称,组团社以低价吸客,利润来源并非团费,而是 之后卖团给香港地接社的 “人头费”,所以团费再 低,组团社也有利可图。导游之所以用难听的话指 骂旅客、强迫购物,是因为80%的导游是 “零底 薪”、 “零小费”,甚至有的导游要 “贴钱”带团, 他们要向旅行社支付100至500元的 “买团费”,只 能靠购物 “回扣”赚回来。可见, “零负团费”是 在旅游市场发展中,旅行社、导游、旅游商店、景 区、游客等因非理性追求自身利益而导致市场混 乱,政府管理部门又缺乏监管所产生的一种不合理 的运行模式。(一)旅游企业因素旅游企业特别是

9、旅行社可以说是 “零负团费” 的始作俑者。他们的旅游产品对外报价低于成本 价,以超低价格吸引游客眼球。那么,为什么旅行 社要大打价格战,通过竞相压价来恶性竞争?这主 要是因为国内旅游市场基本上还处在景点化、线路 化的 “观光游”业态,各种产品同质性高,替代性 强,除了价格之外,很难找到更有力的竞争武器。 但是,在实际运营中,低价必然造成低质,让游客 感觉受到坑害,由此产生旅游投诉,损毁旅游行业134声誉。“零负团费”的出现,跟企业的投机意识密不 可分。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和赚钱的机会,他们在 白热化的相互杀价中不断削弱行业利润,导致旅游 经济在低价位、微利润层面运营。另外,旅行社经 常利用信息不

10、对称的优势,对旅游信息模糊处理, 以此获利。旅游者出行前对旅行社产品所包含的内 容不是完全了解,如景点的价格和质量、接待人员 服务质量、购物次数、饭店的位置和设施状况及档 次等;而旅行社却掌握着非常充分的信息,他们在 销售产品时重点介绍产品的优点,而忽略甚至隐瞒 产品的不足,经常瞒报购物点。此外,旅游购物场所经营不够规范。如部分景 区景点、旅游购物商店等自费场所的旅游服务供应 商为了保证客源,将大部分营业收入都 “返还”给 地接社和导游,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而游客则 陷入高价陷阱。根据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禁止商业 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 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

11、个人的行 为构成商业贿赂。 “导游变导购”的行为虽然不是 商场经营者贿赂旅行社和导游为他们自己或自己单 位购物,而是让受贿者引诱、欺骗游客购物,但这 一点并不影响其行为的 “商业贿赂”性质。(二)导游因素导游为什么变成 “导购”?我国旅游市场竞争 不规范, “零负团费”问题普遍存在。旅游社之间 为了争夺客源不断压低价格,已形成 “组团社”压 “地接社”“地接社”压导游导游将利益回 报寄托在增加自费景点及购物 “回扣”的恶性循环 产业利益链。按理说,导游付出了服务和劳动,从 旅游团费中提取报酬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但是在价 格竞争的压力下,团费报价越来越低,低至无利可 图,甚至亏本经营。导游没有薪酬

12、保障,为了维持 生计,他们只能在回扣返利上动脑筋,于是就会经 常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导游介绍景点的少,推销商 品的多;旅游途中走马观花转一圈景点之后,就是 没完没了的购物消费;若游客慷慨解囊,导游就眉 开眼笑,再接再厉继续 “导购”,若游客购物不积 极,他们就横眉竖眼,冷嘲热讽。但是,在旅游服务中,旅行社和导游、司机压 缩游客游览景点时间,强带游客到各种场合购物, 以非法收受定点或非定点商场、礼品店、购物点的 回扣的行为,不仅是旅游从业者违反职业道德的行 为,而且是违法的行为。首先,它违反了 民法通 则关于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其次,它违反了合同法关于

13、合同的内容应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当事人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的规定;再次,它违反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规定。(三)游客因素“零负团费”之所以盛行,是因为旅行社抓住 了游客的心理,一方面,中国人有句老话叫 “穷家 富路”,出门都带钱,而且往往都喜欢带现金;另 一方面,大多数外出旅游的人都有购买纪念品的需 求;再一点,旅行社抓住了很多人贪小便宜的心 理,以直观的低价吸引人们报名。报名低价团的人 通常包括两类,一类属于知情的人,他们知道这个 低价团要购物,但是抱有侥幸的心理就去参加了;

14、另一类属于不知情的人,往往哪个价格低就选哪一 个,并不知道里面的猫腻有多少。不少旅行社人士反映,一些游客明明知道是 “零负团费”,但执意要参加,并且高高兴兴出游, 没有抱怨和投诉。这批客人是 “零负团费”产品的 铁杆消费者,他们有的希望少花钱、多出游,对质 量要求不高;有的自主性较强,想掌握途中更多的 消费权利等。一旦调整心态,降低对旅行社的期 望,他们就会从零负团费的受害者变成机会受益 者。(四)政府因素 在一些旅行社长期利用低价陷阱欺骗游客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 国有关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 三部旅游法规 (旅行社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 例、 中国

15、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 定。但由于立法层级较低,涉及面较窄,已经明显 不能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出现 “零负团费”的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规 范旅游市场的法律。另外,政府的监管不到位,如 在旅行社的广告、合同等方面不把关或把关不严, 对违规旅行社查处、处理不到位等,这也使得少数 旅行社有恃无恐,其他企业无法制约、难抵压力, 只能效仿。这也跟当前旅游发展现状和观念有关, 我国不少地方旅游市场不成熟,旅游发展处于粗放 发展阶段,重游客数量轻经济质量。尽管我国旅游管理部门对 “零负团费”进行过 多次专项治理,但总是过一段时间后又死灰复燃。 这主要是因为旅游业虽然被划分

16、到第三产业,但由于涉及行业和领域多,单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家之力难以实现彻底整治,同时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来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难度较大;另外对 “零负团 费”的界定比较难, “零负团费”形式也在经常变 化,如旅行社通过和商场联手合作,购物赠送旅游 卡,让游客享受低价游等;还有一方面因素是因为 目前全国还没有形成打击 “零负团费”全国性的联 动机制,一个地区加大力度打击 “零负团费”,往 往会造成游客向存在 “零负团费”地区流失,不仅 影响当地旅游市场的稳定,也会影响领导的 “政 绩”。四、 “零负团费”危害之所以要严厉打击 “零负团费”,是因为 “零 负团费”的费用最终会通过各种方式落在游客自己 身上,是一种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