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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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为了推动互联网行业视听服务的健康开展,广电总局、_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第一范文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盼望对您有所关心。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爱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标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推动健康有序开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_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

2、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开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_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地方政府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当建设_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

3、五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制定行业自律标准,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传播健康有益视听节目,抵抗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并在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六条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要有益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开展、推动社会和谐。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大力弘扬呈现时代开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人民

4、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网上空间,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第七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_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5、(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爱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 (七)符合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从事播送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播送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播送电台、电视台、_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播送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播送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播送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第十条申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_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

7、内提出初审意见,报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批;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方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 地(市)级以上播送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_新闻单位从

8、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单位应在节目开播30日前,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播送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有关备案材料,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_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电信主管部门应依据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许可,严格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域名和IP地址管理。 第十二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

9、有重大资产变动或有上市等重大融资行为的,以及业务项目超出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应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网址、网站名依法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省级以上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变更事项涉及工商登记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在取得许可证90日内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未按期提供服务的,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如因特别原因,应经发证机关同意。申请终止服务的,应提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连续停止业务超过60日的,由原发证机

10、关按终止业务处理,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并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_院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或备案编号。 任何单位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 第十五条鼓舞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鼓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积极开发适应新一代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特点的新业务,为移动多媒体、多媒体网站生产积极健康的视听节目,努力提高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供应能力;鼓舞影视生产基地、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多生产适合在网上

11、传播的影视剧(片)、娱乐节目,积极开展民族网络影视产业;鼓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公益性视听节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版权爱护措施,爱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存60日。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根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秘密、危害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忽悠民族仇恨、民族轻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12、(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惧活动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用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电影电视剧类节目和其它节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播送电影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播送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和_新闻单位网站登载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为个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同意个人上载时

13、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在提供播客、视频分享等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时,应当提示上载者不得上载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播送电视频道、视听节目网站的节目。 第十八条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发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对含有违反本规定内容的视听节目,应当马上删除,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报告义务,实施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应对播出和上载的视听节目内容负责。 第十九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入选择依法取得互联网接入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播送电视节目传送业务

14、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单位提供服务;应当依法维护用户权利,履行对用户的承诺,对用户信息保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用户、做出对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偿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公布所提供服务的视听节目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并告知用户中止或者取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条件和方式。 第二十条网络运营单位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时,应当保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传输安全,不得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在提供服务前应当查验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或备案范围提供接入服务。 第二十一条播送电影电视和电信主管部门应建立公众监督举报

15、制度。公众有权举报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播送电影电视、电信等监督管理部门发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系统接口和网站数据查询资料。 第二十二条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播送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播送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 (二)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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