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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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11、为切实做好厦深铁路本标段内工程建设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依据工程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业主的要求,使物资设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搞好设备协调,保证施工工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本办法是中铁二十四局厦深铁路(福建段)I标第二项目部所属的施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辅料、地材、添加剂、火工产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等物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的基本规范。1.3、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办法各项规章制度,以最低的成本、最好的效益、最佳的方式确保施工生产的

2、物资、设备的需求。1.4、物资设备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仓储管理、核算核销、统计分析、资料管理等具体内容。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2.1、项目部物资部门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与各工区物资设备部组成。2.2、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是本施工段物资设备组织、供应、协调的唯一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其它有关部门,可参与价格和质量监督,物资供方的评价以及招标采购的评审工作,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物资采购。2.3、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其管理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执行上级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依据业主及有关管理办法,对工地所需的物资组织供应、组织

3、招标,负责供方的管理,收集、整理、汇总上报有关物资设备管理的资料。2.4、项目部及各工区物资设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业主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从事物资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专业上岗证书,并经过集团公司贯标培训合格。第三章 物资分类3.1、甲供料: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物资设备。其范围见附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3.2、甲控料: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构成工程实体、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非甲供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其范围见附表铁路建设项目甲控物资设备目

4、录。3.3、自购料:未列入甲供料和甲控料范围的其他物资设备。3.4、甲供料分类随铁道部政策性调整而调整。甲控料分类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施需要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四章 物资计划4.1、物资计划是物资采购和供应的依据,也是做好物资管理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严禁无计划的盲目性供应。4.2、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提出工料分析汇总表和单项工程工料分析,经项目部总工审核批准后交物资设备部作为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的依据;各工区编制的工料分析汇总表及单项工程工料分析报工区工程技术部审核后交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一份,作为物资设备供应、核算的依据。4.3、根据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和业主的要求,

5、确定供应分工。各工区所需的物资、设备必须依据工区的工料分析汇总表和单项工程工料分析编制物资申请计划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根据工区所报物资申请计划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经领导签字后组织实施。物资申请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质量标准、数量、供应时间及特殊的要求等(格式见附表)。第五章 供方的调查、评价和控制5.1、工程所需的、构成工程实体的物资,都必须对生产厂家或供销企业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填写供方调查表并将相关资料整理成册。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供方名册中已有的供方可不予调查。5.2、属于上级物资部门组织评价的,应及时将调查的

6、相关资料,供方调查表和供方评价表上报上级物资部门,经评价合格后,在公布的合格供方名册中选择供方。5.3、各工区物资设备部每季度及工程竣工前需向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报送供方供料记录,反馈合格供方的供料情况。5.4、对已确定的供方,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度的变化。根据供方在供货中出现问题的频率做出必要的反应,直至将其从合格供方中清除。第六章 物资采购6.1、物资的采购应遵循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的原则,形成批量优势、获取批量效益。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是本施工段物资供应的归口单位,各施工单位采用领用制,非物资部门不得从事施工生产物资的采购活动。6.2、物资的采购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情况下进行,对批量

7、大、用料周期长的物资,可一次订购分期分批按需进料。对大宗、大件、笨重的物资,尽量直达现场,减少二次倒运,努力降低采购成本。6.3、本施工段使用的各种物资,在项目部领导及相关部门在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方面得到确认后,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统一与供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下签订购销合同,以达到批量效益。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统一供应。6.4、物资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内进行,严禁对供方不调查、不评价进行采购。除仅有唯一供方外,主要物资的采购都必须在评价合格的供方中选择两个以上的供方,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采购。第七章 物资验收及检验7.1、物资到达工地后,物资管理人员要及时进

8、行验证,确认是否是本项目部所订购的物资,检查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说明书与实物是否相符,执行标准是否有效。7.2、物资到达工地后,物资管理人员还要对进场及时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级、数量、外观等,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对技术构造复杂的物资,应会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验。7.3、物资的试验:项目部订购的需进行二次试验的物资,进场后3日内,物资管理人员必须通知项目部试验员取样试验,试验员在得出试验结果后3日内必须将试验结果反馈给物资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必须将试验报告单号记录在册,并妥善保管试验报告单。7.4、须二次试验的物资,应按试验状态作出待检、已检待定、合

9、格、不合格的标识,并分别存放,防止误用。7.5、地材的验收:地材到达工地后,除物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验收外,各施工单位还应指派其他有责任心的人员共同验收,填写大堆料专用收据。大堆料专用收据必须有物资管理人员、施工单位指派的人员、运输司机三方同时签字后有效。验收人员签字不全者一律不予以结算。第八章 甲供料管理8.1、项目部应依据业主及指挥部要求,根据施工进度在物资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甲供料的供方(供货商或物资代理公司)及时提报进料计划,并负责与供方保持联系落实供应。8.2、甲供料到达收料地点后,项目部负责卸货,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供方提供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按有关

10、规定进行验收。8.3、甲供料验收中发现毁损短少,应要求承运人做出货运记录;发现其他问题,验收人也应做出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供货商或物资代理公司反馈,并向上级领导报告。8.4、验收差异处理:质量差异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项目部协助;其他差异由项目部负责处理,建设单位协助。8.5、甲供料验收后,由有权收料人根据合格数量签署收料单,并加盖项目部收料专用章,签署后的收料单交供货单位,作为甲供料的结算依据。8.6、项目部应按规定对甲供料进行验收、保管,并在标识上增加“甲供料”予以识别。8.7、单独建立甲供料台帐。做好甲供料与市场调查价的对比,对比情况予以记录,对比资料予以保存。8.8、甲供料

11、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项目部应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与建设单位联系协调解决。项目部应加强管理,防止甲供料的丢失、损坏。8.9、提报计划时间:工程承包合同物资设备总需求计划在施工单位进场后20天内报送指挥部;年度需求计划在上年度11月28日前报送指挥部;季度需求计划在上季最后一个月的2日前报送指挥部;月需求计划在上个月的7日前报送指挥部;甲供物资设备供应与消耗表在每月22日前上报指挥部(格式见附表)。第九章 甲控料管理9.1、甲控料采购接受建设单位的监控。甲控料合同签订后,传真一份给建设单位核备。9.2、项目部应依据指挥部要求,根据施工进度向甲控料的供方提报进

12、料计划,并负责与供方保持联系落实供应。9.3、甲控料验收后,由有权收料人根据合格数量签署收料单,并加盖项目部收料专用章,签署后的收料单交供货单位,作为甲控料付款和结算的依据。9.4、项目部应按规定对甲控料进行验收,保管,单独建立甲控料台帐。9.5、甲控物资设备中粉煤灰、土工材料由指挥部统一招标,其他甲控物资设备由各项目部组织招标,并将招投标资料报指挥部和东南公司备案。 第十章 物资储存与现场管理10.1、项目部所属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临时料库、料棚,料场等。临时设施应符合物资的特性和技术要求,料棚的四周应用铁丝网或围墙围起来,防止物资丢失;堆放地材的料场应对地面进行硬化,减少地材

13、的浪费。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专门的水泥库房,以防止水泥受潮变质。10.2、各施工单位对施工所需的物资凭有效单据进行验收入库、出库,并做好帐务登记。物资管理人员应对库存物资进行每月盘点一次,并做好月物资自点记录10.3、各施工单位的物资管理人员对施工所需的物资,必须根据分项工程工料分析表定额定向发料,严禁无发料单擅自发料。开出的发料单应注明具体使用的分项工程,登帐时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物资应分开登记,以便分项工程的材料成本核算。对进库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有保管期的必须在保管期限内发放使用。10.4、当材料消耗出现差异时,施工单位物资管理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及时

14、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做好材料消耗的事中控制。第十一章 物资货款的结算11.1、无论何种经验收合格的物资、无论金额大小、用途如何,都必须点收入帐,料帐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未进入料帐的物资不得办理付款手续,杜绝绕开料帐直接报销的违规现象。11.2、项目部订购的各类物资,依据与供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凭各施工单位和供料单位共同签认的有效凭据,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点收入帐,并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统一支付货款。第十二章 物资的回收与节约12.1、工程结束后,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工地不得有剩余物资,特殊原因导致施工现场物资剩余的,各施工单位经请示分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12.2、一般物资剩余后,原则上

15、就地有偿转让,以免增加库存或造成积压,转让的收入必须交项目部财务,冲减项目成本。12.3、工程项目换下来的旧轨料,必须按设计文件或业主的要求收集到附近有装车能力的车站或其它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作为工程验交的一部分,与接收单位办理好交接手续。第十三章 设备管理13.1、各种设备进场后,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和各施工单位都必须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台帐内容包括机械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技术状况。13.2、物资设备部应有一名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人员在当班中应坚守岗位,认真监视机械设备的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酒后操作(驾驶)设备。13.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使机械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润滑、安全。督促维修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13.4、每台设备必须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确保机械设备运转正常。临时变电站、配电室、空压机房等,应在危险区域外设置警告标志及围栅,在起重作业场所,应有人警戒。13.5、各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调配,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利用率。13.6、项目部添置新的机械设备,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上级单位批准后,才可实施。大量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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