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教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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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教材pdf甲方:乙方:日期: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篇一:XX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电子书文本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要点;计人员;法律责任;会计法律制度案例 分析。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 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 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 的法律规范。任何一个经济组织的活动都不是独

2、立存在的。作为经 济管理工作的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即对 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在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中,必然 会涉及、影响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例如,供销关系、债权债务关 系、信贷关系、分配关系、税款征纳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等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 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处理上 述各种经济关系, 就需要用会计法律制度来规范。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

3、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 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二)会计 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 范。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例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 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 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部 门规

4、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 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 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例如,XX年5 月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XX 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部长令签发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 监督办法和XX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 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 度办法。例 如,XX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 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XX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 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

5、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四)地方性会计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 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 法规。也是我国会 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它包 括的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会计工作由谁管理;二是会计制度的制定 权限;三是会计人员的管理;四是单位 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我国会 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6、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其中,明确规定了会计工作由谁管理和在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 级管理的 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会计工作一直由财政部门 管理,有了一定的 基础,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同时,财务会计工作同国家财政收支 的关系十分密切,它是财政的一项基础工作。所以,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体制。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 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

7、算和会计监督有特 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 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 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其中,明确规定了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规定会计制度制定的权限,是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条件下,还 必须从宏观上对国民经济进会计核算正确地体现财政、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会计 这一信息系统及时、正确地为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提供分类科学、口 径统一的会计资料。因此,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是完

8、全必要的。这些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会 计工作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统一的 会计核算制度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二是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如总会计师条 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 规定等;三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如会计档案管理 办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但是,由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由国 务院财 政部门制定所有的、包罗万象的会计制度,实际上也 不可能。因此,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

9、基础上, 还需要由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 的、符合实际情况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备案后实行。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 备会计师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对于会计人员的管理问题,将在本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节中具体说明。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负责;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应当保证会计机构栅 会计人员依法

10、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 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赋予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第三节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 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是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 遵循的基本规范。对会计核算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如下几个 方面: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会计核算必须遵 循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 准。它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反映着

11、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财政部于XX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中规定了八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1. 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 靠、内容完整。可靠性要求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 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 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 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 算。”2. 相关性。相关性,也称有用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 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

12、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3. 可理解性。可理解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4. 可比性。可比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5. 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 法律形式为依据。6

13、. 重要性。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对于在 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 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 而影响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 事项,必须 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 以充分、准确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 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 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7. 谨慎性。谨慎性也称稳健性,是指企业对交易或者 事 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 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8. 及时性。及时性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

14、易或者事项,应 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 延后。(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 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 务会计报告和其 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载体,是反映单 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评价经营业绩、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会计资料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信息资源。因此,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了保证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统一性,我国政府建立了一系 列规章制度, 对会计资料进行规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 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1996年6月17

15、日财政部发 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 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 资料,不得提供 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针对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伪造、变造会 计资料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别 作出了上述规定。所谓伪造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 指以虚假的经济业 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 其他会计资料;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 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 容、歪曲 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 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 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 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 真、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 人”,既 包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而实施的伪造、变造会 计资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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