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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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商管理制度一、前言感谢加盟北京_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渠道合作体系,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_成立于_年,致力于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带给行业信息化产品研发、生产、集成、销售及服务,业务涵盖了税务、环保、铁路、医疗、电子产品等行业信息化领域。_税务隶属于_集团,是集开发、测试、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部门,由一批具有多年丰富税务行业经验的专家与业界技术精英组成,致力于为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带给完善的业务解决方案和信息化产品,分为税务业务管理类和纳税服务类,涵盖了目前税务领域主要核心业务。_税务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拥有一套完善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管理体系,遍布全国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及统一

2、的400服务电话,为客户带给7_小时的服务与技术支持,提高了税务局工作效率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在各地税务机关及纳税人中得到高度评价。为进一步提升_的品牌影响力及税务系列产品在各地的市场占有率,_税务本着“双赢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用心发展各地渠道伙伴,共同开发当地税务行业信息化市场。为更好的向代理合作伙伴带给服务与支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作为_税务针对所有签约代理合作伙伴的基本管理办法。本办法作为代理协议的补充,与其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办法任何资料未经_税务同意,严谨泄露给第三方。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每年_月初修订,并根据状况进行修改完善,解释权归_税务。_税务产品市场部_年_月二、

3、渠道产品的定义与种类1、渠道产品的定义渠道产品是指应国内税务行业信息化产品的快速增长及扩大市场规模战略的需要,_税务自行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第三方技术、销售、服务授权的系列信息化产品,并由_税务授权予签有代理合同或合作协议的代理商进行销售、售后服务的产品。2、渠道产品的种类目前授权代理商销售及服务的产品有:网上开票管理系统综合自助办税终端(国税版)税务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车辆购置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多元化电子申报软件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车辆购置税申报信息采集软件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系统车辆税源管理系统基层税收工作平台综合自助办

4、税终端(地税版)三、代理商的定义与分类1、代理商的定义渠道产品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是指以某一些特定地区(及/或)某一(些)特定行业为经营范围,并具备销售或售后服务潜力的代理合作伙伴。代理商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对最终客户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安装、培训、实施导入、售后服务及问题处理等工作。2、代理商的分类1)代理商分为四类,其授权唯一性及范围如下表:备注:授权区域总代理可自行发展及管理下级代理商,但需经_税务授权,范围依区域税务市场特征、渠道潜力而不同。2)排他性说明本办法中合作伙伴、区域代理的代理商合同属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能够经营其他业务。_税务可在所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

5、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本办法中区域总代理的代理商合同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不得代理其他品牌或开发自己品牌的与_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同类的税务系列产品。_在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也不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四、代理商加盟条件1、代理商的基本条件加入_税务渠道产品代理商务必贴合下列基本条件: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包括“销售计算机软件或者计算机软件服务”(或同含义)资料;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经营申请代理产品的销售实力、技术理解和服务潜力;理解税务业务,拥有当地税务客户关系。2、代理商的组织保证为顺利执行代理产品的销售业务及服务工作,代理商应在组织保证及人员配置上做

6、出合理安排,设置独立的产品部门,配置全职人员,以履行其销售及服务工作。3、代理商申请程序1)凡具备代理商基本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_税务渠道代理商,申请时联系_税务渠道负责人,取得并完成代理商申请表。2)经_集团及_税务审查、考核认为合格者,要如实填写代理商协议。3)代理商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4、代理商的工作职责1)严格履行与_税务签订的代理商协议。2)对本地市场应做全面细致的分析、调查、制定工作计划、销售策略等报与_税务渠道负责人。3)协助_税务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负责该地区范围内的用户使用状况的调查合质量跟踪工作。五、渠道产品的价格管理1、渠道产品的市场公开定价渠道产品的市场公

7、开报价由_税务统一制定和发布,由渠道负责人向代理商传达。2、渠道产品的进货折扣渠道产品的进货折扣报价不统一发布,每个产品的进货折扣价格在代理商与_税务签订的代理合同中详细描述。3、特殊价格管理1)_税务渠道产品市场公开报价为全国统一报价,由_税务制定,价格若有调整,将由_税务渠道负责人分别通知到代理商,任何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公开报价。2)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如最终成交价格需要有较大幅度的让价时,_税务可给予个性进货价格支持。此状况下,授权代理合作伙伴务必在签订合同前书面向_税务提出特殊价格申请,总部书面同意并反馈后方可签订合同销售并享受个性进货价格。3)在_税务基于市场促销阶段执行的个

8、性价格及奖励政策,仅限于促销时段内有效。促销期一结束,即恢复产品正常公开报价及进货价格。六、_税务对代理商的支持1、市场支持_税务的渠道工作负责人会定期与代理商的工作负责人员举行会议,交流彼此的市场开展状况,针对代理商将举办的有关_渠道产品的市场活动,_税务可在材料及费用上予以适当的支持,代理商对于_税务市场活动的推荐,应慎重纳入思考并在可能的范围内予以采纳。市场工作分工方式推荐:1)_税务协助带给市场活动构想带给市场活动邀请函设计稿(双方共同决定资料及数量)实际印刷邀请函及信封带给市场活动中产品说明时使用的幻灯片带给市场活动礼物的样品(双方共同决定礼品的形式与数量)实际制作市场活动的礼品带给

9、市场活动会场中使用的条幅、海报、宣传品等担任市场活动中部分资料的讲师2)代理商带给市场活动构想寻找适当的活动场地、预约时间、准备茶水、点心、餐点等预定事项活动中需要的设备与设施,如:座椅、讲台、扩音设备、灯光或探照灯、投影仪等。寄发邀请函、刊登广告,以任何必要手段邀请客户参加活动担任市场活动会场中接待登记,发放资料及礼品,会场服务等工作担任活动主持人担任市场活动中部份资料的讲师3)费用分摊原则下列费用均由_税务及代理商各承担_%:场地及设备租用费,茶水点心餐点费,邀请函印制与邮寄费用,礼品及文宣品费用其余费用由_税务及代理商各自全额负担市场活动结束后,双方应出具有效的费用支出证明文件,依据费用

10、分摊原则,讨论并确定如何将费用弥补给超支方2、销售支持1)销售工具支持书面宣传资料:包括公司介绍,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成功案例,宣传彩页等;电子档案资料:包括公司介绍,产品介绍,产品演示,服务介绍,宣传资料等;演示环境:软件远程演示环境;产品试用:在协议条件下,向终端客户带给软件或设备试用。2)_税务的渠道销售人员应定期与代理商的全体销售人员,销售支持人员及销售主管举行会议,在会议中针对代理商在销售个案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处,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支持及协助。会议举行的频率由双方另行讨论决定。3)代理商依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可要求_税务予以销售或售前工作上的协助。4)针对特殊项目,_税务将主动要求派

11、遣销售或售前人员与代理商的销售人员合作,共同处理因该个案所发生的相关问题。3、培训支持代理商培训支持区分为下列四大类:经营理念类培训;业务销售类培训;产品知识类培训;实施服务类培训;用户操作类培训。4、技术支持1)实施支持协议期间,代理商可申请_税务为其签约的每个项目带给实施顾问支持;_税务的实施负责人员应定期与代理商的全体上线实施人员及其主管举行会议,在会议中针对代理商在实施个案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处,视其本身的条件,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支持及协助;会议举行频率视需要由双方共同讨论决定。2)服务支持热线电话支持:_税务在北京总部设有“售后服务中心”(Callcenter),终端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

12、的问题,可直接致电电话服务中心咨询,寻求解决;二次开发支持:若遇终端客户特殊需求,代理商可向_税务提出申请二次开发。由为确保维护的长久性,本项服务由_税务直接对最终用户带给收费服务,代理商不得私自对最终用户带给源代码程序修改。七、代理协同运作原则1、市场竞争管理1)防范原则代理商务必严格遵守本区域销售原则,不得跨地区销售。如授权代理合作伙伴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有关系客户,务必事先通报总部相关渠道管理人员出面协调,具体费用比例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协商另定的。2)合作原则在代理商的代理区域范围内,如有客户要求直接与总部联系或总部直接发展的非渠道产品客户,均须以优先保护区域代理的角度,采取既定的统一的进

13、货通道,代理商可根据该项目中对方所起的作用给予必须的利益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商另定)。2、客户投诉管理_税务及代理商均应定期以适当的方式接触客户,目的在确保客户满意度。但即便如此,仍未能全面确保客户完全满意,为保障客户应有的权益,在此规定_税务直接应对代理商客户客诉时的处理原则。1)_税务应对代理商客户的客诉后,应先了解客诉的资料是否与代理商有关,若其客诉资料与代理商无关,应自行处理。2)若客诉是对于代理商有关渠道产品配套服务方面的投诉,则_税务应了解其资料并决定是否确为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及代理商是否有疏忽;若客诉的资料与渠道产品配套服务无关,则_税务应告知客户_税务无法处理,并请客户直接与代

14、理商联系。3)若客诉的资料系属渠道产品配套服务,但非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则_税务应立即通知代理商,由代理商出面向客户解释,_税务于必要时亦应出面,协助代理商向客户说明。4)若客诉的资料系属渠道产品配套服务,亦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则_税务应站在中间者的立场,了解代理商在服务上是否有疏忽处,若经查证确定非代理商的疏失,则_税务应立即通知代理商,由代理商出面向客户解释,_税务于必要时亦应出面,协助代理商向客户说明;若经查证确为代理商的疏忽,则_税务应向代理商售后服务单位最高主管反映,请其改善,若反映无效,则_税务应向代理商最高主管反应,请其改善。代理商管理制度(二)第一条总则。(1)代理期限

15、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省级代理商。(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持续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4)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5)各代理商应用心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状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用心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用心做好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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