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范本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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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范本大全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等_方共同出资,设立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公司名称称和住所所第三条条公司司名称:_。第四四条住住所:_。 第三章公公司经营营范围第五条条公司司经营范范围:(注注:根据据实际情情况具体体填写。) 第四章公公司注册册资本及及股东的的姓名(名名称)、出出资方式式、出资资额、出出资时间间第六条条公司司注册资资本:_万元元人民币币。第七条条股东东的姓名名(名称称

2、)、认认缴及实实缴的出出资额、出出资时间间、出资资方式如如下:股东姓名或或名称认缴情况设立(截止止变更登登记申请请日)时时实际缴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其中货币出出资(注:公司司设立时时,全体体股东的的首次出出资额不不得低于于注册资资本的百百分之二二十,也也不得低低于法定定的注册册资本最最低限额额,其余余部分由由股东自自公司成成立之日日起两年年内缴足足;其中中投资公公司可以以在五年年内缴足足。全体体股东的的货币出出资金额额不得低低于注册册资本的的百分之之三十。请请根据实实际情况况填写本本表,缴缴资次数数超过两两期的,应应按实际际情

3、况续续填本表表。一人人有限公公司应当当一次足足额缴纳纳出资额额) 第五章公公司的机机构及其其产生办办法、职职权、议议事规则则第八条条股东东会由全全体股东东组成,是是公司的的权力机机构,行行使下列列职权:(一一)决定定公司的的经营方方针和投投资计划划;(二)选选举和更更换非由由职工代代表担任任的董事事、监事事,决定定有关董董事、监监事的报报酬事项项;(三)审审议批准准董事会会(或执执行董事事)的报报告;(四四)审议议批准监监事会或或监事的的报告;(五五)审议议批准公公司的年年度财务务预算方方案、决决算方案案;(六)审审议批准准公司的的利润分分配方案案和弥补补亏损的的方案;(七七)对公公司增加加或

4、者减减少注册册资本作作出决议议;(八)对对发行公公司债券券作出决决议;(九九)对公公司合并并、分立立、解散散、清算算或者变变更公司司形式作作出决议议;(十)修修改公司司章程;(十十一)其其他职权权。(注注:由股股东自行行确定,如如股东不不作具体体规定应应将此条条删除)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5、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

6、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人,由_产生。董事任期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人,由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

7、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8、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

9、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10、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公司的法法定代表表人第二十十三条董事长长为公司司的法定定代表人人,(注注:也可可是执行行董事或或经理),任期期_年年,由_选举举产生,任任期届满满,可连连选连任任。(注注:由股股东自行行确定) 第七章股股东会会会议认为为需要规规定的其其他事项项第二十十四条股东

11、之之间可以以相互转转让其部部分或全全部出资资。第二十十五条股东向向股东以以外的人人转让股股权,应应当经其其他股东东过半数数同意。股股东应就就其股权权转让事事项书面面通知其其他股东东征求同同意,其其他股东东自接到到书面通通知之日日起满三三十日未未答复的的,视为为同意转转让。其其他股东东半数以以上不同同意转让让的,不不同意的的股东应应当购买买该转让让的股权权;不购购买的,视视为同意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

12、法。)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参考格式式)第一章章总则第一条条依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公司法(以以下简称称公司司法)及及有关法法律、法法规的规规定,由由_等等_方方共同出出资,设设立_有有限责任任公司,(以以下简称称公司)特特制定本本章程。第二条条本章章程中的的各项条条款与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不符符的,以以法律、法法规、规规章的规规定为准准。 第二章公公司名称称和住所所第三条条公司司名称:_。第四条条住所所:_。 第三章公公司经营营范围第五条条公司司经营范范围:(注注:根据据实际情情况具体体填写。) 第四章公公司注册册资本及及股东的的姓名(名名称)、出出资方式式、出资资额、出出资时间间第六条

13、条公司司注册资资本:_万元元人民币币。第七条条股东东的姓名名(名称称)、认认缴及实实缴的出出资额、出出资时间间、出资资方式如如下:股东姓名名或名称称认缴情况设立(截止止变更登登记申请请日)时时实际缴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其中货币出出资(注:公司设设立时,全全体股东东的首次次出资额额不得低低于注册册资本的的百分之之二十,也也不得低低于法定定的注册册资本最最低限额额,其余余部分由由股东自自公司成成立之日日起两年年内缴足足;其中中投资公公司可以以在五年年内缴足足。全体体股东的的货币出出资金额额不得低低于注册册资本的的百分之之三十。请请根据实实际情况况填写本本表,缴缴资次数数超过两两期的,应应按实际际情况续续填本表表。一人人有限公公司应当当一次足足额缴纳纳出资额额) 第五章公公司的机机构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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