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64450544 上传时间:2022-10-05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五篇).doc(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五条教

2、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3、。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

4、监督。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教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后,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选举教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参加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条件(一)拥护和执行_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政治热情。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立。(二)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任务。(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5、(三)对学校工作有讨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四)有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五)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_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第十五条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

6、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3_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教代会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中层党、政、工主负责人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六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及有关工作。第十七条教代会每三年_届,定期开会,一般每学年至少开二次。每次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召集代表团长会议说明原因,征求代表意见,取得多数同

7、意方可推迟。遇有重大问题,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第十八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提请大会通过。第十九条教代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落实、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十条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主要职责是:1、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报告,提出建议。2、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提案的情况,必须时可以提出询问。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二)教职工请假制

8、度(病、事、婚、产、产外、丧)教职工加班制度卫生制度计算机房使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医务室管理制度医务室管理制度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团委书记工作职责校长工作职责副校长工作职责工会主席工作职责办公室主任(副)工作职责办公室干事工作职责学保科科长(副)工作职责学保科干事工作职责班主任工作职责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团委干事工作职责教务科科长(副)工作职责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教研组长工作职责教务科干事工作职责教师工作职责人力资源部部长(副)工作职责人力资源部干事工作职责继续教育部部长(副)工作职责继续教育部干事工作职责财务科科长(财务主管)工作职责财务科会计工作职责财务科出纳工作职责后勤科科长工作职责后

9、勤科干事工作职责课时标准的规定教职工餐补规定教职工出差补贴的规定教师科研补贴规定班级学生实习班主任工作及待遇调准规定教师相关培训的规定(送培条件、资格考试时间、费用等)班主任工作职责、原则和方法班主任星级评比规定班级管理排名奖励的规定班主任控流的规定评优评先的规定(优秀员工、优秀新员工、全勤奖、优秀班主任、优秀_党员、招生先进个人等)年终奖的规定教职工值班的规定教职工离职手续办理的规定部门绩效考核标准(_天以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_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

10、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示,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群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名额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_%。代表产生以后,编

11、成代表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受有选举权和表决权。、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或二年_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大会主席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_至_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教职工代表大

12、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学校教师聘任制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3)讨论调整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

13、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标准版本(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

14、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

15、表扬、批评、推荐。(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监督。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教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后,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选举教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参加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条件(一)拥护和执行_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政治热情。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立。(二)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任务。(三)具有一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