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docx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64444086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625.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许昌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许昌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许昌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许昌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许昌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许昌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许昌 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 、人为干扰正常排放检验案一 、 案情简介2022 年 7 月 18 日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机动 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要求及领导批 示,许昌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对许昌 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检 查。经查,2022 年 6 月 30 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移动源处 对许昌 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性检查发现,该公司检 测的柴油货车豫 K3K208 在加载减速过程中 100%阶段扭力 大于 80%阶段扭力,且差距较大通过检验;采样管插管长度 不足 40cm; 不符合国标规范要求, 并

2、出具了虚假的合格排 放检验报告。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 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机动车排放检验, 不得有以下行为: (六) 其他弄虚作假 、人为干扰正常排放 检验的”的规定 。 该单位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单的车 辆数总计 1 辆,经核对核实上述车辆排放检验 (测) 费用合 计 300 元。二 、查处情况依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 例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排 放检验机构以弄虚作假方式进行排放检验的,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 情节严重的, 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

3、检验资格”的 规定 。 结合裁量基准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最终对该检测公司 行政处罚 10 万元,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00 元, 同时责令该 单位对豫 K3K208 重新召回检测,更换国标采样管并对设备 进行重新标定。三 、 案件启示许昌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 80 余万辆,机动车污染是影响 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 因此 ,加强机动车 尾气检测十分重要 ,监管部门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管不容 懈怠 。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条例 相关规定 ,伪造机动车 、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 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 的, 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许昌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规范监管和规范检测保证了监督检查的科学性 、 公平性 、公正性 。 先后开展环境参数专项整治及柴油车检测 专项整治等措施,把监管和检测纳入规范之中 。对机动车尾 气检测违法行为露头就打 ,确保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不 放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