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非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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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项目类型:非许可审批事项编制单位柳州市财政局政府国库科办理地点:柳州市中山东路 42号编制日期2006年12月20日受理咨询电话:2818115文件编号28-041.0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1.1事项设立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 0 0 1 41号)。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二00年五月八日):第一点第二款“通过清理整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及所属单位 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未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取消;能够归并 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归并;保留的银行账户,要如实登记上

2、报,说明有关 情况。银行账户的开设均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 可证,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人民银行 南宁中心支行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1106 号。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二00 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三条第一款(六)、(七)项:(六)区直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须履 行审批手续。区直各部门开设银行账户须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区直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须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 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 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后,才能设立银行账户。地方

3、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警察等财务由自治区 垂直管理的部门,银行账户实行属地化管理,由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地市县 财政部门审批。(七)区直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撤销银行账 户的,须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区直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撤销银行账 户后,须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三条第二款:各地、市可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文件规定, 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1.2办理程序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 0 0 141号)。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二00一年五月八日)第 一点第二款 “通过

4、清理整顿,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 行账户的基本情况; 未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 要一律取消; 能够归并的 银行账户,要一律归并;保留的银行账户,要如实登记上报,说明有关情 况。银行账户的开设均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 证,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人民银行 南宁中心支行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 发2001106 号。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 (二 00 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三条第一款(六) 、(七) 项:(六)区直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须履 行审批手续。

5、区直各部门开设银行账户须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 区直各部 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须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 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 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后, 才能设立银行账 户。地方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警察等财务由自治区 垂直管理的部门, 银行账户实行属地化管理, 由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地市县 财政部门审批。(七)区直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撤销银行账 户的,须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批。 区直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撤销银行账 户后,须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第二款:“各地、市可按照上 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文件规定,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1.3 申

6、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 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 0 0 1 41号)。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二0C一年五月八日):第 一点第二款 “通过清理整顿,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 行账户的基本情况;未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取消;能够归并的 银行账户,要一律归并;保留的银行账户,要如实登记上报,说明有关情 况。银行账户的开设均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 证,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人民银行 南宁中心支行

7、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 发2001106 号。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 (二 00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三条第一款(六)、(七) 项:“(六)区直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须履 行审批手续。 区直各部门开设银行账户须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 区直各部 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须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 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 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后, 才能设立银行账 户。地方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警察等财务由自治区 垂直管理的部门, 银行账户实行属地化管理, 由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地市县 财政部门审批。(七)区直各部门及其所属行

8、政事业单位需要撤销银行账 户的,须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批。 区直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撤销银行账 户后,须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条第二款:“各地、市可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文件规 定,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2.0 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2.1 申报条件:柳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2 申报材料;2.2.1 柳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开设、变更及撤消申请表 如需开设专项资金账户,要附上上级的批准文件做依据。3.0 收费免费。4.0 办理方式及期限4.1 办理方式:限时办结。4.2 承诺办理期限: 10 个工作日。5.0 审批流程图(附后)6.0 相关表格下载(附后)6.1 柳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开设、变更及撤消申请表7.0 相关表格、文本范本(附后)7.1 柳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开设、变更及撤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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