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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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风电场: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评级”活动,推进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评级考评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员工生命与健康安全,现将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管理办法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员工员

2、工生命与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必须坚持全员参与、逐级负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此项工作的实施,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增强“三不伤害”意识和能力,培养职工遵章守纪的习惯,实现以员工“零违章”保公司“零事故”的目标。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从事风电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违章管理。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第四条 创建“无违章班组”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部主任、工程管理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各项目部主任、各风电场场长。第五条 创建“无违章班组”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 成员:安全生产部全体成员、风

3、电场技术专责、风电场安全员、工程项目部安全专责。第六条 创建“无违章班组”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审批,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其他问题。第七条 创建“无违章班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及奖惩办法,对风电场、项目部、班组上报的违章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第三章 违章分类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违章可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违章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第八条 作业性违章:指在风电开发、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

4、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一)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二)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三)着装不符合规定;(四)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五)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六)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七)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八)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九)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十)其它不符合“三不伤害”的作业行为。第九条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备、设施、环境、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5、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一)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二)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三)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四)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五)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六)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八)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十)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第十条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工

6、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一)不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二)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三)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四)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五)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六)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七)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第十一条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风电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一)未及时落实国家、

7、国家电网公司及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二)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三)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四)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五)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六)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七)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班组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八)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九)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十)违章使用临时工;(十一)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

8、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十二)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未能落实国电电力公司反措要求;第四章 反违章教育培训第十二条 公司党、政、工、团要开展深入的政治思想与安全思想教育,结合单位内外的事故教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使操作人、指挥人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只有认真贯彻安全工作规程,养成遵章守纪习惯,纠正违章,才能保护自己,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部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事故处理等技术培训和安全作业以及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装置的安全业务培训。第五章 反违章监督检查及对策第十四

9、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内部自查自纠为主、外部督察为辅,内外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部门(风电场)、班组三级管理。(一)班组长、安全员、工作负责人、操作监护人负责对作业(操作)人员违章行为监督检查;(二)部门(风电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班组违章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三)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部门(风电场)生产现场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五条 作业性违章对策(一)各部门(风电场)、班组组织职工学习违章的定义、表现,并纳入每年安规考试内容。(二)任何人员发现作业性违章,应立即制止,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

10、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第十六条 装置性违章对策(一)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性违章进行检查,安监人员进行监督;(二)各施工、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规范、工艺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和调试,设计与现场实际或最新规程不符的要及时变更设计;(三)对新、改、扩建工程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订货、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产生新的装置性违章;(四)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装置性违章,责任部门在接到违章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消除。一般性的装置性违章由生产部门在月计划中安排消除;需要花费较大财力、物力或需要变更设备布置的装置性违章,列入年度计划消除;(五)由于特殊

11、情况,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的装置性违章,因设备结构、布置难以消除的,应采取以下措施:生产部门提出装置性违章确实无法整改的技术论证分析报告,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针对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编入有关规程制度,列为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措施报国电电力安全生产部备案。第十七条 指挥性违章对策(一)所有生产和安全监督人员均有权制止指挥性违章;(二)各级领导发现下级违章指挥时必须立即制止;(三)任何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可以越级报告。第十八条 管理性违章对策(一)明确管理岗位工作标准和责任,严格执行管理岗位工作标准和安全责任制,并落实考核制度。定期检查每个管理岗位的工作质量,及时查禁管

12、理性违章。(二)安全生产部负责技术规程和有关技术管理标准的制定和修编,并对对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违章具体表现见附录一第六章 违章统计和考核第二十条 违章统计、上报(一)按照人员统计:统计员工的违章分值,通过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对策,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并为考核提供依据。格式见附录二。(二)按照违章分类统计:统计各类违章的次数,通过对各类违章趋势的分析,明确下一步反违章工作的重点。格式见附录三。(三)班组、部门(风电场)按月分别填写职工违章记分统计表和违章情况统计表,并上报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办公室汇总。第二十一条 违章考核(一)考核资金

13、:员工月度绩效奖及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二)考核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以责论处的原则、逐级考核的原则、联责考核的原则。(三)考核方式:即时考核、月度考核。(四)考核形式:记分和罚款两种形式。第二十二条 违章奖惩细则(一)部门(风电场)、班组年度违章统计分值为12分,每出现一次违章现象扣罚1分,扣罚违章责任人月度绩效奖200元;年度扣罚累计超过12分后,部门(风电场)、班组及所属员工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每超过一分,扣罚违章责任人月度绩效奖400元;部门(风电场)、班组1000元。(二)员工个人违章年度累计超过三次,扣罚年度安全抵押风险奖30%,违章次数每增加一次,扣罚年度安全抵押风险奖20%,

14、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期间,待岗学习,培训结束后须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三)已查出的本班组责任范围内的装置性违章,不用资金或材料物资即可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计划,限期完成,整改率100%,未按时完成的考核班组200元。(四)已查出的本班组管辖的违章,需列资金计划才能整改完成的,要全部提出预算计划,报创建“无违章班组”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未列预算计划的每项罚款200元。(五)部门、班组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章,只作为统计上报的依据,不考核、不记分。(六)非创建无违章班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非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无连带责任人员,发现、制止或抵制违章现象,奖

15、励200-400元。第七章 “无违章班组”申报、评比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风电场)所属班组达到到“无违章班组”标准后,向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办公室申报。第二十四条 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无违章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由公司创建“无违章班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定,创建“无违章班组”办公室备案。第二十五条 “无违章班组”评比条件(一)年度内未发生未遂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人为责任的异常及以上设备事故。(二)年度内班组所有职工违章记分为零,违章查处次数为零。(三)班组违章档案、员工违章记分档案齐全、完整、真实,并按时上报。(四)公司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未发现违章行为。 第二十六条 “无违章班组”奖励:满足“无违章班组”评比条件,授予“无违章班组”称号,人均奖励500元。附录一违章具体表现1.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作票填写的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2.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作业(有规定的除外);3.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没按规定执行地线揭示板制度;4。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5.约时停、送电;6.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7.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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