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合顺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临时堆放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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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贵州合顺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临时堆放场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贵州合顺贸易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3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5六、排污许可申请58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62八、结论7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0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 1 施工期环境监理一览表附表 2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附表 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表 4 环境保护投资

2、估算一览表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 3 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 4 项目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 5 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3 租地合同附件 4 备案证明附件 5 项目环境监管明细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合顺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临时堆放场项目项目代码2305-520521-04-01-47135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 (自治区) 毕节市大方县 (区) 绿塘乡 (镇) 高峰村地理坐标(105 度 23 分 52.45 秒,27 度 3 分 14.7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

3、别N7723 固体废物 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 103、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 (含污水处理污泥) 、 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大方县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2305-520521-04-01-471351总投资 (万元)200环保投资 (万元)39.5环保投资占比 (%)19.75施工工期 (月)2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8000

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符合性本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高峰村,为 一凹谷地带,离大方县城约 20km,不影响大方县城市总体规 划和绿塘乡城镇规划。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经采取措施后对周 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厂区选址不在自然保 护区、国家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等范围内,厂区内及附近未发 现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灾害。周边村民点为项目东侧约 400m500m 范 围 内 有 40 户 石 牛 角居 民 点 3 、 北 侧约 60m500m 范 围 内 有 30 户 石 牛

5、角 居 民 点 2 、 西 侧 约 350m500m 范围内有 10 户石牛角居民点 1。矸石场四周均为 灌木草地,周围 500m 内未发现医院和学校等其他保护目标, 周边关系较为简单。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经 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边居民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矸石场占地类型为荒地和灌木草地, 占地范围内植物主 要为灌木和杂草,矸石场占地未压矿,排矸场下游溃坝范围 内无居民点、无饮用泉点。但环评要求在矸石场的西侧修建 挡矸坝,同时环评要求矸石场周边修建截水沟,在下游设置 250m3 的沉淀池,矸石场淋滤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排矸场防尘洒 水。综上所述,排矸场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

6、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中类场选址要求,排 矸场的选址基本可行。根据环境风险分析可知,矸石场溃坝后,矸石向外蔓延 最大影响范围为 134.5m ,溃坝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因此, 矸石场溃坝不会对居民安全造成直接影响。但溃坝后对下游 生态环境可能会造成影响,应加强防洪、排涝措施。环评要 求矸石场外围应设截排水沟,同时下游修建挡矸坝,底部设 雨水涵管,并保证施工质量,严防挡矸坝溃坝。同时强化厂2区四周绿化、美化,矸石堆放应采取推平压实, 以降低矸石 场表面起尘。生态红线符合性本项目占地类型为荒地和灌木草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 林地 (详见附图5)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辽宁等

7、省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 函 (自然资办函20222341 号) 和贵州省生态保护红 线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 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故项目建设与贵州省生态保 护红线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辽宁等省启用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22341 号) 不冲突。与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中关于类场的选址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中关于类场的选址要求的规定分析项目选 址合理

8、性,具体结果如下表。表 1-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表标准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 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高峰村,不在绿塘乡规划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不违背城镇规划要求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 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 采用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 防护距离符合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 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本项目场地内设有符合地 基承载力的圆管涵,无明显符合3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

9、下沉的影响。的不均匀沉降现象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 石流影响区本项目选址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符合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项目所在地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符合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评价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符合类场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 矿坑、塌陷区项目所选场址为荒地和灌木草地,项目不在矿区范围内符合根据以上分析,项目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中关于类场的选址 要求。

10、与城镇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高峰村,不位于 绿塘乡城镇规划区内,不影响绿塘乡城镇规划。综上所述,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 ,本项目生产 规模、生产工艺、设备等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 程本身也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同时根据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属 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相关规定。三、“三线一单”符合性

11、分析本项目与“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29日印发4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 (黔府发2018 16号) 及根据贵州省 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1日印发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暂行办法,本项目位于生态红线范围之外,不占用基本农 田 (详见附图5)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 线 (黔府发2018 16号) 和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 办法相符。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毕节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 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

12、环境影响较 小,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本项目附近 的大气环境、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大气环境满 足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声环境满足2类区质量标准,地表水 满足III类标准。故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满足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消耗资源主要为电能、水资源和 土地资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类型为荒地和灌木草地, 未占用基本农田,满足土地资源上限要求;本项目电能和水 资源消耗相对大方县而言用量较小,且大方县目前无电能和 水资源用量上限要求,因此本项目电能和水资源满足上线要 求。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原则要

13、求。根据毕节市“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毕府发2020 12号文) , 项目涉及大方县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 声均设置有效的防治设施,建设单位落实到各环保要求的前 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毕府发2020 12号文) 相符合。四、与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的通知 (毕府发2020 12号文) ,全市共划定141个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8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 的36.48% ,主要包括

14、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0个, 占全市国土 面积的14. 19% ,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 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3个, 占全市国 土面积的49.33% ,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 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高峰村, 涉及1个环境管控单元,具体管控单元要求详见下表。6表1-2 “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内容本项目内容符合性项目名称贵州合顺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临时堆放场项目“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管控单元名称大方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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