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土石方挖运施工协议(甲方提供材料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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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石方挖运施工合作协议甲方: 标段项目经理部乙方: 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 标段的施工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将部分土石方挖运施工任务与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相应资质的乙方实行施工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第一条 总则1、项目经理1.1甲方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1.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2、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3、工程范围: (桩号)土石方挖运。4、合作形式:在甲方全面管理下乙方提供本

2、协议工程范围内土石方挖运工作中所需的全部劳务、辅助材料、机械设备、用电及用电计量器具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形式。5、承包工作内容:按照本协议工程业主、监理要求、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 路基土石方 挖运施工的所有工作,包括:修便道及维护畅通;切方区和借土场、弃土场的场地清理;清除表土;围堰抽水、清淤及回填;土石方爆破;石方解小;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分理填料;分段内挖填的各种整理;切方区和借土场边坡修整、弃土场整理;临时排水、挖台阶及其他附属工作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 6、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本协议工程预计工程量为: 。此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

3、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数量应按实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结算。7、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工程数量和双方商定的综合单价,本协议工程预计合同金额为 万元。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结算的工程量和双方商定的综合单价确定。8、履约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扣除乙方违约罚金(如果有)后将应返还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不计息)。9、预付款:本协议工程预付款为 万元,待乙方的人员、设备进场,甲方验收合格后,于 天内进行支付。本预付款分 期在乙方月支付款中扣回(在工程完成50%前

4、扣完)。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表 (法人委托书附后)(身份证号: )为乙方唯一代表,负责处理与甲方的一切经济往来事宜。甲方不认可其他以任何形式与乙方合作的关系实体,不与乙方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关系,也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连带责任。乙方如将本协议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立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条 协议书组成1、本协议书及附件;本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如果有);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会议纪要、协议;3、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质量监督单位和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文件、通知、指令;4、监理工

5、程师及业主审批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5、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标段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6、本工程业主的招标文件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等;7、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第三条 协议结算单价1、乙方完成本协议工程范围内土石方挖运所有工作内容,并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后,按以下包干综合单价结算:挖、运土方(含软石)(运距1km以内,包括弃方): 元/m3(大写: 元/m3)运输土方(超1km后每增运500m,包括弃方): 元/m3(大写: 元/m3)挖、运石方(运距1km以内): 元/m3(大写: 元/m3) (注:含爆破、解小;坚石和次坚石)

6、运输石方(超1km后每增运500m): 元/m3(大写: 元/m3)挖、运(水田)淤泥(运距1km以内): 元/m3(大写: 元/m3)挖、运(水塘)淤泥(运距1km以内,需要围堰、排水): 元/m3(大写: 元/m3)运输淤泥(超1km后每增运500m): 元/m3(大写: 元/m3)石方爆破 元/m3(大写: 元/m3) 挖、运基坑土方(运距1km以内): 元/m3(大写: 元/m3)挖、运基坑石方(运距1km以内): 元/m3(大写: 元/m3)结算单价说明:清淤后的回填土方和换填土的挖运单价按土方挖运的单价执行;基坑土、石方超过1km的运输单价按运输土方或运输石方单价执行;超运不足50

7、0米部分按内插法计算超运单价;土石方开挖单价中已含修整上边坡的费用。2、以上包干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上述工程范围及内容中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管理、维护、质检(自检)、安全、环保措施、动力能源、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除外)、利润、缺陷修复、临时设施与临时工程、人员、设备进退场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与本协议工程范围内土石方挖运有关的任何分项工程细目如果未列入上述结算细目中,则是本协议工程的附属义务,其费用已包含在上述有关结算细目单价中,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4、单价调整:无论何种因素的影响,

8、上述综合结算单价在本协议期内均不进行调整。第四条 材料及机械设备1、甲方负责完成本协议范围内工程所需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例如:石方爆破用炸药、火工产品等危险品)的材料采购、场外运输、储存及保管,并按乙方实际领用数量以价拨形式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费用。甲方负责提供土石方料源,并承担相应费用。甲供材料的费用按乙方实际领用数量以价拨形式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甲供设备的租金按甲供设备清单中的单价计算,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甲供材料及设备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单及甲供设备清单注明的为准。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须临时电力线路和用电计量器具,并承担相应费用。其生活、生产用电电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完成本

9、协议工程所需的劳务及设备,须满足甲方强制性要求。其乙方人员清单及乙方设备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4、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由乙方承担使用期间的租金、维修保养、保管、动力能源消耗等费用(见附件:乙方租用甲方设备清单)。5、乙方负责本协议甲供材料以外其他所有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并承担费用。6、乙方负责本协议甲供机械设备以外其他所有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维修保养、动力能源消耗等,并承担费用。第五条 结算与支付1、工程量确认原则:(1)当填挖平衡和填大于挖时:乙方开挖路基土石方工程量按卸料区填方段设计横断面实际填方数量(不含超宽)计算;如路基切方段有部分弃方,弃方数量按废弃压实方计算。总数量

10、不得超过经监理、业主签认并计量至路基顶面-30cm的数量。当挖大于填时:乙方开挖路基土石方工程量按相应挖方段横断面计算出挖方数量减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的挖方数量计算,总数量不得超过经监理、业主签认并计量的数量。;(2)土石成分的确定:土石挖方中用不小于235KW(320马力)推土机单齿松动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开挖的为石方,其余为土方。土方与石方的分界以甲方测定为准,无论实际情况如何,乙方结算的开挖石方数量不得超过经监理、业主签认并计量的石方数量。(3)清淤数量的确认:清淤数量采用实测的办法,当天发生当天记录,并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合同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主管工程副经理与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确认

11、的数量作为该段清淤予结算的数量。最终结算的清淤数量不得超过经监理、业主签认并计量的数量。(4)其他工程量的确认:若甲方需乙方进行本协议外工程施工,乙方应配合,其工程数量或机械台班数量或材料数量,当天发生当天记录,并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合同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主管工程副经理与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确认的数量作为该项工作结算的数量。(5)运距的确认:按甲方的土石调配图中的运距确认。在施工中,乙方应按甲方的土石调配图、指定地点、指定线路完成土石挖运施工,否则造成的运距增加甲方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确需改变土石调配施工方案时,必须有书面报告,并经甲方工程科、主管副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12、,否则超运不予结算与支付。2、质量保证金:本协议工程月扣质量保证金比例为结算金额的10%,待本协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业主予以计量支付、进行最终结算后,返还5%质量保证金。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按本协议有关缺陷责任条款执行。3、工程月结算与支付:甲方每月 5 日前将按甲方制定的工程结算制度和程序(附后)对乙方上月完成经监理、业主签认的工程量进行认定,按本协议规定的综合单价结算,扣除质量保证金、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租金、电费、税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款,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

13、项支付给乙方。如乙方完成的工程当月未经监理、业主进行签认,甲方可视实际情况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预结算,该数量只作为甲方预支乙方下月生活和生产用款的依据,不能作为结算结果。预支费用最高不得超过当月预结算金额的50% 。该工程量经监理、业主进行签认,甲乙双方进行正式结算后,在月支付中甲方将及时扣除该预支费用。4、工程完工结算: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工程完工结算。 根据每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5、工程完工支付

14、: 在业主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甲方将根据本协议工程完工结算单,核实应扣、应返等各种费用、验证本书面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支付应付剩余款项。6、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和完工支付前,乙方必须出具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最终债权债务关系帐单,并申明甲乙双方已结清和已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5%的质量保证金支付除外),双方合同义务(缺陷责任期义务和责任除外)执行完毕,乙方再无任何索偿要求,且乙方就本协议工程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相关经济往来和债务已全部清理完毕,与甲方无关,并签署备忘录。第六条 变更与索赔1、在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设计变更的,则乙方按变更文件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若发生变更的项目与本协议工程结算单价项目相同,只是数量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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