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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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总结2021 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2021 年上半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现将上半年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1 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21 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 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 12.7 万人,新增参保人员 12680 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 4540 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 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 6673 万元,

2、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 1295.03 万元。(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 “ 智慧人社 + 手机认证 ” 宣传推广活动,2021 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 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 10 次,进村入户宣传 8 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2021 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 116013 人,核实第 1 页 共 6 页死亡人员 6287 人,停发

3、待遇 2439 人。(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 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 3450 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 1295.03 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目前共有 145 人选择“养

4、老贷”参保。 (四)社保扶贫工作社保扶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3 月 30 日前全面完成了 3.5 万余人的贫困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并上传了部信息工作平台。“早谋划、早部署”,3 月做好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残一残二等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测算工作,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社保支持。据统计,截止 2021 年 5 月底,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人数为 129131 人,其中 60 周岁以上的待遇人员 42231 人,符合财政代缴保费人员 29267 人,稳定脱贫有能力自主缴费人员57633 人。2021 年,县财政为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 29267 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 182

5、 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代缴贫困人员 24159 人,同比新增支出 256%,实现代缴率 100%。年满 60 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第 2 页 共 6 页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共共 42231 名,为其发放养老待遇 2610 万元。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不了解最新政策2021 年上半年,我县处于征缴业务划转税务的过渡时期,老百姓对最新政策不了解,当前由于税务的调试的原因,暂停了老百姓手机缴费的功能,老百姓当前只能在手机上进行查询和认证,缴费只能到银行去缴。补交以前年度的保费,还要由我中心或乡镇社保站将信息推送至税务,才可到银行缴费,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

6、大的不便。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被动性太大。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 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三是老百姓选择险种变动大。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后, 又要反复变更险种,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第一,资格认证数量巨大,享受待遇人员数十万人以上,多为留守老人,且居住在偏远山村,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

7、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认证难度很大。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影响了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第二,智慧人社和 app 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认第 3 页 共 6 页证,但老百姓的网上认证意识不强,有些老人家的手机设备功能跟不上,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基层认证队伍的建立和经费得不到根本保障,没有固定统一的认证和稽核工作经费,基层也就不能够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认真开展认证工作。第四,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配合不力,使认证工作不 能很好的开展。(四)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

8、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 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三、下段工作打算(一)积极配合税务做好征缴工作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税务划转的最新政策,使老百姓少跑路、不跑路。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 95%以上。三 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网上认证的宣传工作,鼓

9、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 app 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第 4 页 共 6 页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 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 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

10、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做好“养老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老百姓充分地了解到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带来的好处,从而坚定自己的选择,不随意变更决 定。(四)加大稽核力度,全面清理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结合县里“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活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养老金的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清理和稽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经办职责,落实死亡人员按月报送制度,明确待遇人员一年公示一次和认证一次的制度,确保活动达 到实效,维

11、护基金安全。(五)转作风,抓行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第 5 页 共 6 页一是狠抓内部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 “ 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 ” 的标准,狠抓落实。二是发扬经办行风,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行风,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 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宁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21 年 6 月 11 日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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