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64412246 上传时间:2023-07-25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篇).doc(6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

2、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构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用心收纳,做到安全、快捷、

3、准确。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_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_%,其他杂费不减免。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

4、,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状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_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状况。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

5、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第九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回到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第十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职责。三借款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

6、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第十四条借款手续规定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_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状况需大额现金(_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_元者,还需提前_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第十五条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1.校长签批_元以下。_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_元以下。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_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

7、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4.凡一次性50,_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_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状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6.一般状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

8、可付款。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状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第十六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第十七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1.校长签批50,_元以内。_分管财务副校长签

9、批30,_元以内。3.凡每笔支出超出2,_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4.凡一次性50,_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_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资料,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贴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6.下列状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_元限额以内,并

10、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_人以上签字证明。第十八条专项审批权限: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_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_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

11、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第十九条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

12、批。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_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务必有财务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

13、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

14、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

15、,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_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