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物流(防城港)有限公司两台4T_H燃油燃气两用锅炉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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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两台 4T/H 燃油燃气两用锅炉购置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汇通物流(防城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 年 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7六、结论39附表40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两台 4T/H 燃油燃气两用锅炉购置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 热力生产和供 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 和

2、供应业91 、热力生 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 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 程)使用其他高污染 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 环规大气20172 号高 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 燃料)建设性质o新建(迁建)o改建R扩建o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o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o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o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防城港市港口区发 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80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比(%)1.11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o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346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

3、15-2030)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 2 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项目与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防城港市产业发展规划第二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发展港口经济,打造临港工业升级版。加快培育钢铁、有色、能源、食品、石化、装备制造等六大支柱产业,着力打造六大产业集群;加快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建 成环北部湾地区重要的现代工业城市。拟建项目位

4、于东湾物流园 内,地类(用途)属于港口码头(详见附图5),符合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2 、项目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企沙组团、大西南组团和东湾组团。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东部吹填区,属于东湾组团范围。东湾组团功能定位:以冶金(钢铁、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化 工产业为主,拓展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及现代 服务业,形成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综合性临港工业园区;产业定 位:形成以冶金(钢铁、有色金属) 、新材料、化工、能源、粮油食 品、装备制造及金属制品产业为主,港口物流业、商业金融等服 务性产业为辅,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

5、格局。拟建项目属于物流产业里的配套设施,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3 、项目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根据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其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项目的选址位于防城港 市港口区东部吹填区,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与东湾物流园组团 规划产业、用地规划相符合,符合园区规划“三线一单 ”的要求; 项目锅炉燃料废气通过12m烟囱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 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厂处理,不新增排污口;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均有合理出处。因此,项目 3 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

6、中的相关要求。项目与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 年5月24日获得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本项目与防城港市 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 1 。由 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经开区“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表1-1 与防城港经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 号相关内容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1严格落实“ 三线单 ” 管 理 要

7、 求严控生态红线,落实生态环境保 护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 严格落实防城港东湾红树林保 护区、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 国家级水产种资资源保护区、渔 业养殖区和蝴蝶岛公园绿地等 周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要 求本项目位于东湾物流 园,不在生态红线控制 范围内符合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确保各类功 能区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要 求。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2017) 类标准 要求;防城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符 合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 1997)中相应功能区

8、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废 气和厂界噪声可实现 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 排放,厂区按功能进行 分区防渗,固体废物全 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 理处置,以确保各类功 能区环境质量符合相 应标准要求,严守环境 质量底线符合 4 3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禁止引进不符合开发区产业 定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水平 不达标、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限额不达标、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的项目。禁止在东海海洋生物多 样性保护功能区外 1 公里范围内 新增油类等液体危化品码头项 目。禁止截断蝴蝶岛公园绿地周 围水域与海洋的连通性,禁止侵 占蝴蝶岛用地。严格控制东海海 域新增设入海排污口

9、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中;拟建装备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清 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 进水平、装置单位产品 能耗限额达标、污染物 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 东湾物流园,全厂生产 废水“零排放” ,故不设 污水排放口符合4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提高入园企业 清洁生产水平,控制污染物排放。落 实开发区矿石、煤炭及其他颗粒状物 料储运全封闭防尘措施,大力推进低 氮燃烧和烟气脱硝,有序推进集中供 气、供热,采取有效措施削减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 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 放量。强化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恶 臭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废气防治,推进 工艺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改造

10、,各类 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国家和自治区 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排 放量应控制在报告书提出的总量 核定限值内本项目锅炉燃料废气 通过 12m 烟囱排放。 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 满足国家要求,并严格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要求符合5完善开发区污水处理、固废集中处置 (理) 、 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按 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 原则规划、设计和建设开发区排水系 统、废(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各组团污水 实现统一收集处理排放,严格限制区 域新增排污口。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 设,依法淘汰取缔不符合环保准入条 件的小型燃煤锅炉。积极寻求固体废

11、物综合利用途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和处理本 项 目 按 照 “ 雨 污 分 流” 、“清污分流” 、“污 污分治” 原则,项目锅 炉软水制备废水经沉 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 洒水;项目无危险废物 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全 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 置符合6强化开发区企业环境管理要求,针对 开发区现存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对开发区建成并投产的企业,结合区 域环境质量要求,要进一步升级改造 产业结构和加强污染整治,确保污染 物符合最新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 保“三同时”制度,确保 污染物符合最新排放 标准要求符合 5 其他符合性分 析一、项目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三线一

12、单 ”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 、 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 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 152 号)第七条在以下区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 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 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其他未

13、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东部吹填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 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实施意见(防政规20214 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 单元 45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 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 22 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 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 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 20 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 6 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 3 个。全市共划定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51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海洋生态保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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