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64391401 上传时间:2022-11-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法释义-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本章共12条,是对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的规定。解决我国的水问题,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因此,?水法?以建立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为目标,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合理配置放在突出位置,促进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开展。为此,在?水法?修订过程中,经屡次研究,专门设立“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一章。本章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与统一调度,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等;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计量使用、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等取用水资源和用水管理制度;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的有关节约用水措施和

2、制度;制定供水价格的原那么和权限等。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开展方案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宏观调配。全国的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开展方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地方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开展方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那么制定。【释义】 本条是对水资源的宏

3、观调配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和审批机关的规定。一、水资源的宏观调配是指在全国、流域或者区域内,按照高效、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原那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水资源的自然规律,对有限的各种形式的水资源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在不同流域、行政区域之间进行的分配。水资源的宏观调配是通过制定和执行跨流域、跨省、跨市、跨县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来实现的,水资源可利用量是其根本依据。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是调节水资源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关系的总体部署,以水资源可供给量和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能力为根底,立足现实、展望中长期。根据经济社会开展对水的需求量和水资源可开发水平决定的可供量决定需求,按照统筹兼顾、综合

4、平衡和合理调配的原那么,协调好全国或流域、区域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制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和生态环境,是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的重要组成局部。1982年原水电部组织水利部门进行了全国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研究工作,1985年完成了全国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研究报告。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布置在全国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方案在三年内完成此项工作。本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分为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方三种,规定了规划的制定机关、审查程序和批准机关。三、本条第2款规定了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定的依据和原那么。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要以水的供求现状为条件,在水资源

5、供求现状、供需分析、合理抑制需求、增加有效供给、保护生态环境的各种措施进行组合和综合分析的根底上,考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相协调和衔接并作为制定规划的依据。编制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遵循以下五项原那么:一是供需协调,在分析计算中对各种数据的分类和数值应保持协调,综合需水预测、供水预测,进行水资源供需分析;二是综合平衡,要对合理抑制需求、增加有效供给、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和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和协调平衡;三是保护生态,要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对各种可利用水资源在一定区域合理配置,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流域或者区域经济社会开展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四是厉行节约,要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

6、,全面普及和推广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产品,树立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建立各种节水制度,加强管理,建立节水型农业、工业和社会;五是合理开源,要做到合理开发地表水、科学利用地下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外调水的合理调配,增加可供水量,建立节水鼓励制度,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第四十五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7、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释义】 本条是对水量分配方案、水量调度预案的制定依据和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的审批程序的规定。一、水量分配方案是指在一个流域内,根据流域内各行政区域的用水现状、地理、气候、水资源条件、人口、土地、经济结构、经济开展水平、用水效率、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将

8、各项形式的水资源分配到各行政区域的方案。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是指在连续枯水年和特旱年,为减轻严重缺水干旱造成的损失,各流域和各行政区域应当制定的措施和应急方案。前者是分水方案,后者是应对旱情紧急情况的对策方案。本条第1、2款规定了: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的依据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制订、批准、执行的程序。二、黄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中第一个制定并实施水量分配方案的流域。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农业、工业城市生活用水、生态环保用水和经济生活用水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在1987年制定了黄河水量分配方案,规定了在南水北调工程实施之前黄河水水量分配方案。

9、但是,由于管理体制等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分水方案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致使黄河屡次断流并日趋严重。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在1987年黄河水量分配方案的根底上,联合公布了?黄河可供水量年度分配和干流水量调度方案?和?黄河水量调度管理方法?,从1993年3月起正式实施,并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2000年和2001年黄河来水量分别比常年减少30%和63%,而且2002年还向天津应急调水,由于严格按照分水方法实施统一调度,这两年均没有出现断流情况。近年来,塔里木河、黑河和黄河一样,由于实施了严格的分水方案和统一调度,均大大改善了沿河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以

10、及生态环境。实践证明,依法统一管理水资源是缓解黄河水资源日益短缺问题的重要措施。制定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要分析当地历史上出现特殊旱情的成因、规律、应对措施和损失情况,提出必要的应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制定预案,应当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和工业用水以及生态环境用水。要强化管理,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调整水资源的分配方案和供水对策,从充分挖掘供水潜力,动用水库的局部死库容,增加供水,实施跨流域或跨区域的应急临时调水,加强全民的节水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这是?水法?明确规定,不得违反

11、,否那么,应依据?水法?第75条规定,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为预防和防止不同行政区域在边界河流上开发利用水资源中发生水事纠纷,本条第4款规定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审批机关是两个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机构。如甲省A县与乙省B县相邻,无论哪个县在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须报水利部或有关流域机构批准。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从。国家确定的重

12、要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应当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年度方案。【释义】 本条是关于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的规定。一、水量分配方案制定的根底是来水量,而来水量的多少受到大气降雨的影响。因为每年大气降雨量是不同的,所以每年的来水量也是不同的。因此,水量分配方案中的水量是一个多年平均的水量,每年随着来水量的不同,其可分配的水量也是一个变化的量,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各流域机构、各省、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应当根据批准的本流域或者本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本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本流域或者本行政区域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跨省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由流域

13、管理机构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跨市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由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跨县的,那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原那么制定。二、水量调度方案,是指对根据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将既定水资源在不同的时间段及行政区域的科学分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制定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实施水量调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从。否那么,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当相应的责任。本法第75条规定,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14、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国家确定的重要的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如黄河、海河等重要江河的水量分配由于水资源非常短缺,事关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应当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年度方案,将水资源作为同生产要素一样纳入方案管理。本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方案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

15、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释义】 本条是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的规定。一、本条分3款,第1款规定了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第2款规定了用水定额的制定机关和审核程序;第3款规定了年度用水方案的制定机关和制定依据。二、总量控制是水资源管理的宏观控制指标,是指各流域、省(自治区、市)、市、县(区、旗)、各部门、各企业、各用水户的可使用的水资源量,也就是水权的初始分配。总量控制这个控制指标,要根据全国、各流域、各省(自治区、市)、各市和各县水资源调

16、查评价,在摸清全国可利用水资源量、各流域、省、市、县可利用水资源量和各行各业、各用水户的用水定额以及现状用水量的根底上,才能确定各地、各行业、用水户的总量控制指标。三、定额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微观控制指标,是确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总量控制的根底。定额涉及经济、社会的各行各业和居民生活,要在水平衡测试的根底上确定各行各业、各种单位产品和效劳工程的具体用量。有了这两个指标的约束,各地区、各行业、各用水户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了自己的用水指标,再加上实行计量收费、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收费制度,就可以在全社会层层建立一种节水鼓励制度,就能层层落实节水责任。节水和每个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挂起钩来,节水型工业、农业、效劳业和节水型社会才能建立,才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用水定额涉及各行各业,工作量浩大,需要投入巨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