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十项标准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64379212 上传时间:2023-11-01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十项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十项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十项标准(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十项标准 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平安措施,要求到达十项标准。 (一)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工厂的厂级下属的车间、班组都有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防火工作。 (二)有消费岗位防火责任制,各消费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都有明确的防火责任区,防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防火平安干部。 (四)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装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五)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平安制度,包括门卫、巡查制度、逐级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治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六)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觉察,一般火险隐患要登记,严峻火险隐患要立案,每项火险隐患都有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七)重点部位明确,一般来说,重点单位内部并非处处是重点应把哪些火灾危险性最大,保卫价值最大的地点作为重点保护部位。对重点保卫部位应该定点定专人负责,定平安措施。 (八)向职工普及消防平安知识,对新职工进展三级平安教育,对电工、电焊工、危险物品保管员等特别工种进展培训,考核合格凭证操作。 (九)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 (十)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以上十项标准,凡消防重点保护单位都必须做到,其他单位也应到达上述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