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森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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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鑫森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龙岩市鑫森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鑫森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06-350802-04-01- 15216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东阳村桂坑路 11 号地理坐标(116 度 58 分 2.748 秒, 25 度 0 分 58.50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3 、生物质燃料加工254 中的生

2、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 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 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 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闽发改备2022F010266 号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3.80环保投资占比(%)3.8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无1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 析1.1“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1)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

3、施“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 12号)相关要求分析详见表1-1。表1-1与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适 用 范 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 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 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 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 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 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 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 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 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 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

4、在 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 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 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 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 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 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 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 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行业类 别为C2542 生 物质致密成型 燃料加工。1、本项目不属 于石化、汽车、 船舶、冶金、 水泥、制浆造 纸、印染等重 点产业;2、本项目不属 于钢铁、水泥、 平板玻璃等行 业;3、本项目不属 于煤电项目; 4、本项目不属 于 氟 化 工 产 业;5、项目所在区 域水环境质量 能稳定达标。符合污染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 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1

5、、本项目不涉 及总磷、重金符合2物排放管控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 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 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 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 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 减量 置换” 或等量替换 。涉新增 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 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 厦门、漳州、泉州、莆田、 宁德等6个重点控制区可实 施倍量替代。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 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 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 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 域、“ 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 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 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 不低于一级A

6、排放标准。属及VOCs排放。2、项目行业类 别为C2542 生 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 排放。(2)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 三线 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 202172 号)要求,项目所在位置位于一般管控单 元,见附图 7 。以预留今后发展空间和潜力为主,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适度开展社会经济活 动,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表 1-2 与龙岩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 符合性分析方案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空间布局1 、

7、龙岩市闽江、九龙江、 汀江流域两岸严格控制 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重点 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运营过 程无生产废水 排放,不涉及 氨氮 、总磷等 污染物。符合2 、严格控制审批高耗能、 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钢 铁、水泥、铁合金、多晶 硅、有色金属矿山、煤矿、 稀土等)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行业类 别 为 C2542 生物质致密成 型燃料加工, 不属钢铁 、水 泥、铁合金等 项目。符合3、龙岩市严控钢铁、水泥、 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 新增产能;禁止在水环境 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 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 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 项目。本项目区域水 环 境 为 达 标 区,行业类

8、别 为 C2542 生 物质致密成型 燃料加工,不 属钢铁、水泥、 平板玻璃等行 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九龙江流域:1 、九龙江北 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 溪桥以上,新建水污染型 项目应实行水污染物排放 量倍量削减替代;全流域 大力推进粪污资源化利 用。北溪上游严格控制畜 禽养殖总量,继续开展畜 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无生产废 水排放。符合尾水排入“ 六江两溪” 流域 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 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 A 排放标准。4环境风险管控强化石化、化工、冶炼、 危化品储运等企业的环境 风险防控。建立和健全 重点管控重金属及危险化 学品泄露等环境风险防范 体系,健全

9、应急响应机制。 九 龙 江 北 溪 流 域 禁 止 新、扩建电镀项目。本项目所属行 业 为 C2542 生物质致密成 型燃料加工, 不属电镀 、石 化、化工 、冶 炼等项目。符合(3)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号)中“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 号)要求, 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简称“三线一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 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 联动机制,

10、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表 1-3 项目与“ 三线一单” 文件相符性分析“ 通知”文号类别项目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符合性“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 号)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龙岩市新罗区生态功能区 划图,项目地位于新罗中心城区城 市生态环境功能小区(250980202) (见附图 6),项目用地未涉及饮用 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 护区,从选址上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划 定的相关要求。符 合环境质量底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

11、 质量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地表水符 合5线环境为红坊溪(黄岗水库坝址至苏溪 河口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水 质标准。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本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 边山林地浇灌;粉碎、制粒粉尘经设 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 排放;噪声经过车间隔声、低噪设备、 距离衰减等措施可达标排放;固废均 可做到合理有效处置,不外排。采取 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 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 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 成冲击。资

12、 源 利 用 上 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每年消耗电量 35 万 kw h(折算成标煤 35 1.229=43 吨) ,消耗水量 75t (折算成标煤 0.0750.837=0.063 吨),总耗折标煤 43.063 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 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 2016 年第 44 号)(2016.12),耗折标煤 5000 吨属于 高耗能企业,本项目耗水耗电量远小 于 5000 吨折标煤,因此,不属于高 耗能企业;且通过内部管理、设备和 工艺选择、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 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 减污” 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及资 源利用水平。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 用不会突破区域的

13、资源利用上线。项 目原料不涉及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 资源的开采及破坏,不会突破自然资 源利用上线。符 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检索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 397 号),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 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 规2022397 号)要求。符 合6(4)结论综上所述,项目的实施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 12 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 岩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2172 号)要求及关于以改善环境质 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 号)中“ 三线一单” 的要求。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固废物资回收单位,沉降粉尘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 后回用于生产,进行制粒。2.1 项目组成情况本项目租赁黄仰珍名下的厂房及办公楼,占地面积为 2000m2(见 附件 5),购置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等设备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 线及相关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 10500t。本项目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经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编号为闽发改备【2022】F010266 号(见附件 2)。工程表2-2 项目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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