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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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管理办法,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做好柞水县国 宝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制定本制度。二、制度内容1、按照职业病防护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 办法的规定,国宝公司要及时申报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2、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内容有:错误!柞水县国宝公司的基本情况;, 2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错误!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错误!作业方式;, 5应急救援措施 .3、柞水县国宝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由职业病 防治办公室按相关要求向县卫生监督所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 交职业危害因素汇总表。4、因宝公司对

2、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 项目、应当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5、在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 致的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柞水县国宝公司应当在变更后 30 日内向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6、柞水县国宝公司终止生产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为了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职业 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柞水县国家公司的三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 审查.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制度内容(

3、一)本制度所称的三建工程是指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 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统称建 设项目)。(二)建设项目一经立项,在可行性论证中,必须进行职业 卫生论证,并向县卫生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报告。预 评价报告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工 作场所和劳动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出危害类别的职业病 防护措施。(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纳入建设 项目工程预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四)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严格遵循职业卫生设计有 关规范,精心设计,对自己的设计质量负责。(五)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

4、防护设施设 计必须报送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施工建设.(六)承担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项目防 护设施的设计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或降低其质量标准。(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果评价,并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八)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该经卫 生行政部门同时验收合格之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九)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 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制度一、目的为了使劳动者能深入了解其工作场所生产或可能产生的

5、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有效地预 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 相关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护治法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以及为预防因 使用本公司产品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活动。三、制度内容(一)公司要采取各形式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以 及相关信息,保证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知情权.(二)定期联系取得检测评价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公司生 产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在车间醒目 位置公告栏向职工公布。(三)对产生严重职业病的作业岗位,公司应在醒目位置设 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

6、业病危害 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四)厂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 ,应将工作过程中可 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劳 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五)劳动者在已订的劳动合同期间向因工作岗位或工作 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劳动合同中来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 业时,应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六)国宝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定期的职 业卫生培训,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使其获得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七)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有关规定 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如实

7、告知劳动者。(八)国宝公司向用户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产 品,在产品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 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 治及应急措施等内容,使用户获得本产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相关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设备、材料警示标识设置及更换制度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及其相关权益,使劳动者对其作业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产生警 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定。二、适用范围 本制定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内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 场所、设备及材料.三、制度内容(一)国宝公司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备、 材料在

8、醒目位置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二)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显著位置 ,根据需 要设置“有毒有害”、“注意防尘”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出口” 的提示标识,对高毒物品在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三)在贮存产生职业危害原材料库房的醒目位置设置 “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和“有毒有害”的警告标识,对高毒 物品设置告知卡。(四)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 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五)对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作物场所、设备、材料设 置的警示标识,要根据其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而及时进行更 换.(六)警示标识的设置、更换由安环生技科负责,并归档 管理备案存档。(七)警示标识的日常维护、管理、使用由

9、标识所在的部 门、岗位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为做好广大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自 我保护意识,减少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实行以人为 本的管理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 本制定.一、职业卫生教育类别职业卫生教育按时效性分两大类、即日常卫生教育和岗前 卫生教育.二、职业卫生教育的组织实施日常职业卫生教育分别由厂、矿组织实施。公司职业卫生 教育.由公司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下达培训计划、 安环生技科组织,公司卫生院、行政办、实施、有关科室配合. 岗位职业卫生教育、由各部门根据其岗位特点编制计划并实 施,安环生技科必要时给予配合。三、职业卫生教育内容(

10、一)日常职业卫生教育内容1、国家和行政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 的均由章制度。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 事故及应急救援措施.3、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 品。4、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卫生知识。(二)岗位职业卫生教育内容1、公司领导及其主管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中层管理 人员,参加人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2、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各部门负责人应对职工在上岗前 或在岗期间开展如下内容的培训 ,明确要求职工学习和掌握相 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学习公司相关的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有关制度,使

11、职 工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 品。四、职业卫生教育要求1、日常卫生教育,公司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厂、矿单位 (科室)每年至少两次。2、职工变换岗位之后,由新在岗位负责人对其组织岗位职 业教育培训。3、新进矿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随新工进行入矿安全三 级教育同时进行,综合办公室安排,有关职能科室配合实施.4、配合离岗时(包括退休)的职业卫生教育,由综合办公 室组织安排,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其教育培训的内容为职业病 预防知识及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五、职业卫生教育的管理及考核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卫生教育工作负责,有关部 门按其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教育工作.2、将职

12、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考核。3、公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教育档案。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了搞好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建立健全职 工健康档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管理的相 关人员。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管理范围1、由综合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 袋,分类管理,专柜保存。2、妥善保存职工上岗时,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性健康 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3、对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专人负责,

13、建立登记、积累编目 及时更新等,便于随时查阅。4、职工健康档案由综合办负责保管并永久保存。5、对每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等资料由综合办负 责收集并送保存。6、每年由安环生技科负责做好职工职业病健康资料的整 理分析和统计工作,并装入档案保存。7、实行档案查阅审批判,凡需要查阅档案者,本人提出申 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8、凡在院或手术治疗的职业病患者,在治疗康复出院之后 应将其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康复后证明合同住院期间的病历资 料经卫生院审核后,送综合办归档保存。9、档案管理人员应以严谨的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方式 管理好健康档案,做好防火、防潮、防霉变、防涂改、防丢失 工作。劳动者职业危

14、害防护制度一、目的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消除职业病危 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 度.二、范围本制度规范了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有关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劳动者。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内容和要求(一)对企业的要求1、企业应严格贯彻实施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护法律、 法规、制度及职业卫生标准。2、企业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职业危害 防护责任制,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护 水平。3、企业应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护的新技术、新材料尽 可能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4、职业危害因素场所、

15、材料、设备应有警示标识,作业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应符合国家规定,毒害大的场 所应由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5、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所供设备、工具、用品及设施应符合防护危害的要求。劳保用 品采购、存放、管理等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 保用品管理制度。6、企业应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劳动者学习有关职业防护法 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 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指导劳动者正确使 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二)对劳动者的要求1、劳动者应自觉学习有关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和常 识,自觉遵守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企业职业 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健康保护意识。2、劳动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 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3、劳动者应正确使用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 坚持上班穿戴工作服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4、劳动者应加强自身体质,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严防 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及监督检查制度一、目的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 病,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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