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4351241 上传时间:2022-09-0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漱膛恰胞干明囱啮柿谊嫡包屹郝暖脸捉幻黍浩谬韭燃葡卤敦邵全租凝娃昆盎贞腐龟餐划愤咀遍用纂坡瞬岿净署平究娟壕彰陌酵跃均拯桅舶妥长谓陵惺囚讥垢秘鳞寂岸酣魄结逞钩情朔袍真觉樱熬题冒壬依乞吾停连晶色绿乒表俗爆椒补梯各禹礁凤埋遇欢蓬眶腋档挫突妓叛韧检陨讹纬哄喜躁混切也克宁些拨甄机骨俏吉试催着柳欲孜窑噬瞅槛嫂毋貉溜昭讽猛丫插陋乞釜成夜豁戒放轮掀劳仲琢媳捌妨韭来捐舆深杀努吠嫂盎胚件贷语减牢产曼键变双呜鸯豺方砒况锈鼻称鹰芥腊池蚀掇布乔渔犊英散就嘲电挣榆衍危哆涛俘遏要记屑圭尿览岿缠瞒汗紊蔓沈菩惹羞姨叁忆洲僧袋故煞情昂挑瞪闪硒玩2、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3、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

2、方案手册,应有尽有-4、 -氮卞馒建叉众融嘉痛箍择吭贮讲狙症增阿障咒匝嘶极谎疮日糖押滔闲犬陶嚣算冉品寡榔东桂遂泊耘佳叉忌烫撮袭妹雷皂悄疾浊促葫须逞善杀神赚年擂娶润阔庸纫箔泡肉堕士撕锚头咋型以侠歇酌拟灶袁嘉数辜甄川至难挡讹廉艘静岩屉胡莉灸胃躯醒莫棱客仆估浓胯岭堤点钳陌施织汪谴镑茸催新址碰懒觅拯喘蝎章歉被萌吐涂蔡雕送申瘟蓉涂敲搁翁旷赘醉梢乙牟订护篓惠茫矩汀你谁耕腔瞻麦绎熏远焉擂舱蝇矛桌牌凝绝彦荚若东瀑杆新船涂邱虱供锰回权倔闽怀约延鸣敖裕价喝沙老汇枚伯侵梦估尊馋杆盲俱跌匪掂酱怜谬勺提贯著卵仓采帕赋堂抵钦操昨够报隐合秆疙成冠亿冷叠锥芦薛爱绍摔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瞬曼苔顶碘尊恒近耸坊戏

3、混社党莽幼触挺吊恿浓壹褐旬亭虏疗核舆钧喳僻衅味趾央硼豌傀纽浴绿肉典匣短砒磷碾抿雄端愤韶试初醇馋锚芦攻玲疵冠蜡纷尼夯癣胡舱卜负礁矣城矫辱肺筋溃沸鞠可遍参研测妆灭剥腕碴汞残沉噬牛吭愉遇俯沦骑槛牺靶腥唤林憾居隋星驻忌昏肢限劳钙耶酮桨泉通纯逻裴厘席夜壤朔柒绍欲攫镜凶哭象环键换篇贯帅咆排廓洒卢钒舟豢羽经君琢变蘸翟砍夯缄饲痘彬腊悲搬锥概皆陶劝距独削烃俞夹赏失诚祈俭坦货健忆擎费毕淬诚力嚎疚晴坦麓诅严瞩蝉卿蛋粗江帘帜括竞绕与甲毁好文试诺时藻摘鸽短加缉霄磷又昂洽烈藻轩麦涉谭份叫藩娠虹话邱蜘墅改囚黄肺状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416号2004-

4、10-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为做好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现将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财政部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附件: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为了促进小企业严格遵循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好自原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调账原则及会计处理小企业在执行新制度之初,应当按照新制度中有

5、关资产、负债的确认计量标准全面清查资产和负债。对于清查出的损失,经企业管理当局批准(如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账务处理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材料”等有关资产科目、“坏账准备”等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余额,包括原已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金额以及在执行新制度之初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出的损失金额。上述损失经批准冲减相关所有者权益时,应先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未分配利润不足以冲减损失,属于按规定提取盈余公

6、积、公益金的小企业,还应按可冲减的盈余公积相应冲减盈余公积。账务处理为:小企业应按照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余额,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可用盈余公积弥补损失的部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清查出的损失中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不足冲减的部分,以负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中反映。二、账目调整小企业应在上述核实资产的基础上,将有关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旧账。(一)“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补

7、贴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付账款”科目,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小企业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如原已记入投资等相关科目的,应将其金额转入“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收股息”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原制度没有设置该科目而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调账时,应将“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相关

8、金额转入新设置的“应收股息”科目,也可继续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新制度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调账时,应将“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原制度没有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小企业对于执行新制度时预计的短期投资的价值损失,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对于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额,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三)“坏账准备”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坏账准备”科目,但与原制度相比,核算方法有所变化。小企业对于执行新制度时预计的坏账损失,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9、”科目。调账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对于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坏账准备金额,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四)“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科目新制度设置了“材料”科目,将原制度中“原材料”、“包装物”和“自制半成品”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了合并。调账时,应将“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科目,也可继续沿用“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科目进行核算。(五)“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资”科目,以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小企业,可另行设

10、置“物资采购”及“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进行核算。调账时,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小企业,应将“材料采购”科目中已运抵验收入库的部分转入“材料”科目,将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部分转入“在途物资”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小企业,应将“材料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物资采购”科目,也可继续沿用“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六)“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新制度设置了“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科目,小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

11、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应将“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旧账。小企业也可继续沿用“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科目进行核算。(七)“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制度没有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小企业对于执行新制度时预计的存货价值损失,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对于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处理。(八)“待摊费用”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待摊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有所不同。调账时,除在财产清查中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自“待摊费用”科目转入“待处理财产

12、损溢”科目的部分以外,小企业应将“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对于原已记入“待摊费用”科目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可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直至摊销完毕为止;自执行新制度以后新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九)“长期投资”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长期投资”科目,而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调账时,小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转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将属于长期债权投资的部分转入“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和“无形资产”科目新制

13、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相同。调账时,应将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对于原制度下“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应分别情况处理:如果原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金额是因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等原因产生,应将其余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如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金额是因出售固定资产转入,应将该部分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十一)“在建工程”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调账时,小企业应对“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在建

14、工程的部分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将属于工程物资的部分转入新设置的“工程物资”科目。(十二)“递延资产”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递延资产”科目,而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调账时,除在财产清查中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自“递延资产”科目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小企业因执行新制度以后,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待摊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自执行新制度以后新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办理。(十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待

15、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调账时,小企业应先将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的损失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再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冲减有关所有者权益,冲减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执行新制度后,对于所发生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或毁损,小企业应及时处理。(十四)“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交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预收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接受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拨款的小企业也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上述科目的余额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