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模板九篇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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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模板九篇【推荐】保险合同模板九篇保险合同 篇1【摘要】:p :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应当以矫正因违约方的原因或者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导致的利益失衡为导向。本文将对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法律效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展分析p ,并对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进展讨论。并且对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在立法上提出自己的建议,即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应当具有溯及力,维护法律的明确性。【关键词】:p :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统一性;溯及力一、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法律效果的概述对于保险合同来说,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就是合同解除后对解除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本质上就是溯及力的问题。溯及力主要表达

2、在保险费的返还和保险金的返还上。假如保险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在保险合同法定解除之后,保险人应当返还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同样地,投保人也应当返还保险人已给付给其的保险金。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否认说认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应当是没有溯及力的。持这种观点的学者的理由是合同法理论。合同法规定,对于继续性的合同,原那么上应当无溯及力,原因在于继续性合同已经进展的使用或收益不具有返还性,而保险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因此保险合同解除后,是没有溯及力的。1肯定说那么认为,保险合同解除后应当是有溯及力的。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保险合同虽然是继续性合同,但是它和其他的继续性合同

3、在性质上是明显不同的。对于保险合同,合同解除后溯及力的有无主要涉及的是保险金与保险费的返还问题,保险金与保险费不仅仅是可以返还的,而且,假如不返还对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极大的不公平,也无法保障保险业的正常安康开展。2折中说赞同现行保险法的规定,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有无溯及力应当根据合同履行的情况,详细问题详细分析p ,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还有一些其他的观点,比方认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是否应当具有溯及力,应当区分是违约责任还是非违约责任等等。二、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法律效果的法理学根据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立法者建立法律制度,总是通过预设违背该制度的法律效果,从而对多种多样的社会生

4、活进展规制。法律为社会生活提供了一般的行为形式,使社会秩序可以得到维护。但是一旦行为人违背了法律为其设置的行为形式,违犯了社会分配正义和交换正义时,法律会对其行为进展必要的管制与矫正,而这种管制与矫正也正好符合正义的要求。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设置,是保险法通过预设当事人违背保险法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时,对保险合同解除后的利益进展分配,以矫正因投保人违背合同义务或者是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导致的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失衡,实现对保险法律关系的规制与维护,实现公平与正义。法定解除制度的设置包含了两个局部,一是行为形式,一是法律效果。其中,法律效果是最为重要的局部,法律效果设置的科学与否,将直

5、接导致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功能的实现与否。法律效果规定地科学,将不仅仅可以矫正并且恢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期待的利益格局,而且可以实现对利益的再次分配,完成对公平的第二次分配。同时,也可以对违背义务一方的投保人进展戒备和惩罚,使其在料想违约之前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从而对其行为有一定的规制。详细来说,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效果主要表达在两个方面:剥夺所得的利益和进展惩罚。从剥夺所得的利益来说,剥夺投保人对保险合同所享有的全部利益,换句话说,就是保险人既不用承当保险责任,也不用退还保险费用,而且对于已支付给投保人的保险金,保险人也有权利要求返还。此设计是具有合理性的,原因在于任何人都不能从自

6、己过错的行为中获得利益,否那么,将严重的损害社会公平与正义。进一步从风险承当的角度来说,由于投保人没有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导致了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预期的利益没有实现,那么由违背合同义务的投保人进展承当这种不利后果,也是合情合理,符合公平正义,也是最有效率的公平。从进展惩罚来说,对投保人进展惩罚,就是对投保人的违约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应当足够的严厉,从而实现对违约方违约的阻止的客观效果。三、关于法定解除法律效果的完善建议及理由现行的保险法就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法律效果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而是要求详细情况详细分析p 。我们应当看到其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即在加强灵敏解释才能的同时也丧失了法律确定性的特

7、征,这实在是得不偿失。本文认为,我国的保险法应当确立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的一体溯及力,即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应当具有溯及力,但是同时也应当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的非人寿保险(即人身保险中的安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典型的补偿被保险人损害的功能,因为投保人的过错而导致保险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可以不返还投保人保险费。保险人不返还投保人的保险费,是作为对违约投保人的戒备和“惩罚”,并不是否认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有溯及力。对于人寿保险中的人寿险,理论上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应当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增加,这是因为人的年龄越大,死亡率越大,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应当与被保险人的

8、年龄增长呈正比。但是在理论中,由于人的收入与人的年龄的增长成反比,即人的年龄越大,人的收入才能越低。此时为理解决人的收入才能、保险费用、承保的风险三者之间的矛盾,保险人就采取了平衡保险费用的方式去计算保险费用,即将整个保险期间应当缴纳的总保险费用,平均地分配到各个保险期间,这就使得每一期的保险费用都是一样的,从而也就防止了人在年老、低收入的时候缴纳更多的保险费用。这样,在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高于保险人实际的保险本钱的时候,对于那“高出保险本钱的”局部费用就“存”了起来,具有了储蓄的性质,对于此局部费用和其产生的利息,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寿险保单的责任准备金,投保人对此责任准备金是享有权利的。在保

9、险合同生效的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被解除或者是被终止时,保险人应当从保险责任准备金中去除退保手续费用,剩余的退还给投保人。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除也是具有溯及力的。第二、保险人因为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仍然是有权利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场之日起至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时期间的保险费,这也是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的表达。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所以保险合同解除之后应当恢复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根据“危险承当说”,保险人的义务并不是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场计算,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都有保险义务。保险人对在保险事故发生前的危险承当,也是免除了投保人很大的经济忧虑和精神忧虑,此与投保人给付的保

10、险费具有对价性,同时也符合利益平衡的原那么,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外,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即恢复原状,可以有多种的方式来实现。不仅仅包括返复原物这种最根本的状态,而且也包括给付以替代物返还或者是作对等的补偿等其他方式。所以因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仍然是有溯及力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之前所承当的危险责任,通过收取保险责任开场之日起至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参考文献】:p :1姜南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分析p 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xx(1):90922方芳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时效与溯及力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xx(6):42473仇

11、春涓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溯及力问题J职业学院学报,20xx(4):584赵俊俊我国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反思J现代商业,20xx:56705樊启荣论保险合同的解除与溯及力J保险研究法律,20xx(8):3942保险合同 篇2第一章 保险对象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安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第二章 保险期限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 保险金额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

12、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 保险责任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以下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局部保险金额。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本钱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才能、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局部劳动才能、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局部保险金额。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管由于一次或

13、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到达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 除外责任第六条 由于以下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成心或诈骗行为;战争或军事行动;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 保险费率第八条 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 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 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

14、签发保险单。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假如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十一条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任,不管已否办理修改手续,均自离任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 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场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

15、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以下单证:保险合同 篇3填写说明: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打 ,并用正楷填写变更的内容;申请批减或退保时请填写反面银行帐户信息保单号码: 投保人:被保险人: 同投保人 不同投保人申请修改原因:个人房贷险退保:本人于 年 月购置了位于 的房产,并在贵司投保房屋按揭保险,现本人已提早还清银行全部贷款,特申请办理退保手续。投保人签章:委托受权:(非投保人本人办理时填写,并留存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单位全权委托代为办理本次保单变更的相关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承当。代办人证件类型: 代办人证件号码: 代办人签章:投保人签章: 申请日期:年月 日公司受理人员填写受理人签名: 受理日期:年 月 日备注:银行帐户信息留存单本单位个人保单退保/批减款项请转入以下银行帐户中: 联络 :收款人签章:温馨提示:1、为确保您能及时收到我司支付的退保款项,请您再次确认您提供的银行帐户是否真实有效;2、对于您所提供的开户银行信息,其中:银行卡,需要明确到地级市分行;存折,请根据存折内页上的银行章填写,一般需要明确到支行储蓄所;3、公司暂无法向信誉卡支付退保款,请注意不要留存信誉卡帐户资料;4、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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